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機車罔少年~機 | 【新聞】國道客運台北總站除安全堪虞外~連申請建照都違法~ 台北市政府核發國道客運台北總站使用執照疑雲重重 建築物領取使用執照到正式使用僅相隔一日,國道客運總站新建工程安全堪虞。 1. 使用執照申請收件至簽核發僅一日就完成,可創下歷年來台北市政府行政作業程序及效率最快記錄。台北市政府願為創行政作業程序及效率記錄,卻棄國道客運台北總站使用者群眾安全於不顧。 2. 一般使用執照簽核後,需由市政府建管處打字製作使用執照,最快也要2至3天才可以完成領取使用執照的程序。 3. 一般使用執照簽核後,會由起造人之監造設計建築師製作使用執照副本圖說,並再與承辦人員核對圖說無誤後,才會核發使用執照副本圖說。 4. 再憑使用執照及使用執照副本圖說才可向台電及自來水公司申請接水、接電供應水,電。 5. 一般製作使用執照及使用執照副本圖說,最快也要在使用執照簽核後3至7天後,才得以向市政府領取回使用執照及使用執照副本圖說。 6. 領取回使用執照及使用執照副本圖說後,憑使用執照影本及使用執照副本圖說,才可以向自來水公司及台電申請接水、接電,並待自來水公司及台電供應水、電後才可以在有水,有電情況下使用該建築物。 7. 而本案使用執照的簽核程序時間點,卻可以在94年8月15日由起造人向台北市政府申請使用執照,並在94年8月15日由承辦人員收件對圖及文件後,就當日送達股長及科長簽核,並在隔日94年8月16日完成接水、接電啟用。 8. 本案承辦人員為市政府建管處劉繼銘,劉員之工作態度對建築業界來說,是市政府最嚴格的承辦人員,多數案件在劉員承辦下,需完全依規定圖說全數完成,劉員才會至現場勘查,劉員經手之案件,少則數周,多則數月,為何本案可以一日就完成,劉員是礙於背後有『有力人士』指使或是其他因素,打破過去劉員在建築業界印象,頗值各界深入瞭解。 9. 本案之現場勘查因涉及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且為交通用途使用,須設置無障礙設施,依使用執照核發程序之台北市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設置資料檢附表,需有團體代表會同勘查,為何可以在94年8月15日一天內就完成使用執照之申請與核發。 10. 且劉員在簽核使用執照副本圖說大多大於3至7日後一一核對才會簽核,為何可以在94年8月15日簽核使用執照申請就當日可取得使用執照副本圖說,並在隔日94年8月16日就接水、接電完成並啟用國道客運台北總站。 綜合言之,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由申請使用執照到核發使用執照、接水、接電完成,並正式啟用僅相隔一日,國道客運總站安全堪虞。 http://www.dba.tcg.gov.tw/compaq/ofc...NO=4278&RCG=00 http://www.dba.tcg.gov.tw/compaq/ofc...NO=4278&RCG=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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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女友的人生34年 | 阿羅哈與和欣不願意搬進去用, 仍在承德路上載客. 不過那個國道客運台北總站看起來太小了, 前華山站(台鐵在台北市的貨運站)那塊地很大, 卻閒置將近二十幾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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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uin | 我只是覺得自從客運站啟用後 市民大道就『更』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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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機車罔少年~機 | 這個案子由建照核發到施工中查驗最後到使用執照核發都有官商勾結 慢慢爆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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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喜歡打槍 | 這年頭公共工程不勾結怎驗收啊? 不勾結連發包都出問題了更別說弄個成果出來驗收了。 只看有沒有人願意爆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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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紘 | 阿囉哈跟和欣的總站都是自己買的,所以當然不肯搬走.. 而且現在的客運總站,兩年後還是要拆掉,所以業者當然覺得不划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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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機車罔少年~機 | 台北市政府核發國道客運台北總站使用執照疑雲重重(PART-2) 建築物領取使用執照到正式使用僅相隔一日,國道客運總站新建工程安全堪虞。 施工中之報市政府之勘驗程序疑雲重重 續前『台北市政府核發國道客運台北總站使用執照疑雲重重』後,依台北市建照工程材料品質管理作業要點、台北市建築施工檢查作業要點、台北市建築工程施工中必須勘驗部份作業要點等行政法令規定。國道客運台北總站建築執照在施工中報市政府勘驗文件亦有諸多疑雲: 1. 現場施工進度需與申報勘驗進度相符,而現場實際進度與申報勘驗進度相符嗎? 2. 施工中報市政府勘驗文件為何還有不同日期之版本出現,是承造人造假還是監造人造假,或是有國家認證之C.N.L.A 認證之材料試驗室造假。 3. 為何會有監造建築師沒有填寫日期之簽名表單,監造建築師是借牌給他人使用,還是任由承包廠商隨興施工,這樣的建築物可以使用嗎?這樣違反技師法隨便簽章的建築師對嗎? 4. 為何會有經過C.N.L.A 認證之材料試驗室可以出據不同日期之試驗報告書。這樣的報告和現場施工品質與設計圖相符嗎? 5. 經過取得之證物混凝土試驗報告顯示,國道客運台北總站於民國93年12月29日就開始動工了,那為何台北市政府連一張先行動工的罰單都未開出,是包庇承包廠商還是有相當大利益在背後推動著。6. 依建築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申報勘驗即先行動工之情事,除依建築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懲處外,另基於公共安全考量,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建築主管機關應依建築法五十八條規定,於勘驗時請違規承造人對未依規申報勘驗部分樓層,提出專業公會出具之安全鑑定報告書及結構強度證明文件等(如結構體鑽心試驗報告),以便查核是否符合相關結構強度規定之要求。那台北市政府卻為何於本案在民國94年2月1日申報放樣勘驗時都沒看到現場已經違法施工到地樑完成了嗎?並且台北市政府連一張先行動工的罰單都未開出,這又是什麼原因。 先行動工連安全鑑定報告書及結構強度證明文件都沒有的國道客運台北總站,它安全嗎? http://www.dba.tcg.gov.tw/html/main.htm http://www.dba.tcg.gov.tw/Compaq/con...0&mode=process 國道客運台北總站建築執照,竟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都可以免除,待續…… http://www.dba.tcg.gov.tw/compaq/ofc...NO=4278&RCG=00 http://www.dba.tcg.gov.tw/compaq/ofc...NO=4278&RCG=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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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機車罔少年~機 | 國道客運台北總站 馬特准免都審-違法發放建照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today-fo5.htm 鉅資建國道總站 只能用兩年 -2年?臨時建築物最長期限為六個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oday-life7.htm 國道客運急遷 立委:疑涉用地變更圖利-一語道破背後利益!!!!! http://202.39.224.60/news/20060109/s...b6225da627.htm 國道總站 春節恐將塞爆 -可以看到相關涉案人等蹤影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ay-taipei1.htm 此篇文章於 2006-04-06 08:18 AM 被 TAIW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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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来坊 | 引用:
不是還蓋得蠻具規模的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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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女友的人生34年 | 引用:
而永久性的國道客運總站會座落在承德路市民大道口的 "交九"用地(以前是建成國中). 為什麼會這樣搞呢? 因為他們認為納稅人繳的稅金不是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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