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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Fabian C 發表[/i]
[B]你很煩喔![b]我看你就是要護著民營固網![/b]真是懶得回你了!老是要我重覆講!
法律的[b]瓶頸設施成本是多少[/b]的計算方法,
會計帳會有簽證會計師每年來簽證,看上市公司的會計帳有沒有亂亂算。
有公司法和會計法來監督華電的會計帳。
如果亂亂算,簽證會計師會出具「保留意見」。
我之前寫的簽證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你沒看到嗎?還是你看不懂?
另外,這次申訴的叫做電總失職,不叫電總違法!到現在你還搞不清楚狀況! [/B][/QUOTE]
會計師是否對該公司的會計帳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及「
否定意見」......呵呵呵呵呵呵呵呵,您去查一查,該公司的會計帳,什
麼時候有單獨列出用戶迴路成本了阿,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電總失職?您要上監察院上陳訴書講電總失職,起碼您要明確講出電總哪
兒失職............
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什麼叫電總違法!什麼叫電總行政裁量權....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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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PPPP 發表[/i]
[B]會計師是否對該公司的會計帳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及「
否定意見」......呵呵呵呵呵呵呵呵,您去查一查,該公司的會計帳,什
麼時候有單獨列出用戶迴路成本了阿,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電總失職?您要上監察院上陳訴書講電總失職,起碼您要明確講出電總哪
兒失職............
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什麼叫電總違法!什麼叫電總行政裁量權....唉.... [/B][/QUOTE]
呵呵呵呵....懶得理你,
你要言不及意我也會,我看PPPP和電總一樣,都是護著民營固網的吧!
當然啦!民營固網也是專打華電! 但又不能打電總...當然會很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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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Fabian C 發表[/i]
[B]呵呵呵呵....懶得理你,
你要言不及意我也會,我看PPPP和電總一樣,都是護著民營固網的吧!
當然啦!民營固網也是專打華電! 但又不能打電總...當然會很尷尬! [/B][/QUOTE]
我想許文仁呼籲"開放用戶迴路",這個呼籲才是有利於咱們子子孫孫
如果以水溝為例
每戶家庭前面都已經有水溝了
因為要全島都要挖水溝.這並不是容易做到
如果要在你家前面重複的被人挖馬路做水溝.這家業者做完.換另一家
來挖.不但水溝業者不容易做到..更是造成社會成本以及大家的不便
按照台灣以前線路建設是需要幾十年才有到現在的規模
難道還要再讓台灣再等個幾十年.馬路也同樣的再挖個幾十年嗎
更是嚴重造成資源重複的浪費
為何不能充分的先用現有的水溝.再向各水溝業者來收取相關建設發展所需
的費用來擴展與維護現有的水溝呢
難道就一定要家家戶戶門口前面都有3.4條的水溝嗎
許文仁為了避免台灣日後會有這樣的困擾.所以許文仁的重點才會放在
"開放用戶迴路",
將中華電信視為一般ISP
再依各ISP使用量比例.來向各ISP收取線路所需的維護與建設的費用
將可以大量儉省重複資源建設的資金.並且也因為等於是多家ISP共同出資建
設.將能更快速的建設與提昇相關所需的線路.
所以各ISP都有權力監督政府的線路建設.藉以可以充分的使用經費與建設
[只是政府先出錢.再跟各ISP依收取而已.[其實是許文仁並不太信任台灣能
跟韓國政府一樣用心於網路.....任何政黨執政都一樣..........]
說實話,俺聽到湯金全立委在立法院胡說八道之後再看到Fabian C兄弟文
章
拜託,
俺告訴您們,迴路開放之後,可以讓ADSL及寬頻上網價格回到自由市場競
爭當中,不僅降低價格,也可以帶動數位內容等周邊產業的蓬勃發展,對
政府沒有壞處。
至於政府推出新十大建設的電信共同管道計畫中,以3年時間先建設6000公
里的光纖網路,可一併解決民營業者挖馬路的困難,拜託,三百億耶
3年耶
咱們子子孫孫為什麼要等3年??咱們子子孫孫為什麼要花三百億??
俺大約查覺阿土站長偏好只要中華電信公司降價他們就滿足心願....
..的確,唉,許文仁呼籲"開放用戶迴路",這個呼籲也不算是錯誤...
只要能短期或者長期讓所有四家固網業者降價的呼籲,俺都樂觀其成;
包括Fabian C兄弟寄電子郵件陳訴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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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PPPP 發表[/i]
[B]我想許文仁呼籲"開放用戶迴路",這個呼籲才是有利於咱們子子孫孫
[/B][/QUOTE]
第一類電信之瓶頸設施(含用戶迴路),以"成本價"出租給其他第一類電信業者,
在資本主義的定義下,此即為「開放用戶迴路」。
若遵循此條例
現在華電是市場主導者,但未來可能是民營固網的某一家,
該民營固網亦需"開放用戶迴路"以成本價供華電租用。
台灣的電信法應該是抄美國的,故以資本市場競爭的立法來達到合理的價格。
政府就不必花錢搞那麼多建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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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Fabian C 發表[/i]
[B]第一類電信之瓶頸設施(含用戶迴路),以"成本價"出租給其他第一類電信業者,
在資本主義的定義下,此即為「開放用戶迴路」。
若遵循此條例
現在華電是市場主導者,但未來可能是民營固網的某一家,
該民營固網亦需"開放用戶迴路"以成本價供華電租用。
台灣的電信法應該是抄美國的,故以資本市場競爭的立法來達到合理的價格。
政府就不必花錢搞那麼多建設了.. [/B][/QUOTE]
[URL=http://net-game.idv.tw/cgi-bin/lb5000/topic.cgi?forum=1107&topic=303&show=0]當然知道必須要從政府下手.請看6月之後的抗議吧[/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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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Fabian C]呵呵呵呵....懶得理你,
你要言不及意我也會,我看PPPP和電總一樣,都是護著民營固網的吧!
當然啦!民營固網也是專打華電! 但又不能打電總...當然會很尷尬![/QUOTE]
...................今年11月份都快過完了,申訴電信總局失職,監察院
怎麼樣回覆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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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Fabian C]
From
[url]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31491&page=4&pp=20[/url]
4/28 我向監察院申訴
5/1日 抗議遊行
5/3日 抗議聲讓在野黨聽到了! 在野黨依電總計算,要華電以每戶280元開放用戶迴路,(交通部還沒收到監察院公文)[/QUOTE]
每戶280元關在野黨什麼事!???敝人到底要講多少次您才能聽懂
!???敝人一再講親民黨、國民黨、民進黨部份立法委員護航中華
電信工會,您是故意裝傻還是真傻!???
[QUOTE=Fabian C]
From
[url]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31491&page=4&pp=20[/url]
5/4 監察院行文給交通部(我收到副本)
5/11 交通部行文給電信總局(我收到副本)
5/18日,華電竟以低於200元租給速博,還比在野黨要求的280元便宜。[/QUOTE]
您是瘋了嗎? :eek: :eek:
[url]http://www.173ng.com/cht/new_page_40.htm[/url]
這就是開放中華電信用戶迴路語音部份的好處.更是有開放就有競爭.中
華電信才會有進步的真理.
NG抗議中華電信聯盟的抗議.不但造福台灣的網友.讓台灣的網路能更加
發展之外.連室內電話也能享受更合理的價格
[QUOTE=Fabian C]
From
[url]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31491&page=4&pp=20[/url]
5/20 電信總局回文正本給我。副本:監察院、交通部郵電司 (5/21我才收到)
5/21 收到的電總回文,是電總拚命的講他們做了多少事情,講了8點
但只講以商業協商,絕口不提我申訴電信法的瓶頸設施以"成本計價"這一段。
11/25 的新聞 交通部修訂電信法第十四條條文規定,中華電信在出租電路時必須公佈批售價格。中華電信暨工會反彈 。
工商時報 [url]http://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32728[/url]
交通部已在修法解決"成本計價"的問題了!有在做該做的事情,
但遇到華電反彈或立委關說,那是另外一回事。不管怎麼說,目前的進度看起來還算滿意!??[/QUOTE]
敝人覺得您在為自己找下台階而已
什麼『11/25 的新聞 交通部修訂電信法第十四條條文』
您過去口口聲聲您個人法律見解,還宣稱您已經投書監察院云云,怎
麼,監察委員信不信您過去個人法律見解阿 :|||: :|||:
[QUOTE=Fabian C]
From
[url]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31491&page=4&pp=20[/url]
但把用戶迴路租給ISP二類電信,這要等民營固網的執照到期了才行!!
[/QUOTE]
..................為什麼把用戶迴路租給ISP二類電信,這要等民營固網的執
照到期了才行
o( ﹏ 牘|| )o
[QUOTE=Fabian C]
From
[url]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31491&page=4&pp=20[/url]
至於我所申訴的發文字號:0930703501,監察院已併案處理,
[url]http://www.cy.gov.tw/Cya_web/WebApp/proj_form/w02_casegroup.aspx?cno=48,57,50,48,55,48,51,57,49,56,56,49,57,51,48,55,48,50,57,48[/url]
從92年5月一直到現在,向監察院申訴相關的可不只我一個啊!
去年申訴的,監察院都還沒做出糾正或不糾正的結論,哪有那麼快[/QUOTE]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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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PPPP]敝人覺得您在為自己找下台階而已
什麼『11/25 的新聞 交通部修訂電信法第十四條條文』
您過去口口聲聲您個人法律見解,還宣稱您已經投書監察院云云,怎
麼,監察委員信不信您過去個人法律見解阿 :|||: :|||:
[/QUOTE]
監察委員若不信我的法律見解,那監察院根本就不必接收申訴,
如果我是亂亂講,監察院也可依法不予回覆。
另外,我可不是"投書"給監察院,
而是要監察院對電總相關人員糾正或彈核,
你以為監察院是報社呀? 還投書咧!
[QUOTE=PPPP]
............為什麼把用戶迴路租給ISP二類電信,這要等民營固網的執照到期了才行
[/QUOTE]
用戶迴路是固網業務吧!
民營固網花錢向政府買了固網執照,期限五年,這是政府和民營固網的契約。
如果又讓二類電信在此期限內也可以經營固網,那不就是政府違約了嗎?
政府違約是可以,但民營固網即可對政府求償!
若政府可以隨心欲的和民營固網違約,那不就政府跟任何人做生意/招標都可以違約了嗎?
就像停建核四一樣,政府可以宣布停建,但要賠錢給包商的損失。
我看你呀!根本就沒法律概念! 像在教小學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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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孤掌難鳴喔!
整個討論就是兩個人的言論!
我從頭到尾很仔細的看了多遍,還是沒辦法了解問題在哪裡!
其他人大概也和我一樣, 所以插不上手!
還是懶得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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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Fabian C]監察委員若不信我的法律見解,那監察院根本就不必接收申訴,
如果我是亂亂講,監察院也可依法不予回覆。
另外,我可不是"投書"給監察院,
而是要監察院對電總相關人員糾正或彈核,
你以為監察院是報社呀? 還投書咧![/QUOTE]
您的胡說八道,讓俺想起有句名言: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一般中華民國老百姓是"投書"給監察院,中華民國監察院受理陳情書
之後呢,至於某位監察委員看到您陳情書之後,就算認為您胡說八道
,就算認為是您胡言亂語,一樣會客客氣氣回函告訴您,您意見政府
機關已收到,政府感謝您"投書"給監察院,請您以後多多指教
傻Fabian C,您是故意裝傻還是真傻!??? :|||: :|||:
[QUOTE=Fabian C]
用戶迴路是固網業務吧!
民營固網花錢向政府買了固網執照,期限五年,這是政府和民營固網的契約。
[/QUOTE]
傻Fabian C,您是故意裝傻還是真傻!??? :|||: :|||: 固網執照
年限由行政院與立法院磋商,行政院與立法院磋商幾年就幾年,說幾年
就幾年
俗語說: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傻Fabian C,您是故意裝傻還是真傻!??? :|||: :|||:
(您讓俺想起
[url]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26668[/url]
固網執照申請又開放
資本額降至160億元
人家開金口把固網執照申請又開放,把資本額降至160億元,傻Fabian
C,您是什麼東西,講什麼政府和民營固網的契約,傻Fabian C,您是
啥法律地位,講什麼東西,您有什麼法律資格?俗語說:法律是保障懂
法律的人!)
您的胡說八道,讓俺想起有句名言: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還有句俗語說,商場如戰場,爾虞我詐,願賭服輸
阿龍自稱為中華電信員工,負責ADSL網路維護,11-24-2004 01:
46 PM 能說出那麼樣的話出來
[url]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31491&page=3[/url]
,連基本電子學常識都沒有。敝人在PCZONE - 論壇裡面印象最深
刻的人物是位在遊行示威前夕出現的兄弟。此位人物講什麼他個人法律
見解,還宣稱他已經投書監察院云云
不懂還充內行..............這些人物自稱為中華電信員工,負責ADSL網
路維護,或者自稱已經投書監察院云云,其在PCZONE - 論壇裡面文
章用字遣辭破綻連連...............敝人在PCZONE - 論壇裡面還遇過留
言數篇之後才坦承有買中華電信股票,希望敝人筆下留情,他們已經
股價腰斬賠了夫人又折兵,希望敝人別再掀中華電信倉疤
敝人再次向廣大中華電信股票投資人申明,敝人跟中華電信沒有私人
恩怨.................
一個人要在PCZONE - 論壇自稱什麼,虛虛實實,誰知道呀!敝人在
台灣島住了多少年,中華電信阿龍知道嗎?敝人過去講四家固網電信
股票寒舍都沒買...您們相信嗎?
.........敝人對那些不懂還充內行的人的建議是,您們好歹也先用
Google網站了解點皮毛之後再扯,完全不打草稿,講難聽一點,實
在不尊重自己,不尊重別人
[QUOTE=Fabian C]
如果又讓二類電信在此期限內也可以經營固網,那不就是政府違約了嗎?
政府違約是可以,但民營固網即可對政府求償!
若政府可以隨心欲的和民營固網違約,那不就政府跟任何人做生意/招標都可以違約了嗎?
就像停建核四一樣,政府可以宣布停建,但要賠錢給包商的損失。
我看你呀!根本就沒法律概念! 像在教小學生一樣。[/QUOTE]
求償啥?
您告訴俺,三家民營固網能求償啥?
停建核四是行政院希望暫停,立法院希望續建,而當初台電與包商合約
合約是續建完工
我看你呀!根本就沒法律概念! 像在教xxx一樣。 :D :D (講您小
學生還誣衊了廣大的小朋友呢.................奉勸您句俗語說,商場如戰
場,爾虞我詐,願賭服輸)
俺拜託您別閉門造車,自己在家幻想自己是帝王,胡思亂想,自己幻
想自己王國法律,俺建議您先去看看華電工會網站,再來PCZONE 論壇 :D :D :D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