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98年開始)的兵役規定, 後備役的士兵36歲就除役了(原規定士兵要40歲除役).
http://afrc.mnd.gov.tw/Publish.aspx?...=30395&Level=1
不過如果是士官退伍的仍得撐到50歲才能除役.
(現在反而慶幸當年佔了士官缺卻沒升成, 不然還得再等十年才能除役).
所以各位如果是上兵或一兵退伍的, 年滿36歲(需以當年度國防部公告為準)就不會再被教點召了.
而且一般來說退伍後五年內若沒有被教召過的, 大概就不會再教召了.
http://afrc.mnd.gov.tw/Publish.aspx?...=13660&Level=2
而且根據兵役法及國防部的實施規定, 教點召應在退伍後八年內實施, 最多四次.
http://afrc.mnd.gov.tw/Publish.aspx?...=13664&Level=2
所以若各位已退伍八年以上的應該也不會再收到教點召令了.
至於被教召要做什麼? 就現在的規定, 似乎還蠻精實的.
http://afrc.mnd.gov.tw/Publish.aspx?...=13661&Level=2
"士兵:輕兵器實彈射擊、核生化防護、戰鬥教練、地形地物利用與野戰構工。"
如果每樣都按表課的話, 應該是蠻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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