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怪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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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怪怪的規定

  1. #1
    花非花 algolee 的大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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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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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怪的規定

    最近因為在看 Wii 的資料
    結果不小心看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13/1/biua.html
    如果照 NCC 這樣的規定
    那如果出國買了筆電 (有藍芽跟 Wifi 的) 帶回來的人,被抓到不就通通要沒收並罰最高 50 萬?
    怪咧~~ 搞不清楚 NCC .....
    有藍芽跟 Wifi 的設備越來越多了,如果 NCC 都要一一管
    那可能會瘋掉吧 ~~ 呵呵


    此文章於 2007-03-14 01:56 PM 被 algolee 編輯。
    知己之心,一切了得
    坐擁天地間,笑看紅塵世,一切是與非,似乎早成局。 達磨有神功,人人識達磨;達磨無神功,達磨是達磨
    般若之中我自在,若若因緣自有因;心經了悟自了得,經在心上莫外求
    身在險地,縱使神仙也難救;既脫泥沼,便是清貧也是福
    遠離是非,人生快樂無憂愁;一切公義,存乎自心何需求
    世上沒有幸福與不幸,有的只是境況的比較,如此而以。
    唯有經歷過苦難的人才能感受無上的幸福
    必須曾經想過死亡,才知道生命是多麼歡樂
    活下去,並且生活美滿;永遠不要忘記,直至上帝向人揭示出未來之路,
    人類全部智慧就包含在這兩個詞中:
    等待,卻要懷著希望

  2. #2
    Poison Deliver prozacist 的大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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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 怪怪的規定

    有檢舉獎金嗎?

    記者的洞察力不應該專注在這種事上,法律無法隨時up-to-date,但是執行者可以~ 其行政裁量權執行對法律的解釋,必須以對人民最有利者行之,而非記者這種沒事找事、唯恐天下不亂的心態。

    PS 強烈建議考試院將記者也列入專技高考項目之中,非領有依國家考試及格發給之執照,不得執行記者採訪、撰稿、發行之業務。不過不曉得有沒有違反言論自由的保障就是了? 言論自由還是比社會安定重要啦~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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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DSL 8M\640K 真奇怪的頻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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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 怪怪的規定

    引用 作者:prozacist 瀏覽文章
    PS 強烈建議考試院將記者也列入專技高考項目之中,非領有依國家考試及格發給之執照,不得執行記者採訪、撰稿、發行之業務。不過不曉得有沒有違反言論自由的保障就是了? 言論自由還是比社會安定重要啦~
    考??? 有用嗎??
    可能會說至少有一層保障,但那曾保障會讓人在踏出考場後都忘光了
    媒體風氣,是由群眾所造成的,在群眾未改變之前,媒體如何變??

  4. #4
    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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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 怪怪的規定

    引用 作者:algolee 瀏覽文章
    怪咧~~ 搞不清楚 NCC .....
    有藍芽跟 Wifi 的設備越來越多了,如果 NCC 都要一一管
    那可能會瘋掉吧 ~~ 呵呵
    目前市面上的商品的確有通過"低功率射頻電機審驗合格"才能公開販售

  5. #5
    Poison Deliver prozacist 的大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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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 怪怪的規定

    專技高考是必須本科系畢業才有資格報考該執照資格考的,如果真的去做有關現在記者的學歷調查,我相信本科系畢業的比例恐怕沒有超過六成。

    正如同當醫生執照考試,不必醫學系本科畢業,沒有受過正統六年醫學教育,加上實習、住院醫師經歷,就可以報考,只會考試,就可以拿執照當醫生,那真是可怕的事情~



  6. #6
    散人 rushoun 的大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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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 怪怪的規定

    其實台灣的問題出在法律過時,一些陋規始終不曾修改,很多還躺在立法院。
    尤其這裡對於頻譜的管制,過於嚴格。可是好笑的是,他們對於地下電台,
    卻視而不見。

    我曾經看過一篇文章,作者主張政府將頻道出租或是賣出,這樣政府自己
    就不需要花太多人力物力去管理地下電台的問題。因為買頻道或是租頻道
    的業者,可不會坐視這些地下電台的存在。只要法規適度的做好調整,抓
    地下電台大概也不用動用電信警察,業者自己就會很努力的去抓了。

    對於Wii的問題,我覺得是個笑話!一個拿著不合時宜的法規所產生的笑話。
    快修法吧。
    ========================================
    用智慧處理事情,用慈悲對待他人。(節錄 聖嚴法師與人文對話一書內容)

  7. #7
    花非花 algolee 的大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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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 怪怪的規定

    引用 作者:cit0316 瀏覽文章
    目前市面上的商品的確有通過"低功率射頻電機審驗合格"才能公開販售
    那 PS3 也有經過 NCC 檢驗合格囉
    因為 PS3 可以無線上網耶
    換言之,只要跟通訊有關的,NCC 都可插一腳 ??
    知己之心,一切了得
    坐擁天地間,笑看紅塵世,一切是與非,似乎早成局。 達磨有神功,人人識達磨;達磨無神功,達磨是達磨
    般若之中我自在,若若因緣自有因;心經了悟自了得,經在心上莫外求
    身在險地,縱使神仙也難救;既脫泥沼,便是清貧也是福
    遠離是非,人生快樂無憂愁;一切公義,存乎自心何需求
    世上沒有幸福與不幸,有的只是境況的比較,如此而以。
    唯有經歷過苦難的人才能感受無上的幸福
    必須曾經想過死亡,才知道生命是多麼歡樂
    活下去,並且生活美滿;永遠不要忘記,直至上帝向人揭示出未來之路,
    人類全部智慧就包含在這兩個詞中:
    等待,卻要懷著希望

  8. #8
    工程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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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 怪怪的規定

    引用 作者:algolee 瀏覽文章
    最近因為在看 Wii 的資料
    結果不小心看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13/1/biua.html
    如果照 NCC 這樣的規定
    那如果出國買了筆電 (有藍芽跟 Wifi 的) 帶回來的人,被抓到不就通通要沒收並罰最高 50 萬?
    怪咧~~ 搞不清楚 NCC .....
    有藍芽跟 Wifi 的設備越來越多了,如果 NCC 都要一一管
    那可能會瘋掉吧 ~~ 呵呵

    難說~~官有理由的時候有什麼錢不敢搶

  9. #9
    散人 rushoun 的大頭照
    註冊日期
    200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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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20

    回覆: 怪怪的規定

    不是在稱讚日本,難道日本自己出的電子設備,沒有通過日本國家的
    安檢嗎?NCC有比日本安檢單位專業嗎?只會制定法律,卻不懂"實務"
    技術的機構,出一張嘴是最容易的。訂出世界上最嚴格的規範,沒有
    人能達到的"神乎其技"的境界,不知道這樣的律法有何意義?
    當然,我也不同意走私國外電氣進口。如果消費者自己帶個電器產品
    都要被帶帽子刁難的話,那我就不知道要說些什麼了。這也可能是合
    法的進口商所弄的新聞吧?可是政府公信單位無需隨之起舞吧?


    我們貼鮮奶標章的產品,有奶粉泡的。
    我們貼有政府認證的有機食品,驗出有含規定不能有的農藥成分。
    我們的許多強調百分之百原汁,且經過認證的產品,結果都是騙人的。
    不知道公權力還有什麼是可以被信任的?制定最高標準的規範就天下太
    平了嗎?
    ========================================
    用智慧處理事情,用慈悲對待他人。(節錄 聖嚴法師與人文對話一書內容)

  10. #10
    會員 Donna 的大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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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7

    回覆: 怪怪的規定

    實際接觸過相關作業的人,或許就會很清楚,在台灣要進口射頻器材,必須具有相關執照,產品經過驗證,才可以進口(個人曾經辦理過相關事務,所以,有一點點了解)。在大多數國家,射頻裝置都是屬於管制器材,必須經過檢驗,以驗證所使用頻率,發射強度等等,符合當地法規。這並不是我們國家獨有的規範,歐盟的 R&TTE 以及 美國的 FCC,都對射頻器材有特別管制。

    大多數的國家所使用頻譜規劃,不盡相同,如果任意射頻設備的引進,不做管制驗證,將可能發生無線電干擾,蓋台等等問題發生。

    另外 NCC 是管制頻譜,驗證單位則是經濟部商檢局,各位有興趣可以至商檢局網站查看相關規定。

    個人一點淺見,提供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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