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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這個問題實在是有感而發, 固然是由於某業者而起, 然而卻不必然只針對單一業者, 首先聲明小弟並非Cable 網路用戶, 所以小弟無法評斷Cable 業者的頻寬或者路由, 然而以下小弟會舉例說明, 實在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規範, 以確保用戶的權益能受到公平對待
話說法律規定每樣商品都必需要有明確的成份或規格標示, 多年前, 有線電視業者和頻道商價格談不攏時, 業者同樣以不續約來抵制頻道商哄抬售價, 然而對於收視戶來說, 收視戶和業者之間同樣也有合約, 收視戶付錢就是為了要收看某些頻道, 如果業者不購買這些頻道, 那麼明顯有違約之嫌, 政府為了保障收視戶的權益, 於是出面制定了一套遊戲規則, 有線電視業者必須公告和頻道商的合約有效期限, 合約有效期間不得任意變更, 有了這個 "頻道標示" 之後, 收視戶在簽約之前, 至少可以預先知道自己的權益為何, 然而實際的影響卻是業者從此不會再輕易片面取消某些頻道, 至少會開始認真和頻道商面對面協商, 而不是 "挾用戶以令諸侯"
同樣的道理, 小弟認為政府應該出面要求網路業者公佈對外頻寬和合約有效期限, 所謂對外頻寬包含國際和國內以及對交換中心的頻寬, 當然其中也包含俗稱的 "路由", 也就是 "互連", 小弟認為目前最大的爭議, 在於網路業者如同當年的有線電視業者一樣, 枉顧用戶權益 (合約), 由於業者並未公告各對外頻寬的有效期限, 等到用戶受到錯誤的誘導並簽約之後, 才片面縮減或終止頻寬 (頻道), 卻讓用戶面臨一旦解約就必須支付高額違約金, 如此合約原本就不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 因此小弟認為只有公權力的介入, 才有辦法迫使網路業者走向正途, 而不是只會吃定消費者
然而小弟同時也必須鄭重提醒所有的網路用戶, 長期以來, 網友受到許多現象和言論所 "煽惑", 以為某業者提供 "多重路由", 以及 "不擋P2P", 就連小弟自己也曾經心動過, 但是如同上一段所提, 小弟平心靜氣仔細思索這些現象和傳聞, 網路業者可曾公開 "承諾" 過? 可有任何公告或 "白紙黑字"? 現在不擋是否代表以後也不會擋? 現在提供多重路由是否代表將來也會繼續維持? 如果以上都沒有明確的答案, 那麼如今的現象究竟可以維持多久? 雖說業者願意提供一個月免費試用, 然而小弟最後還是決定靜觀其變, 果不其然, 哀鴻之聲逐漸響起, 已經半年了, 業者仍然小動作不斷, 然而這能怪業者唯利是圖嗎? 難道這不算是網友 "一廂情願" 的想法? 不可否認, 即便環境有某些改變, 某些網友仍然可以快快樂樂地盡情下載, 而站在業者的角度, 建立有利於己的遊戲規則原本就是必然的結果, 業者樂得讓網路上的 "傳聞" 繼續招來客戶, 而自己卻毫無義務出面導正視聽, 畢竟業者也無權干涉用戶的感受, 所以你無法指控這是業者刻意在欺騙用戶, 只能怪用戶自己經驗不足, 認知不同
綜合以上, 小弟認為這是政府該出面的時候了, 不該繼續放任遊戲規則只有利於業者, 而不利於用戶, 尤其未來萬一引爆大量解約潮, 用戶的損失將難以估計, 但小弟並非認為只有Cable 網路業者必須公佈頻寬合約內容, 嚴格說來, 這也適用於其他網路業者, 甚至華電, 只不過華電到目前為止的紀錄, 對外頻寬有增無減, 公佈合約內容應該不至於影響其公信力
最後順帶一提的是近來由台固風暴所引發的一連串效應, 既然政府有必要制定法律約束網路業者, 如同約束有線電視業者一樣, 那麼是否能夠集思廣益, 同時制定網路業者互連的遊戲規則? 能否強制業者按比例連接交換中心? 雖然此舉有圖利交換中心之嫌, 然而除此之外, 似乎沒有更好的方法可以解決目前 "一網獨大" 的亂象, 小弟唯一所能想到的另類方法, 就是 "政府作莊", 華電可以不賣台固的帳, 然而華電也許不能不賣教育部 (TANet) 的帳, 而各網路業者連往教育部的頻寬也非常可觀, 如果TANet 搖身一變, 成為 "TAXI", 不知可有機會?
寫至此, 連小弟都有點語無倫次, 或許以上只是小弟一廂情願, 天馬行空的想法, 若有窒礙難行之處, 敬請不吝批評指教, 然而小弟衷心希望除了健全網路環境之餘, 網友本身也應該建立起正確的網路使用觀念, 沒必要將 "偶然" 視為 "必然", 尤其是著作權法修正通過之後, 必定會有一段調適期, 正好趁此機會, 重新檢討自己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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