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能逆向停車?有網友知道原因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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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TG
2013-04-08, 07:56 AM
其實只是抱著一個追根究底的想法,想了解逆向停車被禁的真正原由,也是一位朋友引發的,我想法也跟大家一樣,反正順就對,但也不知如何解釋為何逆向不對?
我一直覺得,除了目前所普遍認知的逆向所製造的潛在危險之外,是否可能有其他原因存在?
比如,是否因為視覺上的原因,一路順向,或是根本沒有所謂的方向規定停車的方式,是否會因為造成某種視覺的混亂,造成錯覺,導致事故發生。
在右駕的國家與左駕的國家,就應該有完全不同的道路規劃方式理論基礎才對。
應該有所謂的學理依據,才會有順逆現象。
別誤會,不是鑽牛角尖,真的想知道是否有啥理論依據,所以才有這種不得逆向停車的規定。
或許.....真的沒有任何解釋吧?單純只是順我者生,逆我者罰吧!只是一個順序問題,有順序就不容易出錯危險發生,沒有其他原因。
畢竟管理者,只希望降低事故率,才是最重要的。

打電話通知警察,不敢說檢舉啦!常做,不過有些事情,做久之後,你就會漸漸覺得,不知道是台灣民眾沒救,還是警察沒救,亦或是自己沒救了......

其實你有點鑽牛角尖了...
本來順逆就是人定的,每個地方的政府規範都不同,就如同你所說,駕駛都有左駕和右駕了,一個地方宣導走路靠左走或靠右走就決定了順逆。
一但當決定了何方為順,何方為逆之後,只要你車頭跟大家相反的,那就是逆...除非你跟我說這是造型,其實看起來像車頭,但實際上是車尾:fd:

沒有啥順我者生,逆我者罰這種事情啦,講的這麼氣勢磅礡,說穿了就是事故和衝突大到一定,讓人不得不忽視,不然為什麼以前沒明確規範呢?就好比酒駕,最早飲宴應酬後開車也沒啥,為什麼後來警察會攔檢要你下車去吹?
同樣以酒駕為例,A和B同樣都喝兩杯啤酒,吹出來的數據會相同嗎?另外之前不是有個很奇耙的案例,某人吹機器沒過關,但是五項生理測驗都過關,這該罰不該罰?
詳見:這裡 (http://m.cts.com.tw/cts/society/201206/201206061019763.html)

打電話給警察通報,這是一個公民應該做的,如果你不喜歡這塊土地的生活方式,而你也只是暫居,你何必多此一舉得罪人?
台灣人有沒有救那是一回事,畢竟台灣人蔑視法律早就不是一天兩天,一來是跟法律太輕有關,二來也是社會上對於法律習慣性蔑視的傳統,就好比紅綠燈明明是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交通號誌,結果可以被人解釋為參考用,在某些地方也的確是參考用,你覺得這該說什麼?
去年10月11日,日本派了一個女業務經理來台灣,由我們台籍的副總接待,下班一路同行,看到一台車闖紅綠燈,還有行人無視交通號誌沒車就過馬路,結果副總竟然跟日本人說:台灣的交通號誌是僅供參考用。
聽了我都覺得羞愧,明明應該大聲譴責那些違法闖越紅綠燈者,結果竟然順著那些人的行為來合理化,這本身就是一種蔑視法律的行為,結果我就站在路口等紅綠燈,眼睜睜的看著副總拉著日本人闖越亮著紅燈的無車的路口,雖然我看不慣這種行為,但彼此同事我也不好意思說啥,紅綠燈好像也只有警察能抓,就算了。
有時候在台灣生活久了,會覺得台灣各方都沒救了,但我只秉持一個原則:我看不慣的,就不要跟著做,就算被人罵白目也不能違背這個原則,不然我跟那些我看不慣的人有啥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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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神
2013-04-08, 08:12 AM
單邊單線道
你從我左後方超車
或是從右後方機車道超車
我就會覺得有品跟沒品了

mis339
2013-04-08, 10:50 AM
嗯……散人兄,你怎麼了嗎?還是你最近壓力很大?
整篇看到後來……有點不知怎麼回和還要不要回好呢?
這種狀況……我們一般稱之為「鬼打牆」!

答案你也說了:「逆向停車看似沒有影響交通,但在停及開走的同時就已違規逆向行車了」。
這個理由於情、於理、於法那一個說不通?這跟左駕或右駕國家也沒關係,因為你的重點是「逆向」!

那這……還不是叫鑽牛角尖……那真的叫鬼打牆了!

壞小孩
2013-04-08, 12:28 PM
GOOGLE結果,很多人因為逆向停車(在靜止狀態下),結果被其他車撞,變成違規在先,要負責任。

這個應該不會吧?如果逆向停車在合法停車的狀況(例如停車格內),後來被撞頂多被開逆向停車吧?因為不是肇事原因不是?
逆向停車最大的危險是如果你的前方也有停車,那你要開車離開時,你看不到前方有沒有來車或行人。

peterTG
2013-04-08, 12:29 PM
嗯……散人兄,你怎麼了嗎?還是你最近壓力很大?
整篇看到後來……有點不知怎麼回和還要不要回好呢?
這種狀況……我們一般稱之為「鬼打牆」!

答案你也說了:「逆向停車看似沒有影響交通,但在停及開走的同時就已違規逆向行車了」。
這個理由於情、於理、於法那一個說不通?這跟左駕或右駕國家也沒關係,因為你的重點是「逆向」!

那這……還不是叫鑽牛角尖……那真的叫鬼打牆了!

他的問題就是兩大因素構成的:
1.台灣人藐視法律,認為沒事情就不會怎樣,就如同我前面舉例的闖紅燈還有紅綠燈參考用這種案例。
2.認為"以前也沒怎樣,現在為什麼要突然搞這個?",逆向又怎樣,沒有立即性危險不是嗎?

所以這種問題是無解的,因為台灣很多人根本不認為逆向有什麼問題...
在大多數藐視法律的台灣人眼中,"逆向停車"不等於"會出事情",而"沒出事情"等於"沒問題","沒問題"等於"為什麼不行"...
所以這個偉大的命題就產生了:"為什麼不行逆向停車"...

劉備說:"勿以惡小而為之",不管會不會出事情,就算是闖紅燈或逆向停車這種芝麻蒜皮的小事,能不做還是別做吧,共勉之。

rushoun
2013-04-08, 09:28 PM
所以這問題就點出了一個現象,法律的觀念在台灣,事實上沒有落實在生活中。(雖然早就知道了)
我不是鬼打牆,我自己很清楚。我痛恨不守法,可以看我過去的討論應該知道。

因為是丹麥來的朋友,問了這個應該算是被我們認為理所當然的牛角尖問題。我的回應跟大家都一樣,但是我一時也無法反駁。畢竟社會不同,觀念更完全不同。

如果我看我這丹麥朋友(嫁過去的),有時覺得是不是因為他們社會太安定的關係,他們變得有些天真。
或許是因為他們的社會裡沒有仇恨這種東西吧?他也因為是個台灣人,帶著一些這裡的觀念過去,又參雜了那邊的天真。所以,有時會無法理解他們的想法。

因為據她舉例說的,丹麥那裏如果有一些精力旺盛的青年,晚上因為沒事,把路邊的汽車開到其他地方(不是偷),警察受理這類的案件,是不會做任何追究的。因為社會認知,認為這不是心懷不軌(善意無罪定論),只是年輕人賀爾蒙旺盛沒事幹,不算啥啦!

她本人觀念裡,則是無來由的痛恨軍人這種職業,認為正常人怎麼會願意去當軍人,當殺人的工具呢?......(她是極綠的那種),想法有時真是天真到一個不行。
在我的感覺,他們觀念裡似乎透露著(是他自己說的),如果打不過,就投降好了的這種感覺。或是說他們可以自己拿武器去跟敵人對抗這類的說法....(我好像聽到笑聲了....XD)。
難怪一二次大戰,他們好像都沒啥事?因為希特勒只殺猶太人。
如果不是只殺猶太人呢?今天他就不會說這些了吧
扯遠了,感謝大家也能回應我這無厘頭的逆向停車問題!呵呵....

年紀大之後,會有一個現象,你其實自己還是一樣痛恨不守法,自己也會堅持守法精神。但是你也學會了體諒他人不守法的原因,可能因為你學會了去看因果,因為生活經驗的關係吧。
當然違法就是要罰!沒啥討價還價空間。只是不要忘了要教育違法者,而不是一昧的斥責,所謂不教而殺之,謂之虐對吧。
好比我當初為了那個有點像日本人又不是真日本人的女孩,因為打計程車司機,在大家齊聲撻伐的同時,寫了一篇討論串,就是要點出,教育上的盲點。這社會最不缺的,就是互相指責推卸問題責任這件事了。

rushoun
2013-04-08, 09:34 PM
這個應該不會吧?如果逆向停車在合法停車的狀況(例如停車格內),後來被撞頂多被開逆向停車吧?因為不是肇事原因不是?
逆向停車最大的危險是如果你的前方也有停車,那你要開車離開時,你看不到前方有沒有來車或行人。
GOOGLE看到的這個案例,他已經逆向停,不是合法停車格,所以有責任。
您的答案就非常有科學上的見解,應該是正解。

其實生活上有時還真的碰過許多怪問題,一時想不起來問,要養成寫筆記習慣了,又怕忘了拿筆記看....XD。

peterTG
2013-04-09, 10:58 AM
所以這問題就點出了一個現象,法律的觀念在台灣,事實上沒有落實在生活中。(雖然早就知到了)

你這句話有很大的漏洞:
1.法律觀念在台灣根本就沒有,在台灣,沒出事=沒人抓=沒問題。
2.當大家被迫害的時候會搬出法律,但是又局部性的認為法律是有特權的。
3.台灣人其實多半不清楚法律,甚至根本不看法條也不理解,但想到啥就要提一點法律來凸顯自己很懂,就好比我奶奶開口閉口就說要告誰棄養,我爸和三個叔叔都還在,也不是沒人養她或照顧她,上次跟她起衝突她還扯到我身上,說我身為孫子有工作沒照顧她也沒拿錢給她是棄養...先不說他兒子都還健在,我身為孫子有養她、給她錢、照顧她的義務?(摳頭)
4.法律往往是伴隨輿論,輿論只要炒作一下,一堆人不分青紅皂白就會認為某某人很可惡。

所以基於以上論述,台灣完全沒有法律觀念,在生活中法律是自衛與互相攻訐的武器,事實上根本沒人在意法律到底是什麼,只有在自己方便的時候會拿出來用而已。
如果要我說在台灣活了快30年,我觀察到的現象,台灣法律無法有效落實於生活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在:民智低落。

mis339
2013-04-09, 11:33 AM
沒錢的……懂法也沒用……
有錢的……不需懂法(請懂法的人就好)……

peterTG
2013-04-09, 12:46 PM
沒錢的……懂法也沒用……
有錢的……不需懂法(請懂法的人就好)……

這說法是沒錯,但是感覺這種價值觀不值得鼓勵。
法律不用到精通,但是至少要能自保吧...
照這種說法,法律怎麼聽起來好像不是極度專業就是極度外行?

至於沒錢的,懂法也沒用,這就說明人民對於司法公正性的不信任了...看來當務之急,國家除了法治教育之外,也應該塑造司法體系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