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新聞網
2004-6-23
七月一號就要正式上路的路權優先大執法,第一階段列出(十項優先執法項目),其中包括:禁止跨越雙黃線、雙白線等等,都可以逕行舉發、拍照告發,民眾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否則隨時可能遭到拍照告發!(彭群弼報導)
路權優先大執法將從下週四起登場,雖然並非新訂的法令,但是為了讓民眾充分瞭解,複習複習,由交通部,警政署以及地方警察機關共同製作的宣導折頁,已經開始在各地的路口,由交通疏導人員負責分送。此外,由交通部道安委員會製作的動畫影片,也在加緊趕工,預定從下週一起播出。
內容主題包括有三項:包括車輛應該禮讓行人,支線匯入幹道,應該遵守「停」「讓」以及「閃黃燈」,「閃紅燈」等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支線進入幹道應該先停再開,幹線行經支線附近,應該減速等等。
所謂的路權優先,其實並非新的交通法規,而是挑選二十個與車輛或行人有關的法條,為了避免引起民怨,警政署也頒訂了執法手冊,規定十四項取締都必須採用路邊臨檢,六項可以拍照逕行取締。
第一階段從七月一號起實施的內容當中,包括【快速或高架道路出入口跨越禁止變化車道線(雙白線)】,【跨越分向限制線(雙黃線)】,【行駛於非屬指定車種之專用道】,【機車行駛於禁行機車道】等四項,都是可以逕行舉發,民眾一定要戒除開車的壞習慣,否則就得面對600~1800元不等的罰鍰。
其他取締重點還包括:機車左轉應該採用兩段式轉彎,車輛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沒有依照規定顯示方向燈,汽車佔用慢車道或機車專用道,卻又不是準備停車,起步或轉彎,這些通通會被開罰單!跨越禁止超車線超車,在沒有允許迴轉的路口迴轉等等。
http://news.yam.com/bcc/life/news/20...406230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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