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如果是專程的施工,那麼要消費者付工材費一點都不會不合理,應該目前 FTTH 還不是常態,如果 FTTH 已經是常態而且鄰居已經有了,此時還要消費者自付工材費才是不合理。
很多人常常把別人的好心當作是應該的,我相信這樣的心態,應該可以說明為什麼以台灣大部分消費者的觀念而言,會認為這樣的供裝方式付工材費會認為不合理了。
就像現在的集合式住宅的電話屋內線都已經是自備自維了,消費者都沒有權利要求中華電信免費幫消費者拉電話屋內線了,更何況是光纖呢,憑什麼要業者為少數人虧本賣呢。
對台灣大部分的消費者來說不用付錢才是合理的,只要需要付錢就是不合理。
其實工材費只是名目而已,業者只要改個名目叫裝機費,在一般人眼中就不會不合理了,因為又是專案式的申請,裝機費當然不能會和一般性申請的一樣,一定是比貴的。
此文章於 2009-06-16 11:02 PM 被 spooky_mulder 編輯。
這又是依何標準?這個鄉或村,或你周邊鄰居,沒人用就要自費?
建置線路必須由個人負擔這不對吧
雖說在商言商,但電信公司應該是,來促進台灣整體數位內容產業蓬勃發展。
而不是呆滯在原地,使用高速率數據服務時,還得自費才可以使用
鋪設線路的問題,變成是大眾問題??
今天100M/5M,他送審是經濟型,並不是企業型網路
當然申請企業型的用戶,一定都是要求穩定跟高速
這樣專程施工OK的,要付這筆錢也沒話說
但今天申請100M/5M經濟型,自費花這筆工材費,這小段線路,是我自己花費所有
所以我花錢的線路,是個人財產囉?隔壁周邊鄰居要申請
還是要重新拉一次線嗎?
中華電信會因為,這小段線路,少跟我收電路月租費嗎?
我覺得你的想法,從一開始就很奇怪
整個觀點不是為了大眾權益出發
室內配線現在通常線路,是當初屋內,就早就有的個人自備線路
中華電信現在,也只是負責接通而已
且建築物屋內線,由客戶自備者,他還是跟你收裝置費每號2,200元。
若建築物屋內線,由中華電信公司裝維者,須另加收800元。
今天消費者都是有花錢的,並不是什麼少數人要求虧本賣
中華電信不可能免費的OK,他們每筆都是有斤斤計較的
除了你是搭網路跟室內電話一起,他是免收裝置費
但是兩年內解約,還是要付給中華每號2200元
我不知道誰家,在使用各家業者業務出租,可以不用付錢,不用付錢當然不合理
今天大家都是有付錢使用,針對你說的大部分,又是哪邊聽來的呢?
不付錢他會給我申請,她會幫我裝機
改名目一點也不合理吧! 今天他送審查是經濟型,經濟型是針對大眾的方案
但是中華電信,卻是幾乎只收企業用戶申請,審查方式看來也是他們自己評估
一般個人用戶申請百般刁難,或者需要自己吸收其他線路費用
不是說今天我自己能夠申請,其他人不能申請就不管他
這我才認為這是不合理!
如果我有說錯,大家可以反駁我
此文章於 2009-06-17 05:29 PM 被 kidd1214 編輯。
並不是說今天申請 100M/5M 要付工材費,而是目前中華電信的政策是目前 VDSL 的設備緣故,所以目前 50M 以上的產品使用 VDSL 供裝。
而光是帶的供裝原則是現場已經有網路線或光纖者,可以用網路線或光纖供裝,否則以 VDSL 供裝。
所以申請 50M 100M 產品的,現場有網路線或光纖者,就不需要付工材費,一搬來說就是集合式住宅才有機會。
那麼一般透天厝或公寓,要申請 50M 100M 就要以 FTTH 的方式供裝,目前除非消費者是剛好位在 FTTH 的實驗地區,否則就無法申請50M 100M 的產品,除非消費者自付工材費,而這種情形業者本來就有全部供裝的,香港日本也是這樣的,你可以參考 wulala 兄在前面分享的香港電訊盈科的說明。否則要為單一客戶申請路權開挖的成本要業者負擔,也說不過去。
今天 FTTH 還不是普及的供裝方式,業者拒絕供裝依法並沒有錯,那麼要消費者自付工材費有哪裡侵害到消費者的權益嗎?
就像香港電訊盈科的說明,佈線後屬於電訊盈科的財產的部分是不會跟消費者收費的,其餘的必要費用在 FTTH未建設區,消費者還是要付必要的費用。
今天消費者又不是非得申請 50M 100M 才能上網。
我也沒有說大眾權益出發,我覺得要在業者權益與消費者權益的中間,而不是只顧大眾權益。
”本業務以本公司機線設備及相關技術可供裝範圍為限”
今天要是在可供裝範圍內收工材費就不合理,不在供裝範圍內要消費者自付工材費才受理申請,一點都不會不合理。
而 100M 跟 50M 的產品目前不以 VDSL 供裝,那麼所謂的可供裝範圍就是已經有網路線進線或光纖進線的才符合可供裝範圍。
而目前來說除了少部分的實驗地區之外,可以說只有集合式住宅才有機會有光纖到戶或網路線到戶,而從電信室或總箱出來的線路都已經屬於客戶自備的線路了,所以由客戶付工材費很合理,否則以後其他業者就算有光纖進到電信室或總箱也不能使用這一段線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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