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大潤發總公司
內容:
貴公司規定若有偷竊行為的話,
(1) 貴公司規定賠償金十倍 (或)。
(2) 移送法辦。。。 ( 2選 1 )不是嗎???
本人選 了願意法律途徑來處理,若檢察官起訴也沒有關係,
本人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本人是直來直往的人,不會說謊言,
也不像貴公司一樣,不會說一套,做一套,更不會想耍花一樣的人。
還想要消滅對貴公司不利的證據, ( 和解書正本及發票正本)
哪現在已撤銷和解書,
也退還給本人魏姓保安員不明不白的一個通風不良的小房間裡,
又沒有人證,物證之下與本人One by One 方式對本人
土匪搶劫一樣恐嚇取財和解金(2000元),
若魏姓保安員認定為本人偷竊行為,現在為何再不報警處理?請貴公司報案處理阿!!
法官還沒有判定之前人人都是無罪的,法律才光明正大人人平等的。
現在貴公司怕什麼不報案處理?是否當心內部的弊端(貪污浮濫)會曝光是嗎?
本人正在等貴公司告我。。
我在等您們告我。在法院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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