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章於 2009-03-07 12:15 PM 被 sumeihunter 編輯。
我想用"太不小心"或"不懂"字眼比較好,可以達到罵人於無形...
總之若只是存取信箱就算了,但是線上交易就不能怕花錢,
否則一旦吃上官司損失更大。
多年前親戚就是因為帳號被盜導致被告,害他還要從高雄北上去基隆警局說清楚,
還好員警有積極辦案沒有冤枉他。(處理過程我不清楚)
容我離題一下,
樓上某二位大大所提的抗告事件個人覺得實在蠻離譜的,
因為美國那兩位實在太"天才"了,如果那輛車真的有自動駕駛功能的確該罰車商,
但是那位天才是否也該罰?因為危害公共安全。
至於那位婦人很明顯"天才"到極點,自己點了熱咖啡還不知道是熱的?
很明顯有故意的嫌疑。賣東西給這種人很危險,隨時等著被告。
這是不是表示美國只保障消費者而不保障業者?
如果我是法官,我會輕罰廠商,重罰那兩位腦X(抱歉,實在忍不住了)。
P.S 這不表示我認為帳號被盜消費者應負最大責任,這完全是兩回事。
基本常識很容易懂,除了"天才",但是電腦不是人人都有能力深入了解,
所以千錯萬錯絕對是駭客的錯。
To tvirus大:為何一定是對岸的?國內沒有駭客嗎?
其它的我不管,我只回這個
有人側面了解,是有國內人員在接應處理
那些轉帳的人頭帳戶也有在追查及偵辦
但是可查範圍以外,目前全部卡在對岸
平常能上電視的,幾乎都不是網路犯罪的範圍
警察也不管那些側錄資料是往哪邊送(其實目的地有時不只在中國)
一看到相關IP來自對岸就幾乎放棄了
(台灣對於網路偵查及犯罪的處理,說真的,極差,我今天才剛去高雄中山路苓雅路交會口附近的警察局處理一點事情,可以體會到:1萬個警察,大概只有50個懂網路...)
不知道為啥
目前零零總總收到的Yahoo病毒信共4xx封
全部來自對岸福建...
曾經嘗試過在剛收到,過沒分鐘時,對該IP做掃port,也沒發現(也許是來不及)像個Proxy的跡象
是不是100%對岸所為?一定不是
但是至少中國"默許"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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