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啟者:
台端為固網執照開放後之網路佈建方面及費用問題表示意見乙案,函復如
下:
一、 為推展電信自由化,引導市場競爭,本部在陸續開放行動通信、衛星
通信等電信事業外,另核可新增三家民營公司經營固定綜合網路業務,以使
全國民眾得以選擇物美價廉及多樣化之電信服務,其投入之市場資金,提供
更多之就業機會並帶動商機,促進經濟繁榮與發展。
二、 目前新固網業者在網路建設上,於各縣市辦理路權取得與纜線附掛等
申請網路建設事宜,常因各縣市政府作業及標準不一,業者網路建設困難,
全面推展不易,本部為協助解決新固網業者基礎建設所面臨之障礙,經由行
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召集本部、內政部、經濟部及經濟部國營
會、能源會與中國石油公司、中華電信公司等有關單位與新固網業者共同就
中華、中油、台電、鐵路、公路等公用事業所屬之電桿、管道等設施研議在
一定條件下,有償提供新固網業者網路建設共用,另就最後一哩之網路建
置,亦責請中華電信公司研訂合理之供租規範與租費,以達資源共享及最有
效使用之原則。
三、 本部為協助新固網業者之網路建設,已函請行政院建請將固網建設列
為國家重大建設,作為各縣市政府辦理之依據,為加速推動電信事業投資與
建設,本部已多次函邀中央與地方政府就寬頻網路建設所遇困難,召開會議
共同協商排除障礙。另為有效解決新固網業者建築物電信空間不足問題,本
部並已會銜內政部完成發布「用戶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裝置規則」之修正
案。在推動電信自由化之過程,政府對業者建設所遇各項困難,已積極透過
多管道之協商整合以突破困境,仍請台端諒察。謹此,順祝
時祺
部長 葉菊蘭 敬上
大家看看ㄅ
書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