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Fabian C 發表
有法令啦!
但因雙方條文會有認知上的不同,
所以只差在用戶迴路是否為「瓶頸設施」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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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一類電信事業對其他第一類電信事業出租細分化網路元件之費率,「網路瓶頸設施者,其費率應按成本計價。」
(細分之網路元件有含用戶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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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院或電總認定為「瓶頸設施」,則華電必須依成本價出租。
而成本價到底多少?只要告上了法院,要假扣押華電的會計帳也行!
但民營固網卻沒告上法院,這點就讓人懷疑了!
因為中華電信很鴨霸,但民營固網也不是什麼好東西,電信總局也是吃軟飯的!
所以,才造成台灣的ADSL這個樣子!
先問您個問題........究竟您有無去請監察院調查電信總局呢??
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0&pagenumber=1
簡單講,俺懷疑您啦,您跟leehd 兄弟文章乍看來有點意思,仔細看,
不就以三家民營固網沒告上法院來鬧事的嗎
為什麼俺說您跟leehd 兄弟來PCZONE 討 論 區鬧事,leehd 兄弟已經
勇敢承認他是來PCZONE 討 論 區鬧事,
那您呢???
leehd 兄弟講三家民營固網告上法院云云,俺已經回答過他
您講三家民營固網告上法院云云,俺也早已經回答過您,倒是..究竟您有
無去請監察院調查電信總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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