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酒駕新標準!有酒味就要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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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d0117
2003-11-18, 04:23 PM
根據PCHOME的消息
酒駕新標準!有酒味就要罰 。
警方對對酒駕又出新招!警政署研擬新制,只要身上有酒味,就要罰。
如果超過0.25毫克酒駕值,不僅同車的要罰,提供酒的餐廳或酒店,也得罰。警政署將把新制送立法院,如果通過,最快明年就會實施。

http://news.pchome.com.tw/life/tvbs/20031118/index-20031118130014391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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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哪一個倒楣鬼,被朋友講話的口水給噴到因而沾上酒氣,那....




YSSECLIPSE
2003-11-18, 04:26 PM
那我送酒醉的朋友回家
不知道會不會被罰???

Asa
2003-11-18, 04:52 PM
雖然我痛恨酒後駕車的人
(我有朋友被酒後駕車的撞死過)
但是我懷疑這個法案的合法性
哪個國家有這種例子啊?
這樣假如喝酒的吐的話,計程車司機也會有酒味.....喝酒的人全部自爆算了
這種沒標準的法規也在提.....

gosip
2003-11-18, 05:07 PM
誇張!!
1.如果明年真的實行,那大概以後喜宴都只能喝茶
雖然只喝茶不錯,但...可能嗎?這算是文化吧...
如果政府有意打破婚喪喜慶喝酒的文化,
那游院長之前就不應該到金門酒廠去宣傳,不是嗎?

2.這個執行上應該有困難吧?
身上有酒味要如何測量?用儀器全身掃描?
還是警察聞到就算?那別人說沒有怎解?
在不然訓練警犬來聞~.~(沒記錯的話,狗的嗅覺是人類的七倍)
但...狗叫幾聲就代表有嗎?

3.如果我不喝酒但別人不小心打翻酒杯在我身上?
那意味著我不能開(騎)車回家?...因為身上有酒味...

我贊成處罰酒駕,但這方法是不是有點牽強∼∼

skeepy
2003-11-18, 05:21 PM
連同餐廳與酒店都要罰,
那乾脆禁酒算了,以後不准賣酒連同公家機關也不准賣,
真是誇張的警政署,頭不知道長在哪裡.

nikediou
2003-11-18, 09:54 PM
亂七八糟....
那有人這樣亂立法的
這樣子亂來的話
我想
很快又會再一次政黨輪替了

min27
2003-11-18, 11:11 PM
這個還沒有經過立法院的通過
會不會過都是一個問題

pure2249
2003-11-19, 12:07 AM
天啊~
有沒有搞錯........
我吃個羊肉爐身有就有點酒味了........
那這樣不如叫公賣局不要賣酒.........

DS
2003-11-19, 12:39 AM
最初由 crd0117 發表
如果超過0.25毫克酒駕值,不僅同車的要罰,提供酒的餐廳或酒店,也得罰。

不知道是那個白痴想出來的

那要不要各行各業比照辦理:corkysm:
有人買了把菜刀去搶劫OR殺人
賣菜刀的店也該連坐:eek:
若是買刀的錢是從銀行領出來的
那銀行也一起罰好了:eek: :eek:
銀行的主管也罰
假設為台北銀行好了
那台北市長也順便連坐
台北市長都罰了,那市議員也該罰
立委、各部院長、OOXX、全台灣人民一起連坐處罰好了:corkysm:

葉子
2003-11-19, 04:55 AM
那飯菜中放的米酒怎麼辦?~~_~~
乾脆禁酒會更快.=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