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他凌遲........
搶錢就好了..還殺人..那跟會攻擊的猛獸有何分別..!!
看來好像沒有一個地方安全的..還是自己處處小心為妙!!
社會病了.....
我推法:如一嫌犯因何罪被逮,因依照所犯的罪行加注時罪犯身上....
例如:搶超商殺人.....行刑:錢充公,並使用犯罪武器依照手法項罪犯實施處份....
挨....天ㄚ...
這什麼社會...
藍祥紫
GIGABITS 網芳採用中
心痛啊....其實有在超商打過工的都知道~~根本搶不到什麼錢的~
7-11、全家、ok等,管得超緊的~為什麼還有人冥頑不靈?
而且還有監視器~~希望這個病的社會能夠快點康復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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