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chih_haohung
也許你會認為使用者付費, 但我之前說過了, 租屋在學生宿舍, 或在出租套房
在社會上都是屬於相對弱勢的, 一個法律要符合可執法性, 社會觀感和公平正義
如果真的要嚴格執行, 你想房東會笨到自己出這個第四台費用嗎? 還不是要求房客自己出,,,,你會想說那房客自己出有什麼大不了, 頂多不要看第四台,
可是網路還可以分享, 為什麼第四台不能分享呢? 你有看網路有立法, 說只准給共同生活戶的人使用嗎, 就像第四台一樣....法律是人制定出來的, 轉嫁給學生,或房客, 傷害只是這些人,
我內部分接, 如花錢買設備(如強波器), 也是我屋主本人, 有那一條干涉第四台業者呢? 這本來就是偏向第四台業者的一條法律, 那如果網路也這樣搞
我想學生宿舍死一堆, 出租套房也死一堆..........
再者透天別墅合租(五間房間, 同樣一棟, 可是這個有營利耶, 房東賺走房租了) 就可以免除? 那我宿舍或套房, 把其中一間改成客廳, 我把線拉進這個客廳(一戶), 再自行分接給其他房間, 怎麼算...算合租還是分租? 不知道NCC在想什麼? 只會造成民眾和第四台業者的衝突....
也許wulala大大沒有在外面租屋過, 不知道租屋者的心酸
苦民所苦不是用想的, 是要實際做出來給民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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