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抵達小簡住處那一層的樓梯間,就感覺得出滿屋的人聲鼎沸。
很快地環視了屋內一圈,沒有看到書方的身影?
「除了書方以外,你是最後到的,該罰一杯。書方家埵麻I事,過一會兒才會來。」小偉仿佛在回答我的疑問,迎向前來順手塞了個杯子給我。
「別鬧了!你又不是不知道醇醇美酒,與我無緣!汽水果汁有什麼好罰的?」不愧是小偉,一下子就看穿我的心思,卻又掩飾得天衣無縫。
我跟書方的電話閒扯已經持續了十天,每天都彷似有講不完的話題,但是人就是這麼得隴望蜀,沒能看到她是我小小的遺憾。
我很少出席類似今天這種聚會,因為我是超級冷場王,只要有我參加的活動,通常都以『不好玩』收場,因此我很也識趣地不去破壞別人的興緻。小簡邀請我到他家烤肉兼吃火鍋時,本來我是不打算參加的。但是想到小簡跟書方的交情也不錯,或許書方今天會露面?即使僅有一絲絲微弱的希望,我也想把握每一個可能見到她的機會。
聚會進行的很順利,書方後來也有到場,理所當然地,她是眾人的焦點,我沒什麼機會可以插的上嘴。人的欲望真是無窮啊!見到她卻不能搭得上話,看到他們嬉鬧的樣子,心中卻是難忍的孤寂。
我承認我是個很難搞的怪胎,一個人的時候會感到寂寞,一群人在一起時,我又總是如孤獨的狼一般冷眼旁觀,人愈多,我愈寂寞。
「我還有點事,我先走了」聚會氣氛正熱烈時,我突然開口,眾人一臉茫然。
「這麼快就要走了呀?」書方狐疑地看著我。
「嗯!長安東路的春天百貨正在辦特價書展,只到今天,我想去挖挖寶。」買書也是我今天預定的行程之一,不過,我的行程一向微不足道。
「真的?我也很想去買書耶!那我跟你一道走!各位,明天公司見了。」書方轉身向大家告別,當她再度面向我時,恍忽之間,我好像看到眾家兄弟的怨念,我把最耀眼的那顆星帶走了。
一月底的台北街頭,寒洌的冷風凍紅了我的雙手,我小心翼翼地避過街道的大小坑洞,也盡量不去按剎車線。書方雙手輕輕扶著我的腰,我感覺到她微微地寒顫,但是我一向沒有使用手套的習慣。
「冷嗎?妳可以把雙方放到我大衣的口袋,比較不會那麼冷。」我說道。
她稍微遲疑了一下,還是依順地聽從我的建議,天氣真的很冷。
這一天,我們在書展待了兩個鐘頭,最後兩人還是空手而歸,要離開時,不知為何我總覺得書方的眼神顯得有些落寞。
十天以來,和書方的電話結束之後,我總會在那本日記上,不斷地拷問我自己。
我喜歡她嗎?我不得不向自己招認,答案是肯定的,雖然當初她給我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但是從我聽到她聲音的興奮,見到她時的悸動,我知道書方已經在我心裡佔據了一席之地,這半年來會夢見她的理由,現在我才承認。
我願意收她當乾妹妹嗎?我想我應該不會拒絕才對,她那隨和的個性和平易近人的態度,應該不難相處。
收她當乾妹妹,可以常常聽到她的聲音,看到她的容顏,這樣我就滿足了嗎?不,我想我不太滿足,再次證明人的欲望是無窮的。
我愛她嗎?這個問題我拒絕回答。
她喜歡我嗎?我不知道,不過至少不討厭才對。
她只是想當我妹妹嗎?我沒有答案。
她的男朋友,我曾經見過一次,前年她的生日宴會,她邀請了公司內比較要好的同事,當時我和她還在同組,我想我會收到邀請是因為她不好意思略過我。
那一天宴會的地點在紅樹林,她男友家的別墅。我不是不曾見過有錢人家的房子,我高中有位同學家在仁愛路官邸區,當時我很難想像在寸土寸金的仁愛路,還可以看到有庭院,有山水,還有可停五台以上賓士車的建築。但是我從沒想到可以在台北看到整群美式生活的社區,那一天我很識趣地,吃飽喝足就落跑。
跟她男朋友相比,我能給她什麼?
第十一天,我想,只是想,我大概可能或許是有點愛上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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