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91年2月18日期間於NOVA(懷寧街1號1樓)申請ADSL連線服務,
當時並未有辦ADSL送贈品活動,
在91年3月9~13日期間本人於逛光華商場時看見有贈品活動(無線鍵盤組),
活動日期為3月15日開始,但91年3月9~13日那時候已經可以申請了,
於是當場重新填寫申請書並綁約1年,
回到家馬上打電話到NOVA取消第一張申請書並得到取消成功得的回應,
(當時我並沒有告訴NOVA我在光華商場重新申請,只取消申請單)
到了91年4月23幾號左右才來安裝,
豈料在92年5月5日12:00左右遭你們斷線,而且沒有得到任何通知,
後來我打電話問才知道,說我發廣告信而遭停權,
從92年5月5日開始到現在(92年12月17日)要求他們寄廣告檔給我,
且多次要求補寄贈品,至今從未曾收過任何廣告檔或贈品,
我已經打了不知幾十通電話了,他們從來不願意與我解決此問題,
1. 區區幾百塊錢不是繳不起,也不是要拒繳,而是他們遲遲不願與我解決問題?
2. 說我寄廣告信,為什麼我多次要求他們將廣告檔內容寄給我,他們就是不寄?
3. 我確實有參加贈品方案,他們就會說我並沒有參加贈品方案:
(1)也許是他們業務疏失送到第一張申請書了?
(2)也許他們故意不送贈品而採用第一張申請書?
他們從來不去檢討是否業務疏失,而是要消費者去承擔過失?
4. 他們之前寄給我的帳單一直都是399元(4月份~5月5日未繳),
我要求先拿到贈品我才願意繳款,
後來都已經跟他們溝通好了,既然無法補寄贈品,
他們請我先去繳交399元然後會退款349元給我,我也同意了,
為什麼今天又變成要繳 798元,他們真的太過份了?
5. 錢我會去繳,但我只會繳交到92年5月5日中午12:00,因為是他們自己把我斷線的,
而且沒有任何通知,他們也提不出廣告檔來給我,憑什麼說是我發廣告信就斷線,
就算要斷線也要事先通知一下,我斷線期間的損失還沒向他們要咧!
6. 今天我只要求他們給我一個滿意的答覆,是他們一直不跟我解決問題耶?
不是我拒絕繳費喔,如今還勞動到律師來討債嗎(說難聽一點是討債公司)?
再次強調:
399元或798元不是繳不起,也不是拒絕繳交費用,
(我申請HINET 1.5/384 一次就繳了兩年連線費)
再者,光打電話給他們的費用及時間可能都不只這些錢,
是他們已經拖了快六個月了不與我解決。
各位網友~~這個問題該怎麼解決,他們現在都已經提出法律訴訟了~~
而且說要我付訴訟費用,可是我的權益嚴重受損,卻得不到SO-NET的回應,
難道大公司就可以如此囂張嗎?
另外我有打電話到消保(基)會去,他們叫我先繳款再申訴,
除了這樣,各位網友還有什麼其他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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