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認為目前的 ADSL 1.5M/384K 多少錢才算合理(含電路費) ?



贊助商連結


頁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kevin7326
2002-02-17, 09:15 PM
最初由 LordVader 發表

這樣最好!然後每個月系統統計誰的上線時間最久流量最大送免稅獎金2千萬!
保證全民上網也不用擔心樂透造成社會風氣敗壞 :D :D
我就說這一定是好方法

贊助商連結


x69toki
2002-02-18, 11:10 AM
^^

希望1.5M 只要250元就好!(1個月無線上網)

畢竟還是要給黑Net賺一點嘛!!!:p

TonyYang
2002-02-19, 12:41 PM
我是希望它的連線費可以設定上限= =
跟512/64一樣有設定上限= =

azf571
2002-02-19, 01:18 PM
老實說...偶並不知道其成本!!
所以粉難估算.....
若比照他國...大概是600~1200左右吧?!
嗯~不過在台灣....能有1000以下的價格就足以雀躍了~~~
看目前512/64都還死ㄍ一ㄥ在千元價碼!!
....偶看要1.5M價格合理化還有得等囉..... >.<

kevin7326
2002-02-19, 06:33 PM
最初由 azf571 發表
老實說...偶並不知道其成本!!
所以粉難估算.....
若比照他國...大概是600~1200左右吧?!
嗯~不過在台灣....能有1000以下的價格就足以雀躍了~~~
看目前512/64都還死ㄍ一ㄥ在千元價碼!!
....偶看要1.5M價格合理化還有得等囉..... >.<
那我們繼續嘆氣吧.......唉.........

吉娜雲
2002-02-20, 02:34 AM
其實電路只在安裝時要花點時間設定,以後只要不出問題,電路公司不需要花很多的人力
來維護吧,所以電路費真得貴的很不合理!

而且以後大家的高頻寬如果普遍了,老實說在網路服務上多花一點心思, 又可以賣服務賺更多錢,這樣不覺得我們消費者被剝了好幾層皮嗎?

如果單是電路維護的成本,應該不高吧!

LordVader
2002-02-20, 12:01 PM
最初由 ginahung 發表
其實電路只在安裝時要花點時間設定,以後只要不出問題,電路公司不需要花很多的人力
來維護吧,所以電路費真得貴的很不合理!
而且以後大家的高頻寬如果普遍了,老實說在網路服務上多花一點心思, 又可以賣服務賺更多錢,這樣不覺得我們消費者被剝了好幾層皮嗎?
如果單是電路維護的成本,應該不高吧!

如果共同溝管建設率9成以上(但這就像有些人說的,這種地下不是給人走的工程,像下水道/共同溝管是沒多少首長願意搞的......大家又看不到!)或者是地下管線圖夠精確(但以目前的臺灣,尤其臺北,不太可能:()施工人員夠細心(.......上次我家這還用金屬探測器先檢查地下管線。結果水管/電信電纜一起挖斷!甚至還差點挖斷瓦斯管-_-")
電路維護成本應當不高 :D
其實如果電路能夠統一管理,不是各挖各的,管理/鋪設成本又更低了(而且天曉得萬一競爭激烈,說不定藉施工不慎的名義趁機挖壞對方的電路 :D :D)
但隨著都會線路地下化的達成率提高、鋪設作業逐步完成,日後開挖的機會減少......(不包括其他需要開挖的公共工程)......會許會降低吧......?

shyong
2002-02-20, 02:51 PM
共同開發管線 , 關於這各部分我個人覺得應該是由 " 政府 " 或 "中央" 來執行

首先 ,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 , 道路 , 高速公路 , 鐵路 , 機場 , 港口都是屬於

國家的財產 , 故以此為基礎 , 向上或向下發展 , 都應該屬於中央政府應該開發

的權限 , 並不是屬於任何機關或民間的單位 .....

然而 , 就目前的情況而言 , 各個 ISP 無不卯足勁 "開挖" .... 導致管線分佈

雜亂 , 故依吾愚見 , 應該由中央政府統籌分配 , 設立全國網路基礎建設中心 ,

統一架構 , 建設網路管線 , 至於內部的光纖則由各家 ISP 業者自行架設 , 而中央

則負責收取 " 承租管線的費用" , 用以日後的維修及保養 ......

如果由各家 ISP 自行開挖道路 , 則於法不合 , 又容易造成資源量費(同一條道路

開挖多次) , 及數家 ISP 相互競爭大都市主要幹道的"管路位置" , 如此除了造成

民眾在"行" 的不方便 , 而且容易導致日後的"維修不易" 及相關產權上的爭議 ....

為避免導致上述的不便 , 由中央政府統籌分配 , 建構全省主要幹道之光纖主幹的管路

, 並於各縣市成立"網際網路管路建設中心" , 透過由地方政府的統一規劃與建設並與中

央政府的主幹相互連接 , 來達成真正的科技之島 ..........

至於, 有少數的業者 , 將下水道視為己有, 私自鋪設 CABLE 及相關管路 ,

造成下水道容易淤塞的原因 , 至此 , 我個人認為並不妥當 .....

至於使用 "共通管路" 的管理辦法及費用 , 則可以由中央統一規定 ...

LordVader
2002-02-20, 04:07 PM
最初由 shyong 發表
共同開發管線 , 關於這各部分我個人覺得應該是由 " 政府 " 或 "中央" 來執行
首先 ,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 , 道路 , 高速公路 , 鐵路 , 機場 , 港口都是屬於
國家的財產 , 故以此為基礎 , 向上或向下發展 , 都應該屬於中央政府應該開發
的權限 , 並不是屬於任何機關或民間的單位 .....

話是沒錯。但是這還是地方政府的事務範圍,又跟選票脫不了關係。看看臺北市搞的共同管溝.......好像只有臺北車站周邊配合捷運時才一併建設,其他地方......沒辦法,這種東西要挖路,一挖民眾就不爽,挖好後蓋著人民也看不到,就像下水道一樣,一般的首長才不願意淌這種吃力不討好的混水咧! :( 中央政府頂多制訂法規,因為地區管道太複雜了,連個統籌分配款都搞的鴉鴉烏,把全臺灣徹頭徹尾卯起來搞.......不知道要換幾個行政院長@_@已經不是當年十大建設的時代了(共同溝管其實配合都會開發計畫一併實施最好。問題是目前臺灣人口稠密的都會區,要統籌管理這種複雜的管線問題,實在很麻煩)


然而 , 就目前的情況而言 , 各個 ISP 無不卯足勁 "開挖" .... 導致管線分佈雜亂 , 故依吾愚見 , 應該由中央政府統籌分配 , 設立全國網路基礎建設中心 ,
統一架構 , 建設網路管線 , 至於內部的光纖則由各家 ISP 業者自行架設 , 而中央
則負責收取 " 承租管線的費用" , 用以日後的維修及保養 ......
如果由各家 ISP 自行開挖道路 , 則於法不合 , 又容易造成資源量費(同一條道路
開挖多次) , 及數家 ISP 相互競爭大都市主要幹道的"管路位置" , 如此除了造成
民眾在"行" 的不方便 , 而且容易導致日後的"維修不易" 及相關產權上的爭議 ....
為避免導致上述的不便 , 由中央政府統籌分配 , 建構全省主要幹道之光纖主幹的管路
, 並於各縣市成立"網際網路管路建設中心" , 透過由地方政府的統一規劃與建設並與中
央政府的主幹相互連接 , 來達成真正的科技之島 ..........

Sorry老大......ISP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是第二類電信業務,基本上不負責(也無權)一類電信的電路鋪設 ^^; 雖然現在固網也兼做ISP(綜合電信服務),但還是有所區隔的 :) 能夠有統一的電路管理單位的確很需要......不過看看當今的政客......唉!口號只是選舉喊好玩的,上了台就不認帳,大家都一樣......都是看近不看遠(能A馬上A) :(
(剛剛上網找了一下......勉強能用FTNSP,Fixed Telecommunicatiom Network Service Provider固定通信網路提供業者來解釋目前固網業者在一類電信業務出租電路的角色吧。)


至於, 有少數的業者 , 將下水道視為己有, 私自鋪設 CABLE 及相關管路 ,
造成下水道容易淤塞的原因 , 至此 , 我個人認為並不妥當 .....
至於使用 "共通管路" 的管理辦法及費用 , 則可以由中央統一規定 ...

提到這點奇毛子就很不爽!當年規定地區有線電視規模,以為可以一併解決惡性競爭與線路鋪設問題,沒想到寡佔後還是一樣糟!士林這只剩一家系統台,現在怎拉就怎拉。不爽拉?就拉倒!你也甭看了......然後如入無人之境就外牆水溝亂釘一通。中央啊中央,當年擔任臺北市新聞局長的......現在當立委去了,也沒見他為此為民請命(他還是北區代表)。只能說臺灣的人民......唉!而且這也不能說是少數業者,應當說他們把其他業者都幹掉剩『少數幾家寡佔』(其實也是法律賦予他們的),所以可以這樣無法無天。

此外收費管理等等問題......中央地方可能又要槓上了 :p

kevin7326
2002-02-20, 10:15 PM
我是覺得....我也贊成由中央統一去架設這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