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31)到榮總探病,路過石牌燦坤,下車買了一個光學鼠,今天裝上電腦發現用一段時間會當在畫面上,拔下再插上又好了,或者移動不順,我插回原來的舊光學鼠就一切正常。
今天我特地去退換,没想到店員說因為今天是8月1日,發票己經隔月,要我回去帶印章來退。我對店員說:發票上只有印七天內帶發票退換的字句,沒有印隔月(隔一天)要帶印章的告示,而且我在結帳時也未被告知,重來一趟非常不方便,希望能通融一下,沒想到她卻說:公司規定,要工程師測試過確定壞了才能退換,我抗議說:異常是不定期發生的,在店要如何測?她堅持公司規定,沒有辦法!
我實在火大了,要求她拿出規定來我看,果然有規定(如圖),
算牠厲害,我也不想退了,我此生絕對不會再光顧燦坤,也一定會好好向朋友訴苦的,我就不相信店大欺客的爛店能永遠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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