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中華電信為6M的ADSL給我問題的回覆





nanpan
2004-01-20, 10:57 PM
以下是二個星期前我兩天前寫信給電信總局詢問有關ADSL的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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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之前中華電信人員來我家做ADSL升速作業(更換ADSL數據機)時,有調查過我
們家線路的訊噪比,他說我家的線路即使用6M的ADSL也沒有問題,因為我之前
就上網去各家ISP網站查詢,結果卻都沒有有關6M的ADSL相關產品的介紹,而且
至現在都已經過了一年,但還是沒有6M的ADSL產品出現,(聽說是有,但不能給
一般用戶使用)

請問:6M的ADSL
1.為何一般用戶不能申請?
2.要到何年何月一般用戶才能使用?
3.如果是中小企業是否可以申請?(價錢約多少/月)
4.為何日本的ADSL的速率會和台灣的速度有如此高的差距(速度和價錢的比例)?
可以的話,可否為以上的問題找專業人員做一個精闢的回答(制式的回答就免了)
(PS:回答的答案我會post在PCZONE的ADSL討論區上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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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電信局總的流程最後交給了中華電信來做答覆:
而以下是中華電信給我的書面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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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是我的名字)

XXX君:您好!
感謝您對中華電信ADSL寬頻上網業務的關心,經廣泛蒐集資料覆如說明
,請諒查:
問題四:

1.本公司目前ADSL可提供之最高速率為下行6 Mbit/s,上行640 kbit/s,該速
率係遵循ITU-T G.992.1國際標準所訂,並已於去年(92)年底引進最高速率為下
行8 Mbit/s,上行800 kbit/s之ADSL(ITU-T G.992.3),預計今年第二季可建
設完成。

另外,ITU-T在92年5月頒布G.992.5標準,其最高速率為下行16 Mbit/s,上行
800 kbit/s。以上所提最高速率均為該標準所訂必備能力(mandatory),至於更
高速率如24 Mbit/s則為非必備(optional),且成熟商用產品很少。

NTT及Yahoo! BB等電信公司即將提供40 Mbit/s或45 Mbit/s ADSL服務,由於該
技術ITU-T國際組織尚無標準,因此該產品尚屬各廠商的專屬(proprietary)技
術。

由於本公司目前仍屬國營事業,在採購制度上仍需遵守政府相關法令規定,根
據本國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功能
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其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應從其規定。另根據同法第
四十八條,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招標,必須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才能開標
之規定,因此不能像日本一樣可以任意指定廠牌及採用專屬技術。

2.由於ADSL技術對於傳輸距離與傳輸速率先天上有其一定之限制,速率越高,
傳輸距離越短,例如傳輸速率為512 kbit/s時,其傳輸距離約四公里,當傳輸
速率為6 Mbit/s時,其傳輸距離僅約二公里左右,因此,若ADSL之最高傳送速
率最高可達40或45 Mbit/s時,其傳輸距離將很短,可能在1~1.5公里左右,因
此全球大多數電信公司採用差別費率提供不同速率之服務,且在較高速率所能
提供之客戶服務涵蓋範圍亦有限制,超過該範圍以外的客戶即不提供該服務。

3.反觀日本NTT及Yahoo BB,雖然其服務名稱以「12 Mbit/s、24 M/26 Mbit/s
或40/45 Mbit/s之ADSL服務」,不論客戶距其機房之遠近,收費完全相同,但
將使距離電信機房較近之客戶可享有較高速服務,而距離電信機房較遠之客戶
只能獲得低速服務的不公平現象,從服務名稱表面上看好像很先進,惟客戶真
正能上網的頻寬還需看ISP所提供的頻寬是否足夠,PC的處理能力是否充分等因
素,尤其網際網路最大的特色就是best effort,越多人同時上網每人所能分配
的頻寬越少,因此日本NTT所提供之服務模式均會在其服務契約中註明「傳送速
率不保證等字眼」,同時NTT所提供的40 Mbit/s服務區域也是有限制的,並非
涵蓋全日本所有地區(詳參http://www.ntt.co.jp/index_e.html

據了解,日本ADSL的8M實測結果,下行速度在1M以下者佔一半數以上,同時只
有1%用戶可達6M的水準

4.本公司近年來ADSL寬頻上網服務受客戶熱烈歡迎,在國際上具有相當份量。
根據英國知名寬頻服務顧問公司Point Topic於92年10月所發布之分析報告指
出,台灣DSL寬頻服務的普及率高居全球第二名,另外在收費方面,全球DSL寬
頻服務收費最高地區仍為歐洲,而本公司自2000年至今連續三年間均為全球
ADSL服務門檻收費最低之電信公司。
詳參
Europe still most expensive for DSL broadband (http://www.point-topic.com/content/dslanalysis/dwd+7+analysis+piece.htm)

問題一:
1.根據答覆問題四之2,當傳輸速率為6 Mbit/s時,其傳輸距離很短,故能涵蓋的客戶也較少。

2.一般客戶多僅用於上網、送收Mail、或Video服務,尚無大頻寬的應用,一般ISP多沒有提供6 M的業務,目前HiNet有提供VPN的服務,供企業客戶租用。

問題二:
HiNet計畫在今年推出6 M固接制服務,敬請期待。

問題三:
HiNet提供6 M VPN服務除每路ADSL電路月租費1,399元外,其他費用包括如下:

1. 費率結構

(1) 採包月制計費。
(2) 按每埠之PVC/PVP使用保證頻寬及通信距離計費,每埠之PVC/PVP通信量以0.5Mbps為單位。
(3) 以服務等級CBR之保證頻寬為費率基準。

2. 裝機費用(一次費用)
(1) 數據電路接線費─依其傳輸速率,以用戶接入本網路最近節點之數據電
路,按本公司出租數據電路業務費率之市內數據電路(或長途數據電路)接線
費計費。

(2) 數據機接線費─按本公司出租數據機件設備業務之數據機接線費費率計算。

(3) 系統設定費─用戶租用或異動本業務時,按每埠每次計收系統設定費。

3. 每月費用
(1) 數據電路月租費─按本公司出租數據電路業務費率之市內數據電路(或長途數據電路)月租費計費。
(2) 數據機月租費─按本公司出租數據機件設備業務之數據機月租費計算。
(3) 通信埠月租費─依其傳輸速率以通信埠月租費計費。
(4) 通信月租費─按PVC/PVP之通信距離、保證頻寬通信量及服務等級計費。

根據上述的說明,相信您對ADSL有更深一層的認識,如您對以上的說明認為尚
有不足之處,盼仍不吝惠賜卓見。祝福您

歲歲平安
中華電信公司總經理呂學錦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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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的答覆我也只能大概說:
在中華電信未民營化之前,ADSL的速率是不會超過下行16 Mbit/s,上行800 kbit/s(原因為國營採購事業上的規定)

至於為何沒有6M的ADSL的原因如果就中華電信的說法來看的話,就變成說使用
的人數大少,以企業經營的模式的話,投資下去的軟硬體的資金可能會因使用
人數過少而成而造成資金回收不了,因此沒有給一般用戶申請
(真的是這樣嗎?有點懷疑說)

而企業用的6M的ADSL是採用VPN的方式來達成的(就像大學裡用學術網路的專
線,而住在大學附近的學生是用6M的ADSL使用VPN連接到大學裡的學術網路)
(不過實際上又好像有點不太一樣,PVC/PVP這個該不會是算流量來計價的吧!?)

而談到日本的ADSL,還是老話一句:就是他們的非標準規格;而且在收費上不
會管用戶離機房多少距離,申請什麼速率的ADSL就是什麼價錢,即使達不到該
有的速率的話,也不用負責,而這點我們的中華電信就比較有人性一點,過長
的距離不給裝高速的ADSL,以免用戶白花錢就這樣~~~~~~~
(對啦對啦~~~~~中華電信ADSL的唯一優點大概只有這裡而已,其他的都是笑話)

可是說到這的話,中華電信不推6M的ADSL也就算了;為何民營的ISP也不能提供
6M的ADSL給一般用戶呢?~~~~~~~~~不解!!??(難道民營ISP買不到設備嗎?怪~~~~~~)




all600
2004-01-21, 12:08 AM
早在adsl推出前就有6M的產品,那是中華電訊和淡江大學試驗的校外網路,試驗還算可以,但因為頻寬問題,才有adsl的產生

miltonyen
2004-01-21, 05:46 PM
台灣寬頻發展的瓶頸,並非在於可以有多「高檔」的網路產品,重點是如何降低現有產品的電路費及連線費!1.5M/384K,電路+連線=<1000,真是我心中永遠的「夢想」!

海盜天使
2004-01-21, 05:57 PM
大概是還沒想到6M/64k的廣告要怎麼打
等到他想到了,自然你就可以申裝了

cit0316
2004-01-23, 10:37 PM
最初由 nanpan 發表

由於本公司目前仍屬國營事業,在採購制度上仍需遵守政府相關法令規定,根
據本國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功能
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其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應從其規定。另根據同法第
四十八條,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招標,必須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才能開標
之規定,因此不能像日本一樣可以任意指定廠牌及採用專屬技術。

國內至少有五個寬頻數據機的團隊可以配合吧!
我記得第一批CISCO也是直接指定不是招標的吧?

luckyboys
2004-01-23, 10:58 PM
(1) 採包月制計費。
(2) 按每埠之PVC/PVP使用保證頻寬及通信距離計費,每埠之PVC/PVP通信量以0.5Mbps為單位。
(3) 以服務等級CBR之保證頻寬為費率基準。

這是說流量愈多要繳的愈多嗎:confu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