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 新判例!美國裁定ISP限制p2p,違反網路自由 美裁定康卡斯特封殺P2P流量非法 責令整改 (發佈時間:2008.08.02 轉載自:賽迪網 作者:劉彥青) 【賽迪網訊】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裁定康卡斯特(ComCast)封殺用戶互聯網流量的行為,觸犯了聯邦政策,責令該公司改變管理網絡的方式。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在裁定前,以3票贊成、2票反對通過了一項保證用戶「自由訪問」互聯網的政策。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沒有對康卡斯特課以重罰,但責令該公司不得封殺「使用文件共享軟件」的用戶的互聯網流量。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儘管沒有對康卡斯特課以重罰,但責令該公司必須在30天內,披露其「歧視性網絡管理措施」的詳細資料、並於年底時停止這一舉措的計劃、向客戶和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披露新計劃。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主席凱文·馬丁表示,康卡斯特的管理層根本沒有對他們的網絡進行管理,只是「任意選擇了一種應用,並封殺了這一應用」。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認定,康卡斯特有封殺P2P應用的動機。 康卡斯特發言人塞娜·菲茲摩裡斯發表書面聲明指出,「該公司對於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的決定很失望,因為我們相信管理網絡的方式是合理的。」。康卡斯特辯稱,它只是「延遲」而非「封殺」了P2P流量,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的網絡中立性原則,並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康卡斯特表示,該公司將於今年年底前中止當前的網絡管理舉措,使用一種與協議無關的技術,該技術不會只向某種類型的流量下手。P2P主要用於傳輸視頻文件,會對康卡斯特的視頻點播服務構成潛在威脅。 附註: 根據2007年資料,ComCast是全美第二大ISP公司,有1210萬用戶。僅次於AT&T(1290萬),超越AOL(12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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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炮戰隊隊長 | 回覆: 新判例!美國裁定ISP限制p2p,違反網路自由 台灣是美國的一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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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 參考美國外.. 台灣也可走中共管制網路的手法 台灣ISP業者與網路用戶至今仍陷入「ISP阻撓P2P傳輸」是否有理的角力中,在NCC視而不見、沒有積極出面管理下,台灣網路用戶的聲音都被委屈的壓抑下來。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在今年八月出現最新判例,裁定ISP業者不得阻撓、歧視各種網路傳輸協定與軟體。美國這則判例對全球資訊、網路、與娛樂工業出現重大影響,台灣NCC或許可以援引參考。 台灣網路用戶過去屢屢遭到ISP業者任意封殺、阻撓P2P傳輸,其實本屬「網路自由議題」的一部份,就像是「刀可用於殺人,是否該全面查封與禁止刀具生產、販售」一樣。 台灣未來要參考美國案例,還是學習中共網路管制的老路,可以自由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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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来坊 | 回覆: 新判例!美國裁定ISP限制p2p,違反網路自由 以前教網路路由的老師就有說過了… p2p就像是把菜刀;你可以用來煮好菜,也可以拿來殺人… 所以,會有國家限制人民不能用菜刀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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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回覆: 新判例!美國裁定ISP限制p2p,違反網路自由 有正反2面... P2P 考驗很多人的極限 不知何時才結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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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zi | 回覆: 新判例!美國裁定ISP限制p2p,違反網路自由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922/16/16c3c.html Comcast對聯傳會說明如何管理寬頻網路系統流量 路透 更新日期:"2008/09/22 11:19" (路透紐約21日電)Comcast集團已提報美國主管機關,說明有關該公司將如何管理寬頻高速網路系統流量,卻不致於阻斷任何電腦程式或內容的細節。 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上個月對於Comcast遭到檢舉違反聯傳會開放網路原則一案進行投票,投票結果裁定維持原判。Comcast是因為阻撓類似 BitTorrent等程式的點對點(peer-to-peer)網路流量而遭檢舉。在聯傳會投票結果公布之後,Comcast提供上述資料給聯傳會。 Comcast今天表示,在這項設計宗旨在於給予所有客戶「公平分配」網路頻寬的計畫當中,該公司的重點管理目標將放在系統塞車期間使用最多網路頻寬的某些消費者身上。中央社(翻譯) 原文 http://www.reuters.com/article/ameri...44168520080920 此篇文章於 2008-09-22 06:18 PM 被 no1adsl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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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會員 | 回覆: 新判例!美國裁定ISP限制p2p,違反網路自由 使用P2P 不等於 盜版 網路電話及視訊也是使用P2P 方式 運動賽事線上直播也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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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會替月亮懲罰你 | 回覆: 新判例!美國裁定ISP限制p2p,違反網路自由 這就是先進民主國家,問題在於內容,而不是技術。 在保護商業利益的時候,又有誰會保障消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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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回覆: 新判例!美國裁定ISP限制p2p,違反網路自由 當然是違法的囉 有很多 Linux 的軟體也是用 p2p 在傳檔案 難道 Linux 系統免費的口號是喊假的嗎 用 p2p 是不合法的嗎 ISP 還是收相同的費用 用 P2P 的用戶費用有比較少嗎 ISP 限制 p2p 的心態是可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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