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公權力是否應該介入制定 ISP 和客戶之間的遊戲規則?
小弟這個問題實在是有感而發, 固然是由於某業者而起, 然而卻不必然只針對單一業者, 首先聲明小弟並非Cable 網路用戶, 所以小弟無法評斷Cable 業者的頻寬或者路由, 然而以下小弟會舉例說明, 實在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規範, 以確保用戶的權益能受到公平對待
話說法律規定每樣商品都必需要有明確的[B]成份或規格標示[/B], 多年前, 有線電視業者和頻道商價格談不攏時, 業者同樣以不續約來抵制頻道商哄抬售價, 然而對於收視戶來說, 收視戶和業者之間同樣也有合約, 收視戶付錢就是為了要收看某些頻道, 如果業者不購買這些頻道, 那麼明顯有違約之嫌, 政府為了保障收視戶的權益, 於是出面制定了一套遊戲規則, 有線電視業者必須公告和頻道商的合約有效期限, 合約有效期間不得任意變更, 有了這個 "[B]頻道標示[/B]" 之後, 收視戶在簽約之前, 至少可以預先知道自己的權益為何, 然而實際的影響卻是[B]業者從此不會再輕易片面取消某些頻道[/B], 至少會開始認真和頻道商面對面協商, 而不是 "挾用戶以令諸侯"
同樣的道理, 小弟認為政府應該出面要求網路業者公佈對外頻寬和合約[B]有效期限[/B], 所謂對外頻寬包含國際和國內以及對交換中心的頻寬, 當然其中也包含俗稱的 "路由", 也就是 "互連", 小弟認為目前最大的爭議, 在於網路業者如同當年的有線電視業者一樣, 枉顧用戶權益 (合約), 由於業者並未公告各對外頻寬的有效期限, 等到用戶受到錯誤的誘導並簽約之後, 才片面縮減或終止頻寬 (頻道), 卻讓用戶面臨一旦解約就必須支付高額違約金, 如此合約原本就不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 因此小弟認為只有公權力的介入, 才有辦法迫使網路業者走向正途, 而不是只會吃定消費者
然而小弟同時也必須鄭重提醒所有的網路用戶, 長期以來, 網友受到許多現象和言論所 "[B]煽惑[/B]", 以為某業者提供 "多重路由", 以及 "不擋P2P", 就連小弟自己也曾經心動過, 但是如同上一段所提, 小弟平心靜氣仔細思索這些現象和傳聞, 網路業者可曾公開 "[B]承諾[/B]" 過? 可有任何公告或 "[B]白紙黑字[/B]"? 現在不擋是否代表以後也不會擋? 現在提供多重路由是否代表將來也會繼續維持? 如果以上都沒有明確的答案, 那麼如今的現象究竟可以維持多久? 雖說業者願意提供一個月免費試用, 然而小弟最後還是決定靜觀其變, 果不其然, 哀鴻之聲逐漸響起, 已經半年了, 業者仍然小動作不斷, 然而這能怪業者唯利是圖嗎? 難道這不算是網友 "一廂情願" 的想法? 不可否認, 即便環境有某些改變, 某些網友仍然可以快快樂樂地盡情下載, 而站在業者的角度, 建立有利於己的遊戲規則原本就是必然的結果, 業者樂得讓網路上的 "傳聞" 繼續招來客戶, 而自己卻毫無義務出面導正視聽, 畢竟業者也無權干涉用戶的感受, 所以你無法指控這是業者刻意在欺騙用戶, 只能怪用戶自己經驗不足, 認知不同
綜合以上, 小弟認為這是政府該出面的時候了, 不該繼續放任遊戲規則只有利於業者, 而不利於用戶, 尤其未來萬一引爆大量解約潮, 用戶的損失將難以估計, 但小弟並非認為只有Cable 網路業者必須公佈頻寬合約內容, 嚴格說來, 這也適用於其他網路業者, 甚至華電, 只不過華電到目前為止的紀錄, 對外頻寬有增無減, 公佈合約內容應該不至於影響其公信力
最後順帶一提的是近來由台固風暴所引發的一連串效應, 既然政府有必要制定法律約束網路業者, 如同約束有線電視業者一樣, 那麼是否能夠集思廣益, 同時制定網路業者互連的遊戲規則? 能否強制業者按比例連接交換中心? 雖然此舉有圖利交換中心之嫌, 然而除此之外, 似乎沒有更好的方法可以解決目前 "[B]一網獨大[/B]" 的亂象, 小弟唯一所能想到的另類方法, 就是 "[B]政府作莊[/B]", 華電可以不賣台固的帳, 然而華電也許不能不賣教育部 (TANet) 的帳, 而各網路業者連往教育部的頻寬也非常可觀, 如果TANet 搖身一變, 成為 "[B]TAXI[/B]", 不知可有機會?
寫至此, 連小弟都有點語無倫次, 或許以上只是小弟一廂情願, 天馬行空的想法, 若有窒礙難行之處, 敬請不吝批評指教, 然而小弟衷心希望除了健全網路環境之餘, 網友本身也應該建立起正確的網路使用觀念, 沒必要將 "偶然" 視為 "必然", 尤其是著作權法修正通過之後, 必定會有一段調適期, 正好趁此機會, 重新檢討自己的需求
回覆: 請問公權力是否應該介入制定 ISP 和客戶之間的遊戲規則?
[QUOTE=FYI;1056633]小弟這個問題實在是有感而發, 固然是由於某業者而起, 然而卻不必然只針對單一業者, 首先聲明小弟並非Cable 網路用戶, 所以小弟無法評斷Cable 業者的頻寬或者路由, 然而以下小弟會舉例說明, 實在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規範, 以確保用戶的權益能受到公平對待
話說法律規定每樣商品都必需要有明確的[B]成份或規格標示[/B], 多年前, 有線電視業者和頻道商價格談不攏時, 業者同樣以不續約來抵制頻道商哄抬售價, 然而對於收視戶來說, 收視戶和業者之間同樣也有合約, 收視戶付錢就是為了要收看某些頻道, 如果業者不購買這些頻道, 那麼明顯有違約之嫌, 政府為了保障收視戶的權益, 於是出面制定了一套遊戲規則, 有線電視業者必須公告和頻道商的合約有效期限, 合約有效期間不得任意變更, 有了這個 "[B]頻道標示[/B]" 之後, 收視戶在簽約之前, 至少可以預先知道自己的權益為何, 然而實際的影響卻是[B]業者從此不會再輕易片面取消某些頻道[/B], 至少會開始認真和頻道商面對面協商, 而不是 "挾用戶以令諸侯"
同樣的道理, 小弟認為政府應該出面要求網路業者公佈對外頻寬和合約[B]有效期限[/B], 所謂對外頻寬包含國際和國內以及對交換中心的頻寬, 當然其中也包含俗稱的 "路由", 也就是 "互連", 小弟認為目前最大的爭議, 在於網路業者如同當年的有線電視業者一樣, 枉顧用戶權益 (合約), 由於業者並未公告各對外頻寬的有效期限, 等到用戶受到錯誤的誘導並簽約之後, 才片面縮減或終止頻寬 (頻道), 卻讓用戶面臨一旦解約就必須支付高額違約金, 如此合約原本就不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 因此小弟認為只有公權力的介入, 才有辦法迫使網路業者走向正途, 而不是只會吃定消費者
然而小弟同時也必須鄭重提醒所有的網路用戶, 長期以來, 網友受到許多現象和言論所 "[B]煽惑[/B]", 以為某業者提供 "多重路由", 以及 "不擋P2P", 就連小弟自己也曾經心動過, 但是如同上一段所提, 小弟平心靜氣仔細思索這些現象和傳聞, 網路業者可曾公開 "[B]承諾[/B]" 過? 可有任何公告或 "[B]白紙黑字[/B]"? 現在不擋是否代表以後也不會擋? 現在提供多重路由是否代表將來也會繼續維持? 如果以上都沒有明確的答案, 那麼如今的現象究竟可以維持多久? 雖說業者願意提供一個月免費試用, 然而小弟最後還是決定靜觀其變, 果不其然, 哀鴻之聲逐漸響起, 已經半年了, 業者仍然小動作不斷, 然而這能怪業者唯利是圖嗎? 難道這不算是網友 "一廂情願" 的想法? 不可否認, 即便環境有某些改變, 某些網友仍然可以快快樂樂地盡情下載, 而站在業者的角度, 建立有利於己的遊戲規則原本就是必然的結果, 業者樂得讓網路上的 "傳聞" 繼續招來客戶, 而自己卻毫無義務出面導正視聽, 畢竟業者也無權干涉用戶的感受, 所以你無法指控這是業者刻意在欺騙用戶, 只能怪用戶自己經驗不足, 認知不同
綜合以上, 小弟認為這是政府該出面的時候了, 不該繼續放任遊戲規則只有利於業者, 而不利於用戶, 尤其未來萬一引爆大量解約潮, 用戶的損失將難以估計, 但小弟並非認為只有Cable 網路業者必須公佈頻寬合約內容, 嚴格說來, 這也適用於其他網路業者, 甚至華電, 只不過華電到目前為止的紀錄, 對外頻寬有增無減, 公佈合約內容應該不至於影響其公信力
最後順帶一提的是近來由台固風暴所引發的一連串效應, 既然政府有必要制定法律約束網路業者, 如同約束有線電視業者一樣, 那麼是否能夠集思廣益, 同時制定網路業者互連的遊戲規則? 能否強制業者按比例連接交換中心? 雖然此舉有圖利交換中心之嫌, 然而除此之外, 似乎沒有更好的方法可以解決目前 "[B]一網獨大[/B]" 的亂象, 小弟唯一所能想到的另類方法, 就是 "[B]政府作莊[/B]", 華電可以不賣台固的帳, 然而華電也許不能不賣教育部 (TANet) 的帳, 而各網路業者連往教育部的頻寬也非常可觀, 如果TANet 搖身一變, 成為 "[B]TAXI[/B]", 不知可有機會?
寫至此, 連小弟都有點語無倫次, 或許以上只是小弟一廂情願, 天馬行空的想法, 若有窒礙難行之處, 敬請不吝批評指教, 然而小弟衷心希望除了健全網路環境之餘, 網友本身也應該建立起正確的網路使用觀念, 沒必要將 "偶然" 視為 "必然", 尤其是著作權法修正通過之後, 必定會有一段調適期, 正好趁此機會, 重新檢討自己的需求[/QUOTE]
各大電信業者費率及有線電視費率等都要經過NCC審核(參考NCC網站就有了),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與相關機關的立法及成立,都自在顯示出公權力有必要介入大眾系統,可是在問題發生時,常常都令人覺得"早就該做了"或是"做得太少"等等
回覆: 請問公權力是否應該介入制定 ISP 和客戶之間的遊戲規則?
那個黑X業務跑BT還是很快 現在每天貼圖展示
只是他忘記告訴大家BT一定要執行20個以上的任務 總有幾個速度會快
真搞笑的鴕鳥 乾脆教他們的客戶跑800個任務每個1k就有800k
回覆: 請問公權力是否應該介入制定 ISP 和客戶之間的遊戲規則?
[QUOTE=anna-ohura;1056639]那個黑X業務跑BT還是很快 現在每天貼圖展示
只是他忘記告訴大家BT一定要執行20個以上的任務 總有幾個速度會快
真搞笑的鴕鳥 乾脆教他們的客戶跑800個任務每個1k就有800k[/QUOTE]
感謝指教!!!
回覆: 請問公權力是否應該介入制定 ISP 和客戶之間的遊戲規則?
我不是BB用戶
只是看不慣他們當初大力宣傳不擋p2p 現在一堆用戶開始抱怨p2p變慢
沒看見他們給用戶個說法 還每天在這裡用用取巧的方法宣傳BT不慢
遮遮掩掩不對客戶說實話 哪天謊言被拆穿信用破產 公司就等著倒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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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anna-ohura;1056650]我不是BB用戶
只是看不慣他們當初大力宣傳不擋p2p 現在一堆用戶開始抱怨p2p變慢
沒看見他們給用戶個說法 還每天在這裡用用取巧的方法宣傳BT不慢
遮遮掩掩不對客戶說實話 哪天謊言被拆穿信用破產 公司就等著倒閉吧[/QUOTE]
我不知道哪個公司或業代曾經發表"不擋p2p"的字眼,印象中只有發表流量表或測試結果,
類似意有所指的廣告多了,全部要取締???別的不說,所謂的購物台都要關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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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FYI;1056677]版主有令, BB 滿意度調查另有專文討論, 你若不是BB 用戶, 何苦步步進逼, 挑戰版主所允許的言論尺度?
NCC 雖規定費率需要經過審核, TWNIC 也有每季頻寬調查, 然而一來小弟對於調查結果還是有些許疑慮, 畢竟TWNIC 不具公權力, 此外調查結果往往緩不濟急, 難道大家申請寬頻上網都不用簽賣身契的嗎? 男怕入錯行, 女怕嫁錯郎, 所以誰不會預先做一下身家調查? 如果遇上申請後才發生頻寬縮減或轉換, 就像當年有線電視業者拿HBO 開刀或者任意變換頻道次序一樣, 資訊不透明, 倒楣的永遠是消費者[/QUOTE]
這個社會上,
有很多事情都有政治力介入,
但是政治力介入的結果一定是好的嗎?
那可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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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所言個人非常贊同.先不論黑箱作業的P2P未知.但是對外頻寬可就決定了ISP會有哪些動作.
看看板上是否有這方面的專業達人.寫成可以寄給立委豬公以及NCC及消基會的文書格式.讓大家努力的讓網路契約書也可以是政府規定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
TO :anna-ohura
依 [URL="http://www.pczone.com.tw/thread/60/146846/"][測速] ISP鎖 BT ? 不然來測試看看 .[/URL]
目前來看在LINUX的公開無版權問題的種子來看.擋BT的證據似乎有點薄弱.閣下假如有意見需要討論.我想附上證明.且理性討論.才是良好的互動. 而不是人云亦云.逕行攻擊其他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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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FYI;1056728]版主稱謂是筆誤了, 小弟忝為小小樓主, 只想盡力釐清現狀, 並且共商解決之道
嚴格來說, 違約金的部份和其他業者比較起來, 也許並不算高, 如果仔細想想, 當初簽約的目的就是為了節省安裝設定費, 而解約的賠償金理論上不應該超過當初減免的費用, 否則就是不公平的合約, 唯一值得商榷的是, 如果業者曾以不實宣傳利誘消費者簽約, 那麼便有詐欺之嫌, 但是如今的情況卻是業者自始至終從未承諾過任何條件, 如果消費者僅憑藉網路傳言便信以為真, 或者消費者誤認簽約當時的現況就是未來的環境, 那就真的只能怪自己缺乏警覺性, 沒有要求業者立下白紙黑字, 然而沒有人會希望遇上這樣的事情, 也沒有人預料到情勢會轉變得這麼快, 所謂 "千金難買早知道", 早知如此, 如今就不需要為了違約金而進退兩難
其實更倒楣的是 "一條牛剝兩層皮", 有些網友不但申請網路, 而且還申請有線電視, 理論上來說, 線路只需拉一次, 大部分於客廳電視旁分離網路訊號, 頂多是進用戶大門就提前分離網路訊號, 不論為何, 反正實際收費就是兩筆, 一筆是有線電視裝機費, 另一筆是Cable 網路裝機費和設定費, 一旦兩者都解約, 那麼心會非常非常痛, 所以簽賣身契豈可不慎?
問題在於目前的法令對業者有利, 對消費者不利, 因為對於業者的規範出現極大的漏洞, 先以小弟手邊的有線電視繳款單為例, 現在預繳的是下個月的收視費, 還沒享受就得先付費, 不但如此, 如逾期未繳費, 將暫停供應訊號, 一經斷訊處理, 復機需繳工本費1500 元 (等於重新裝機), 然而[B]業者斷訊有何罰則?[/B] 同樣的道理, 如果[B]業者縮減頻寬有何罰則? 沒有![/B] 只能算您瞎了眼, 解約還是得賠償違約金, 您說這樣的合約公平嗎? 或許業者也有話要說, "XX路由" 原本就只是測試階段權宜之計, 那麼小弟就要問, 多數有經驗的用戶會在簽約時要求指定路由, 如果業者原本就有計劃終止該路由, 為何不能也不曾提前告知? 就算有人上一次當, 學一次乖, 但話總會傳出去, 您說業者沒有刻意隱瞞之嫌嗎?
小弟建議有意解約者應該團結起來, 以業者違約片面改變服務內容為理由, 要求解約免除賠償金, 最好能請民意代表介入, 只有修法制定公平的遊戲規則, 才能避免問題繼續發生[/QUOTE]
簽約除了免安裝費之外,還有價格上的折扣,違約的話應該還要加上未使用月數的月費差額或已使用月數的月費差額。
回覆: 請問公權力是否應該介入制定 ISP 和客戶之間的遊戲規則?
萬惡罪源 都是 "不保證頻寬" 這一句話就打死所有的努力.....
這一句話, 可大可小, 沒有上限也沒有下限
業者全部推向"不保證頻寬" 即便有法律規定業者不能縮減頻寬
但它可以 增加0.1倍頻寬, 但用戶多收1倍,,,, 一樣會造成大塞車
但集縮比, 沒人會知道的, 當所有客訴發生
業者推給"不保證頻寬", 已經變成尚方寶劍
消費者只能幫弱勢的一方....
現在業者聰明的很, 它可以不承認有限流BT軟體的行為, 但可以說因為用戶人數激增, 導致當地頻寬壅塞.......... 因為人數眾多, 導致對其他網站頻寬擁擠所以BT軟體使用起來會很慢......
回覆: 請問公權力是否應該介入制定 ISP 和客戶之間的遊戲規則?
[QUOTE=chih_haohung;1056772]萬惡罪源 都是 "不保證頻寬" 這一句話就打死所有的努力.....
這一句話, 可大可小, 沒有上限也沒有下限
業者全部推向"不保證頻寬" 即便有法律規定業者不能縮減頻寬
但它可以 增加0.1倍頻寬, 但用戶多收1倍,,,, 一樣會造成大塞車
但集縮比, 沒人會知道的, 當所有客訴發生
業者推給"不保證頻寬", 已經變成尚方寶劍
消費者只能幫弱勢的一方....
現在業者聰明的很, 它可以不承認有限流BT軟體的行為, 但可以說因為用戶人數激增, 導致當地頻寬壅塞.......... 因為人數眾多, 導致對其他網站頻寬擁擠所以BT軟體使用起來會很慢......[/QUOTE]
產品本來就是”是否保證頻寬”來區分產品價格,你要”保證頻寬”那就要付出”保證頻寬”的價格,不想付”保證頻寬”的價格,那就選擇”不保證頻寬”的價格,就是那麼簡單。
又不是說你付出的”保證頻寬”的價格,卻得到”不保證頻寬”的結果。
萬惡的根源不是”不保證頻寬”,而是”人類無窮的慾望---貪心”。
回覆: 請問公權力是否應該介入制定 ISP 和客戶之間的遊戲規則?
[QUOTE=spooky_mulder;1056774]產品本來就是”是否保證頻寬”來區分產品價格,你要”保證頻寬”那就要付出”保證頻寬”的價格,不想付”保證頻寬”的價格,那就選擇”不保證頻寬”的價格,就是那麼簡單。
又不是說你付出的”保證頻寬”的價格,卻得到”不保證頻寬”的結果。
萬惡的根源不是”不保證頻寬”,而是”人類無窮的慾望---貪心”。[/QUOTE]
我要說的重點不是這種
而是 所有業者不合理的作為, 業者當然不敢公開承認
譬如" 主動限流BT軟體使用, 縮減頻寬等等"
但只會用" 不保證頻寬" 來搪塞, 還真好用....
因為消費者根本無從查證....
任由業者用"不保證頻寬"來搪塞....
又如, 明明用戶激增, 業者又不合理地擴建頻寬
結果用戶大抱怨, 業者又以" 不保證頻寬"來搪塞
(但業者絕對不會說對自己不利的實話, 是因為我們最近 用戶激增, 但我們卻沒有適時擴建頻寬)
消費者除了捶心肝, 還能怎麼辦????
回覆: 請問公權力是否應該介入制定 ISP 和客戶之間的遊戲規則?
[QUOTE=chih_haohung;1056776]消費者除了捶心肝, 還能怎麼辦????[/QUOTE]
消費者可以退租阿,當退租的人數多了後,業者就會感到壓力
當然退租可能會有合約未滿要付違約金,這就是消費者當初要不要簽約時要考慮的,而不是為了要便宜所以只好簽約,就和目前手機有些要你簽約每月899那種,如果自己確定用的到而且願意承擔風險,那就是賺到,反之無法承擔風險,建議就不要簽約
中途如果業者真的變的很差,也可以請消保官或NCC出來協調退租的違約金,不過第四台業者壟斷性較高,還沒有聽說可以違約而不需繳違約金,但xDSL或手機倒是比較常聽到
唯一有一點是很確定的,不退租繼續用,跑來這邊抱怨不會解決問題
回覆: 請問公權力是否應該介入制定 ISP 和客戶之間的遊戲規則?
[QUOTE=dmwc;1056782]中途如果業者真的變的很差,也可以請消保官或NCC出來協調退租的違約金,不過第四台業者壟斷性較高,還沒有聽說可以違約而不需繳違約金,但xDSL或手機倒是比較常聽到
[/QUOTE]
就是這一點, 用戶才覺得, 幾乎任業者宰割......
業者一天不說實話, 或一概以"不保證頻寬" 回應
用戶只會癡癡的等, 看看能否有一天會變好.....
想解約又碰到違約金....
怎麼做都對消費者不利.........
請問這個情況何時會有解? :sleep:
只能求神問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