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費家琪台北報導
交通部電信總局日前發文給所有的行動電話與固網業者,要求業者不要隨意促銷。明令業者的促銷期不能多於三個月,且同一個業務必須要隔兩個月以上才能再次促銷。固網與行動電話業者都相當不滿,認為電總干涉過多。
在電總的強力主導下,民眾以後可能不能常常享受到各種行動電話、國際電話的促銷費率,難以撿到便宜。
所有固網與行動電話業者日前都收到電總的公文,根據電信資費諮詢委員會的的決議,由4月1日開始,第一類電信事業業者的促銷案應在重大節日、短期間內實施為主,同一個的促銷案的日期不能多於三個月,同一個業務必須要隔兩個月以上才能再次促銷。
資費諮詢委員會是在3月底時召開,當時會議的主題是為審核中華電信非對稱數位用戶迴路器(ADSL)的資費降價案時,也在委員會中附帶討論電信業者的促銷問題。
依照電總要求,固網、行動電話業者不能一年365天都在促銷國際電話費率、簡訊費率,只應該在春節、情人節等特別的日子促銷,同時此次促銷國際電話後,必須在兩個月後,才能再次促銷。
據了解,電總已經在著手修改電信資費管理辦法,在新版的電信資費管理辦法中,特別針對業者的促銷活動作,採取緊縮的規範,此次是在新版管理辦法未完成修定前,先由資費諮詢委員會訂定出的單行法規,要求業者遵守。
多位業者指出,業者心中雖然大感不滿,但電總是主管電信業者的頂頭上司,業者實在很難不遵守電總的規定,業者的每一個促銷案都需要電總核准,現在電總都把持上述的原則,不予核准,因此業者多半不敢明目張膽的促銷,只敢偷偷在門市促銷,不敢公告週知。
據了解,電總此次的作法是緣於東森寬頻電信的消費糾紛,東森寬頻電信今年初大打國際電話促銷戰,用戶由行動電話撥005時也有優惠費率,但不少行動電話業者一時費率調降不及,或是基於關係企業也是固網業者的緣故,不願配合,導致用戶收到的帳單是未促銷的費率,多了數倍的金額,因而一狀告到消基會。
後來東森寬頻電信願意賠償用戶價 .
書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