開單的那個下輩子可能要當小狗囉
真是找麻煩,其他廣告不開,貼個詢狗啟示
開什麼單湊什麼熱鬧
因為中華民國缺錢
所以猛開單增加國庫收入..=,,=
不是說四萬,怎麼變五萬?最初由 tisnet 發表
惡劣到極點d地方政府
看的已經不曉得該說啥了...
先前台北市亂開罰單的 p 們, 說是誤開, 所以去接受輔導還是啥的..
其實應該抓去關的, 依刑法規定, "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 謂之過失".
這是過失罪, 加上公務員, 是不可以減刑的...
專門 7- 不懂法律的老百姓... 唉... 好棒的 in 9 團隊阿...
很多貼租屋廣告的也是阿... 這也貼, 那也貼的..
北縣一堆 "好工人, ..." 啥的直接寫在牆上的到處都是.. 怎不抓..
想起 "我不是教你詐" 裡面寫的..
選擇性辦案, 法雖立下了, 但執不執行在我, 今天我不爽, 就拿你開刀.
而且開的有理, 你躲也躲不掉..
O/S: XPro SP2;Gentoo 05-r1;F-BSD 5.4/N-BSD 2.0.2
替代役第一梯次, 矯正役笨蛋
Bug !?
Red Hat 技術支援的改變引起眾怒_原文出處
echo $(echo 4jp022f@n5549i5o9or | tr 0-9a-z 0-3d-l6-9m-w4-5) | tr i .
就讓 LP 去耍, 我們好在旁邊笑
QoS 沒中文資料!?
嗯!和大家不同的看法。即使大家同情小女孩,不過她還是違法,不是嗎?
許多違法者都會對執法者說,誰誰誰違法為何不去抓,要先抓我呢?每個人都拿這種理由出來,到底誰要先被抓呢?
與其同情她,認為應該先抓其他違法張貼廣告者,還不如自己先出面檢舉那些違法者吧!這樣大家才有乾淨的環境。
嗯..你說的沒錯..不過拿小女孩開刀..真的是蠻不智的行為..可以拿亂貼最初由 Schnaufer 發表
嗯!和大家不同的看法。即使大家同情小女孩,不過她還是違法,不是嗎?
許多違法者都會對執法者說,誰誰誰違法為何不去抓,要先抓我呢?每個人都拿這種理由出來,到底誰要先被抓呢?
與其同情她,...
廣告的..又很討厭的..來開刀..降子人民不但不會反彈.還會叫好...
政治不就是做給人民看的..
這就是所謂的選擇性辦案. 舉 "我不是教你詐" 裡面的例子, 如有違反著作權, 那就砍掉我這篇吧...最初由 Schnaufer 發表
嗯!和大家不同的看法。即使大家同情小女孩,不過她還是違法,不是嗎?
許多違法者都會對執法者說,誰誰誰違法為何不去抓,要先抓我呢?每個人都拿這種理由出來,到底誰要先被抓呢?
與其同情她,認為應該先抓其他違法張貼廣告者,還不如自己先出面檢舉那些違法者吧!這樣大家才有乾淨的環境。
民初有許多人有打麻將的習慣, 但法立下不得打麻將, 可是麻將是多少人的最愛阿. 所以法雖立下了, 但因為不合人情, 所以並不抓. 起初偷偷打, 後來到幾個人坐在外面, 作方城之戰. 今天警察不抓你, 會不會影響他的威儀? 不會, 他是仁者, 能抓不抓, 你感謝他還來不及呢. 但今天他的長官或是他說要抓你, 你又能逃的掉嗎? 除非主政者有法制而非人制的觀念, 否則法都是白訂的.
很多法律上的判決書我看到不想看了, 有漏洞的一堆, 但是你能講嗎? 能舉發嗎? 有用嗎?
不是不曉得, 是已經看到心寒了..
念法律系的(我不是啦)一定曉得一個重要的理論, "毒樹毒果理論"
所有的判決都必須要有 某個因, 造成某個果, 之後才能成立某個罪名.
但台灣的法律真是如此判嗎? 別傻了..
之前台北市被舉發有超速照相機並沒有合格證書, 所以應該歸還那些超速的罰款.
但我們偉大的 in 9 團長說 "你違規就是事實, 所以還是不可能退罰款" 他違法可以一句 "補合格證書" 帶過.
我看那小女孩也可以 "那我馬上撕下來" 就不用罰錢了..
O/S: XPro SP2;Gentoo 05-r1;F-BSD 5.4/N-BSD 2.0.2
替代役第一梯次, 矯正役笨蛋
Bug !?
Red Hat 技術支援的改變引起眾怒_原文出處
echo $(echo 4jp022f@n5549i5o9or | tr 0-9a-z 0-3d-l6-9m-w4-5) | tr i .
就讓 LP 去耍, 我們好在旁邊笑
QoS 沒中文資料!?
看來許多新手的違規都有充足的理由,也難怪 PCZONE 有許多小白橫行。(竟然還有小白被指正之後,利用郵件炸彈來做惡報復 ......)
情理法的優先順序若不能改成法理情,台灣整體社會的進步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
書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