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TG
2013-04-08, 07:56 AM
其實只是抱著一個追根究底的想法,想了解逆向停車被禁的真正原由,也是一位朋友引發的,我想法也跟大家一樣,反正順就對,但也不知如何解釋為何逆向不對?
我一直覺得,除了目前所普遍認知的逆向所製造的潛在危險之外,是否可能有其他原因存在?
比如,是否因為視覺上的原因,一路順向,或是根本沒有所謂的方向規定停車的方式,是否會因為造成某種視覺的混亂,造成錯覺,導致事故發生。
在右駕的國家與左駕的國家,就應該有完全不同的道路規劃方式理論基礎才對。
應該有所謂的學理依據,才會有順逆現象。
別誤會,不是鑽牛角尖,真的想知道是否有啥理論依據,所以才有這種不得逆向停車的規定。
或許.....真的沒有任何解釋吧?單純只是順我者生,逆我者罰吧!只是一個順序問題,有順序就不容易出錯危險發生,沒有其他原因。
畢竟管理者,只希望降低事故率,才是最重要的。
打電話通知警察,不敢說檢舉啦!常做,不過有些事情,做久之後,你就會漸漸覺得,不知道是台灣民眾沒救,還是警察沒救,亦或是自己沒救了......
其實你有點鑽牛角尖了...
本來順逆就是人定的,每個地方的政府規範都不同,就如同你所說,駕駛都有左駕和右駕了,一個地方宣導走路靠左走或靠右走就決定了順逆。
一但當決定了何方為順,何方為逆之後,只要你車頭跟大家相反的,那就是逆...除非你跟我說這是造型,其實看起來像車頭,但實際上是車尾:fd:
沒有啥順我者生,逆我者罰這種事情啦,講的這麼氣勢磅礡,說穿了就是事故和衝突大到一定,讓人不得不忽視,不然為什麼以前沒明確規範呢?就好比酒駕,最早飲宴應酬後開車也沒啥,為什麼後來警察會攔檢要你下車去吹?
同樣以酒駕為例,A和B同樣都喝兩杯啤酒,吹出來的數據會相同嗎?另外之前不是有個很奇耙的案例,某人吹機器沒過關,但是五項生理測驗都過關,這該罰不該罰?
詳見:這裡 (http://m.cts.com.tw/cts/society/201206/201206061019763.html)
打電話給警察通報,這是一個公民應該做的,如果你不喜歡這塊土地的生活方式,而你也只是暫居,你何必多此一舉得罪人?
台灣人有沒有救那是一回事,畢竟台灣人蔑視法律早就不是一天兩天,一來是跟法律太輕有關,二來也是社會上對於法律習慣性蔑視的傳統,就好比紅綠燈明明是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交通號誌,結果可以被人解釋為參考用,在某些地方也的確是參考用,你覺得這該說什麼?
去年10月11日,日本派了一個女業務經理來台灣,由我們台籍的副總接待,下班一路同行,看到一台車闖紅綠燈,還有行人無視交通號誌沒車就過馬路,結果副總竟然跟日本人說:台灣的交通號誌是僅供參考用。
聽了我都覺得羞愧,明明應該大聲譴責那些違法闖越紅綠燈者,結果竟然順著那些人的行為來合理化,這本身就是一種蔑視法律的行為,結果我就站在路口等紅綠燈,眼睜睜的看著副總拉著日本人闖越亮著紅燈的無車的路口,雖然我看不慣這種行為,但彼此同事我也不好意思說啥,紅綠燈好像也只有警察能抓,就算了。
有時候在台灣生活久了,會覺得台灣各方都沒救了,但我只秉持一個原則:我看不慣的,就不要跟著做,就算被人罵白目也不能違背這個原則,不然我跟那些我看不慣的人有啥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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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覺得,除了目前所普遍認知的逆向所製造的潛在危險之外,是否可能有其他原因存在?
比如,是否因為視覺上的原因,一路順向,或是根本沒有所謂的方向規定停車的方式,是否會因為造成某種視覺的混亂,造成錯覺,導致事故發生。
在右駕的國家與左駕的國家,就應該有完全不同的道路規劃方式理論基礎才對。
應該有所謂的學理依據,才會有順逆現象。
別誤會,不是鑽牛角尖,真的想知道是否有啥理論依據,所以才有這種不得逆向停車的規定。
或許.....真的沒有任何解釋吧?單純只是順我者生,逆我者罰吧!只是一個順序問題,有順序就不容易出錯危險發生,沒有其他原因。
畢竟管理者,只希望降低事故率,才是最重要的。
打電話通知警察,不敢說檢舉啦!常做,不過有些事情,做久之後,你就會漸漸覺得,不知道是台灣民眾沒救,還是警察沒救,亦或是自己沒救了......
其實你有點鑽牛角尖了...
本來順逆就是人定的,每個地方的政府規範都不同,就如同你所說,駕駛都有左駕和右駕了,一個地方宣導走路靠左走或靠右走就決定了順逆。
一但當決定了何方為順,何方為逆之後,只要你車頭跟大家相反的,那就是逆...除非你跟我說這是造型,其實看起來像車頭,但實際上是車尾:fd:
沒有啥順我者生,逆我者罰這種事情啦,講的這麼氣勢磅礡,說穿了就是事故和衝突大到一定,讓人不得不忽視,不然為什麼以前沒明確規範呢?就好比酒駕,最早飲宴應酬後開車也沒啥,為什麼後來警察會攔檢要你下車去吹?
同樣以酒駕為例,A和B同樣都喝兩杯啤酒,吹出來的數據會相同嗎?另外之前不是有個很奇耙的案例,某人吹機器沒過關,但是五項生理測驗都過關,這該罰不該罰?
詳見:這裡 (http://m.cts.com.tw/cts/society/201206/201206061019763.html)
打電話給警察通報,這是一個公民應該做的,如果你不喜歡這塊土地的生活方式,而你也只是暫居,你何必多此一舉得罪人?
台灣人有沒有救那是一回事,畢竟台灣人蔑視法律早就不是一天兩天,一來是跟法律太輕有關,二來也是社會上對於法律習慣性蔑視的傳統,就好比紅綠燈明明是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交通號誌,結果可以被人解釋為參考用,在某些地方也的確是參考用,你覺得這該說什麼?
去年10月11日,日本派了一個女業務經理來台灣,由我們台籍的副總接待,下班一路同行,看到一台車闖紅綠燈,還有行人無視交通號誌沒車就過馬路,結果副總竟然跟日本人說:台灣的交通號誌是僅供參考用。
聽了我都覺得羞愧,明明應該大聲譴責那些違法闖越紅綠燈者,結果竟然順著那些人的行為來合理化,這本身就是一種蔑視法律的行為,結果我就站在路口等紅綠燈,眼睜睜的看著副總拉著日本人闖越亮著紅燈的無車的路口,雖然我看不慣這種行為,但彼此同事我也不好意思說啥,紅綠燈好像也只有警察能抓,就算了。
有時候在台灣生活久了,會覺得台灣各方都沒救了,但我只秉持一個原則:我看不慣的,就不要跟著做,就算被人罵白目也不能違背這個原則,不然我跟那些我看不慣的人有啥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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