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台哥大併購凱擘的10大附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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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io
2009-12-03, 11:04 AM
記錄下來,看日後是否還會遵守規矩承諾。
未來台灣大哥大只要違反任何一項,公平會都可以隨時撤銷這個「不禁止結合」的處分。
這項結合案對於行動通信服務及固定通信服務市場的影響輕微;但對有線電視系統服務市場及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市場部分,有限制競爭的疑慮;而對數據通信接取服務市場(或稱為網際網路接取服務市場),則有促進競爭的效果。

當你的生活所需,完全都被掌握在同一個老闆旗下的各行各業,消費者究竟是可以享受到更多的福利,還是會被綁手綁腳?恐怕是現在還不得而知,但卻不得不預先考慮的。為了防止電信怪獸、系統怪獸的出現,公平會在深刻討論,最後做出「不禁止結合」處分之前,費心地訂定10大附加條件,解決這項合併案所存在的有限制競爭疑慮。只是,有限制競爭的疑慮解除了,消費者的疑慮,又該由誰來幫忙把關
公平會所附加的10項負擔如下:
一、申報人應於收受本結合決定書次日起1年內,處分申報人直接或間接控制之其中一家有線廣播電視系統之全部股份。

二、申報人及其控制從屬公司應於收受本結合決定書次日起3年內,不得指派代表擔任紅樹林有線電視股份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等職務。

三、申報人及其控制從屬公司應於收受本結合決定書次日起3年內,自製代理銷售之類比衛星廣播電視節目合計不得超過(含)21個。

四、申報人及其控制從屬公司自製代理之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授權予其他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經營者、多媒體內容傳輸服務經營者,或其他具競爭關係之有線或無線網路傳輸訊號之頻道服務提供者,或為其他差別待遇之行為。

五、申報人及其控制從屬公司自製代理之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不得無正當理由以不同價格或價格以外之條件授權予其他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經營者、多媒體內容傳輸服務經營者,或其他具競爭關係之有線或無線網路傳輸訊號之頻道服務提供者。

六、申報人應於收受本結合決定書次日起3年內,於每年7月1日前,將申報人及其控制從屬公司自製代理銷售之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之名稱及代理契約書送交本會備查。

七、申報人應於收受本結合決定書次日起3年內,於每年7月1日前,將申報人及其控制從屬公司自製代理銷售之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之報價、授權價格、優惠方式、銷售對象等交易資訊送交本會備查。

八、申報人應於收受本結合決定書次日起3年內,於每年7月1日前,將申報人或其控制從屬公司網際網路各項服務之零售及批發價格、與其他主要數據通信接取業者之網際網路互連頻寬費用等交易資訊送交本會備查。

九、申報人及其控制從屬公司應於收受本結合決定書次日起6個月內,應將所屬有線電視網路系統之網際網路互連頻寬費用之報價,採用依訊務流量為計價基礎或適當免費互連之機制。

十、申報人及其控制從屬公司,應於收受本結合決定書次日起3年內,就其所屬有線電視網路系統,履行下列有益於整體經濟利益之事項:
A.積極完成有線電視數位化及有線電視系統網路之雙向化建設,以增進消費者收視節目選擇之自由。
B.落實建構電信、有線電視網路與服務之「標準開放網路平台」、「用戶終端匯流介面」及「客戶服務匯流平台」等有利於數位匯流之開放式共通平台計畫。C.於寬頻上網服務市場,提供相對於現有主要數據通信接取服務經營者(ISP),較有利之價格、數量、品質、服務或其他交易條件參與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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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io
2010-06-30, 11:51 PM
台灣大併凱擘 先喊卡 (2010-06-30)

詳情:
請參閱 http://news.chinatimes.com/tech/0,5249,12050903x122010063000316,00.html (http://news.chinatimes.com/tech/0,5249,12050903x122010063000316,00.html)
台灣大併購凱擘案,合約將於今(30)日到期,據了解,台灣大將於今日發布重大訊息,指該併購案因為未獲主管機關核准,合約將自動到期,但雙方仍積極尋找其它替代方案解決。

 對此,外界解釋認為,此意味著此併購案將正式畫上休止符,不過,台灣大、凱雷均予以否認。據了解,富邦董座蔡明忠與台灣大董事長蔡明興、凱雷董事總經理唐子明近日仍持續尋找替代方案,雙方正就另啟新約方向進行協商。

marcio
2010-07-26, 12:18 PM
2010/07/26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5746107.shtml
蔡明忠650億併凱擘 台灣大登有線電視龍頭

台灣大決策層蔡明忠、蔡明興兄弟改以成立私人投資公司出手,上周已與凱擘大股東凱雷集團完成簽約,交易金額逾650億元,比前次加碼近百億元,不僅每戶交易價格創下5.56萬元天價。
合計買下13個系統台,全台擁有116.78萬戶。

私人投資公司收購,可避開台灣大黨政軍持股問題,再透過財務規劃向台灣大借款,以現金收購凱擘與其債權;等黨政軍法令放寬後,再由台灣大向蔡氏兄弟買回凱擘

公平會則是在去年12月2日以有史以來最多的以10項附加結構及行為管制的必要負擔方式,不禁止其結合,以消弭可能產生限制競爭之不利益;NCC隨即在3日表示,不會因為公平會已經訂出10項附加負擔,就會放寬對這項併購案的審查,仍然會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電信法和有無黨政軍股份嚴加審查。這起金額高達568億元的交易,卻因黨政軍持股問題未解,導致該合約在今年6月底到期廢止

很巧的是,今日同個時間, 也有相同的新政策改變:
黨政軍可投資媒體 政委准了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5746274.shtml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進福日前審查通過爭議許久的衛廣法「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仍決定放寬黨政軍可間接投資百分之十,並增訂「迴避條款」,限制公營事業擔任媒體發起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違者最重可罰兩百萬元。

這兩個新事件聯想在一起,是不是耐人尋味呢 ?

中華電信的ADSL 免費升速方案,年初NCC 第一次先說會造成不公平競爭與維持用戶服務品質,不批准。
後來,NCC表示:中華電信三月份先後三次提報,經過詳細評估,並邀請其他固網業者表達意見後,確定不會對既有市場的競爭狀況產生衝擊,因此同意中華電信的「升速」方案,至於舊有的傳輸速率方案,將全面下架,不再銷售。

此二事件, 令人覺得電信事業是先為一些特定財團設想, 而不是公平的為國家與人民的前途福祉為優先考量。

YANGCR
2010-07-26, 05:27 PM
看看就好!!

marcio
2010-07-27, 12:21 PM
繼 "沒有客戶,哪來的建設"" 的名言之後 ,又蔡董開炮了。
蔡明忠 砲轟數位匯流法令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5748306.shtml
現行法令不合時宜,當初的立法沒想到會為後來的計畫設下重重路障,本來的用意是政治考量,現在卻讓數位匯流受阻。
數位匯流是政府積極推動的項目,台灣的數位匯流就像大陸的三網合一,但是大陸一線城市都已數位化電視化

他希望收購凱擘後,能對台灣內容產業有一定貢獻,以下游通路(有線電視系統台)的力量,建立新制度,導入新做法,讓台灣數位匯流趕上鄰近國家。

富邦集團蔡家兄弟昨傳出以六百五十億元、每戶5萬5600元天價,與凱擘的大股東凱雷集團簽署買賣合約。(可見這幾年凱擘用心經營,身價大漲,得到肯定)

由於台灣大哥大購併凱擘案受限黨政軍不得經營媒體禁令,遲遲無法過關,公司大股東富邦集團為爭取時間與商機,使出撒手鐧,改由富邦集團蔡明忠、蔡明興兄弟以私人公司名義吃下持股 (既然用婉轉手法繞了圈子避過門檻限制,以個人名義閃過限制,太聰明能幹, 全台也只有他才有能力與財力做的出來,這法令才是他的護身符,蔡董又有什麼好抱怨 ! )

但是蔡董拿中國的表面美景來開砲,未免太膚淺,中國對媒體的管控審核,更是嚴格,還輪不到他這種爆發富商進場肖想。

酷聖石杯杯
2010-08-20, 11:50 PM
有的時候真的覺得NCC管太多
但有的時候好不容易覺得他們好像做了一件對的事情之後
看看各家媒體的報導與網路上評論後
又覺得真的是虎頭蛇尾

marcio
2010-09-30, 12:55 PM
2010-09-30 [新聞]
富邦「換手」併凱擘 NCC料將通過 蔡明忠兄弟另創大富
〔記者劉力仁、李靚慧、林嘉琪/台北報導〕富邦集團蔡明忠兄弟為打造媒體王國,自創大富媒體公司併購多媒體系統業者凱擘集團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審查,認定大富媒體跟富邦原有的台固集團不算「關係企業」,兩者就算合計,有線電視用戶數市佔率未達三分之一的法定上限,也沒有黨政軍持股情況,預計補齊資料後,這項交易金額達三百六十億的併購案下週即可通過,屆時蔡氏兄弟將成為台灣有線電視的龍頭老大。消基會則擔心市場會遭壟斷,影響消費者權益。

與台固「不屬關係企業」

公平交易委員會昨決議,該併購案因資料尚未收集完整,且經濟部、NCC相關官方單位意見仍未回覆,將此案延期討論,三十天內再召開委員會進行實質審查。換言之,凱擘案在十月底以前就會有結果,是否可化解市佔率疑慮,就看公平會如何認定。

消基會質疑放任壟斷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質疑,NCC放行富邦集團伸手壟斷傳播行業,眼光不夠遠,根本未正視數位匯流後富邦集團的勢力驚人。對消費者而言,多元選擇的傳播市場相對萎縮,反映出來的就是費率不夠彈性,消基會反對該案,請NCC先提出合理機制,說服民眾可以放心消費權利不會被剝奪。

媒體改造學社諮詢委員羅世宏也擔心,富邦另創大富收購凱擘,可能造成未來媒體管制困難,因為富邦集團對電信、有線電視等都有投資,NCC應思考台灣資訊未來可能形成壟斷勢力,該案不但管制不了財團獨大問題,也凸顯NCC管理上的不足與窘境。

規避黨政軍持股問題

據了解,NCC委員在審這個案子的時候,要求大富媒體併購凱擘之後必須合理降價,因為凱擘旗下有十二家系統台,用戶上百萬,成本有下降空間,應該回饋消費者。

去年蔡明忠有意透過台灣大哥大收購凱擘,被NCC否決,主要原因是台灣大的大股東富邦金控的大股東是北市政府,涉及黨政軍持有媒體問題。蔡氏兄弟不死心,以私人名義籌資,另創立大富媒體進行收購凱擘,避掉黨政軍持股的問題。

目前全台有線電視用戶共五百零四萬戶,凱擘集團旗下有十二家系統台,用戶數一百一十二.五萬,佔全部用戶數二十二.三一%,另外富邦投資的台固集團,旗下五家有線電視業者,總用戶數約五十五萬、則佔十.八九%。

掌握市佔率恐逾33%

換言之,蔡氏兄弟一旦成功入主凱擘,台固加上凱擘,蔡氏兄弟旗下集團所控制的有線電視用戶超過一百六十七萬戶,佔全台有線電視版圖三十三.二%,成為市場龍頭,雖不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系統經營者與其關係企業及其直接、間接控制之系統經營者」不得超過三分之一的條款,但各界仍有壟斷市場、操控市場價格的疑慮。

各方疑慮雖深,NCC委員們昨天仍認定大富媒體跟台固並不算「關係企業」。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NCC調查,台灣大董事長蔡明興、副董事長蔡明忠投資成立的大富媒體,並無黨政軍股份,大富與台灣大也不符合公司法中規範的「關係企業」要件,因此沒有用戶合併計算的問題。而基於現行有線電視數位化普及率不到五.七%,期盼大富能提出有線電視數位發展計畫,協助MOD公平競爭,讓整體電視環境良性發展。

凱擘併購案 學者憂財團壟斷 無法可管 不利媒體發展
〔記者林嘉琪、陳珮伶/台北報導〕媒體改造學社諮詢委員羅世宏擔心,富邦老闆另創大富收購凱擘,可能造成未來媒體管制困難,因為富邦集團對電信、有線電視等都有投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憑「目前其有線電視用戶數佔有率不到三分之一上限」就放行,未思考台灣將走向資訊匯流趨勢,這不但管制不了財團獨大問題,也凸顯NCC在傳播政策管理工具上的不足與窘境。

業界對於併購案看法互異,有的認為將成超級怪獸,有的則認為沒影響。

羅世宏表示,台灣目前沒有「通訊傳播匯流法」,廣電三法無法一併規範MOD、電信與有線電視等產業,但數位匯流是趨勢,目前投資多方的富邦集團未來可能形成壟斷勢力,該案對台灣媒體多元發展將是負作用。

NCC應公開資訊供檢視

羅世宏表示,NCC昨天才公布這項消息,並表示只要補齊資料,最快下週即可通過,「這是讓業者偷跑,NCC變成蓋章單位。」要求該案應該辦理聽證會,廣納各方意見,而且無論該案是否通過,NCC都應該資訊公開,供各界檢視過程。

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胡幼偉表示,NCC是依法行政機關,目前只能檢視送件資料上的資金、股東名單是否符合規定,這些動作只能說是「被動把關」。

凱擘一開始是外資集團,全以是否獲利的態度「短期投資」台灣傳播事業,現在交由本土企業經營不見得不好,但是不能忽略社會責任和公平正義,NCC就該拿出立場及態度,明確祭出規範。

業者:富邦集團成超級怪獸

有線寬頻業者協會理事長陳朝平說,這次併購其實只是一場金錢遊戲,凱擘股權轉移,組成及經營沒有太大改變的話,對中嘉、台灣寬頻等其他業者應該還不會有太大影響;事實上,目前掌握數位化、發展寬頻上網業務,還是困難重重,無論是富邦或誰買下凱擘,只怕最後都只是春夢一場,挑戰還很大。

不過,蔡明忠的富邦集團不僅成為有線電視龍頭業者,還有電信、銀行,三種特許行業在同一集團,儼然形成超級怪獸,後續發展恐怕還有許多隱憂。

另有不願具名的業者表示,併購後只是股權轉換,對市場短期影響應該不大。

但據了解,NCC下周核准此案的條件之一,就是要求大富媒體併購凱擘後,必須合理降價,以回饋消費者。
陳正倉指出,台灣大所屬的台固市占率百分之十點九,加上凱擘的百分之二十二點三,兩者合計後占百分之卅三點二,也未違反廣電法中,有線電視業者不得超過市場三分之一的上限,沒有市場壟斷疑慮,因此認定此項股權交易合法。
陳正倉表示,凱擘併購交易案金額高達新台幣360億元,對未來有線電視市場影響巨大;據了解,這項金額未計負債,所以,實際交易金額為653億元,蔡明忠家族在大富媒體持股80%,因此,實際出資金額約在520億元上下。

ellery
2010-09-30, 02:13 PM
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期盼大富能提出有線電視數位發展計畫,協助MOD公平競爭,讓整體電視環境良性發展。

看到這個我笑了...:king:

marcio
2010-11-18, 09:57 AM
大富併購凱擘 NCC有條件通過: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陳正倉昨日詳細公布蔡明忠及唐子明答允的15項承諾,
包括: 大富媒體將花52億元進行數位化頭端、機上盒、智慧卡、光纖網路及數位雙向化等硬體設備投資,並答應免費贈送(只收押金1,000元)機上盒給客戶使用;目前凱擘數位化普及率10.6%。

蔡明忠將成立台灣優視媒體公司、同時投資12億元自製綜合、兒童及戲劇等3大數位化頻道節目。NCC表示,該會基於扶植本土數位內容產業發展,將鼓勵台灣優視媒體儘速成立. 蔡明忠並當場允諾投資五十二億元,五年內將有線電視「數位化」達到百分之五十,另再投資十二億元製作高畫質數位內容,包括數位兒童、戲劇與綜合頻道。

大富媒體承諾併購凱擘後,.NCC最後以「附款」方式,硬是要求大富媒體,明年針對高於全國平均收視費五百四十元的四家有線電視系統,一律降到五百四十元。

為了落實大富數位化承諾,大富二○一八年執照有效期間,十二家系統台不得出脫經營權。

大富承諾一年內,不投資任何類型既有類比頻道與廣電事業;三年內不控制任何類型類比頻道與廣電事業,大富與台灣大董監事不得相互兼任,對於非大富自製、代理頻道,須做到公平上下架的無差別待遇。在有線電視數位化完成前,除非NCC同意否則不准新設新聞台、財經台與購物台。

其他承諾還包括,大富須將資金籌措、財務報表簽證供本會查核,大富成立數位化、數位內容專案小組,每半年向本會呈報結果。

中央院人文社科研究中心研究員施俊吉說,很遺憾政府通過此案,NCC是在騙消費者,有線電視費率上限就是政府在管制,要求降就降哪需業者承諾,他指凱擘案併購者的利息與本金,將吃掉八成收視費,業者根本不會有錢進行數位化,如果五、六年後數位化建設進度一樣,NCC委員要負最大責任。

FYI
2010-11-18, 02:53 PM
大富媒體承諾併購凱擘後,.NCC最後以「附款」方式,硬是要求大富媒體,明年針對高於全國平均收視費五百四十元的四家有線電視系統,一律降到五百四十元。
請問目前全國平均有線電視收視費真的是五百四十元嗎?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 臺北市政府公告99年度有線廣播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與其他相關事項 (http://www.tpedoit.taipei.gov.tw/ct.asp?xItem=185150&ctNode=17758&mp=1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