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邱慶元/淡水報導
去年九月在淡水沙崙區遭人連砍176刀的張雅玲命案,因主嫌王鴻偉手段兇殘,罪證確鑿由檢方偵查終結求處死刑,但因王嫌以“自衛殺人”且有自首等理由一再翻供,經士林地院宣判一審僅判決無期徒刑。為此,張雅玲家屬及台南鄉親、民代昨(廿八)日重返命案現場舉白布條抗議司法不公,張父手持判決書感慨“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對死者不公。
張父張明仁指出,先遭賓士轎車撞擊頭部再被主嫌連砍176刀的19歲愛女張雅玲,是在去年九月廿六日早晨上班走出家門後,即遭王嫌先衝撞再將她塞到後車箱中加速逃逸,張父並持法醫報告指王嫌先開車撞人,再割喉、砍殺,刀刀見骨,最後棄屍荒野,手段殘忍且為預謀殺人,何來“自衛殺人”說法,而死者又怎麼可能手持三尺西瓜刀出門上班?嫌犯翻供內容實在離譜,全案判決更造成了死者及家屬二次傷害。
下午搭飛機前來聲援的台南鄉親、民代指出,鄉親們原本要到台南官田阿扁老家開記者會,但考慮會對新政府造成負面影響,因此才改在淡水沙崙區命案第一現場抗議。來自台南的鄉親代表方成山說,因對方是有名望的建築富商,一再重金禮聘名律師訴訟,開庭四次來了五位名嘴,每次翻供都有創新的版本,還嗆聲“老爸有辦法,法院絕對不會判兒子死刑”,而月前又聲稱嫌犯的阿媽看過精神科醫師,所以嫌犯也可能是精神科疾病云云,方成山說這根本就是“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不僅司法草率不公,就連民事賠償六百萬也不了了之,鄉親們也在現場大罵“司法已死”。
至於王嫌一再翻供指自己“自衛殺人”且有自首到案一說,因案件罪證確鑿且已由檢方偵查終結,警方也不願再冗述。

記者邱慶元特稿
遭人連砍176刀的兇殘命案,雖經八個月的偵查審理,主嫌王鴻偉也因罪證確鑿由檢方偵查終結,但至今仍有三大疑點重重,亟待釐清給死者及家屬大眾一個交代。一、如此重大命案為何始終未作現場模擬?二、目前只知第一及第三命案現場,切砍死者的第二現場仍然不知,為何即告結案?三、到底兇嫌有幾人?
首先令人狐疑的是,小至竊案大至命案,警檢雙方一向都會要主嫌重返命案現場模擬一次甚二、三次,為何本案主嫌未到場做現場模擬?此點令家屬不解。
再者,全案至今“只見血衣,不見鮮血灘”只知用車撞死者的第一命案現場,棄屍點因未見死者淌血,更不知體內大量鮮血究竟在何處被流盡,因此荒山野外的商工路只能被稱為第三命案棄屍現場。更令家屬不解的是,黃嫌至今對犯案過程又遮又掩,雖然俯首認罪卻對案情一再翻供,他到底想隱瞞什麼?叫人狐疑不已。
第三、黃嫌堅稱沒有幫兇,全案是他一人所為,但是該案上午發生、下午破案,短短數小時內即迅速偵破,僅憑黃嫌一人即能重砍死者176刀,且刀刀見骨,兩小時之內間載屍又砍骨、放血、還要棄屍荒野,再將車丟棄於文林北路,筆錄時也不急不喘未見疲態,此點更加讓大眾質疑此少年乃職業屠夫否?這也難怪家屬親友會口口聲聲要求主嫌“為何不拿一條豬來試看看”,看他能否以一人之力犯下全案流程呢?
現在司法界首重科學、釋疑、解惑、公正、公開、勿枉、勿縱,此案三大疑點若不及早加以釐清,不僅受害人家屬不服,同時實在難杜悠悠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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