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TVBS對於北投運動中心的報導, 讓我對於現在的新聞, 到底是d誰服務, 有很大的疑問.
新聞訪問了很多民眾, 對於游泳一小時110元, 室內籃球場1小時2300元(木板地板, 透明籃框, 明亮的燈光), 附近民眾有75折優待. 大多數人都覺得太貴.
(我沒有深入了解啦, 不過我想應該會有類似套票的優待吧), 但是對於我們已經在上班的人來說, 如果有去過私人的健身中心的話, 花費可能更貴, 但是我們注重的是場地器材的品質.
如果附近的民眾認為他們因為住在附近, 所以就因此可以極低廉的價錢, 甚至免費使用, 這就和天母棒球場的情形一樣, 人性的自私表露無疑.
不能因為是公有的, 就要求政府補助, 其實到頭來還是我們自己負擔.
對於這樣的新聞能出現在電視新聞中也令人匪夷所思, 就像現在一堆偽健康食品的置入性行銷出現在新聞中一樣, 記者的用心實在很難說這是在保障閱聽人知的權利, 反倒是出現很多商業利益或其他因素在其中.
書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