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三則新聞轉貼自2003/11/21 頻果日報
一.台固纜線非法攀電桿
走下水道被剪4小時內出新招
【劉遠裕╱台北報導】台灣固網私掛在下水道的纜線,被指控是板橋市溪崑地區淹水禍首,經板橋市公所派員剪線清除後,不到四小時,台固又將纜線攀沿電線桿接上。民眾擔心纜線「飛上天」將引發消防安全問題,大罵:「走了水災,萬一火災怎麼辦?」
目無法紀
前天上午板橋市公所人員到篤行路二段下水道,清除非法架設在下水道中的台固纜線,當工作人員把下水道蓋掀開時,才訝異地說:「下面全是纜線,真是太誇張了!」經徹查後發現,水道中是台灣固網設置的纜線,市公所人員隨即將纜線剪斷,以免日後大雨又淹水堵塞。
民眾擔憂引發火災
未料,上午才剛執行完清除任務,不到四小時的時間,台固又將纜線接了回去,只是,「遁地」不成的台固纜線,這次改採「飛天」策略,直接將纜線接在台電的電線桿上。附近的居民看到滿天亂七八糟的纜線,擔心一旦火警發生時,會影響到消防車救火,而質疑說:「他們把纜線接到了電線桿上,這樣就合法嗎?」
家住附近的市民代表趙燕昭表示,由於附近常淹水,所以才委請市公所進行檢查,結果發現竟有許多纜線占據下水道。附近居民表示,沒想到下水道的纜線清除了,他們又接到電線桿上,「雖然不會淹水了,但是萬一因此發生火災怎麼辦?」
板橋市公所工務課承辦人員傅瑞金無奈地說:「這些都是未經申請的非法纜線,業者根本不依規定來。」他強調,業者的偷跑動作防不勝防,維護人員只好一查到就先剪,他生氣地指出,其中還有業者「今天剪明天接」,完全不理會法規。
市公所先剪線後告知的方式,引起台灣固網的不滿,違法在先的業者還搬出「民眾通訊受阻」的理由大罵市公所剪線都不通知,都沒想過有民眾的通訊會因此受阻。」
業者投機不肯花錢
板橋市公所指出,他們曾在今年八月一日要求台固辦理申請,但業者卻不當一回事,強調無力負擔成本。工務課說,「投機的業者不想等也不想花錢,就直接從地下水道設線。」
台灣電力公司對此指出,台固並沒有提出申請,台電解釋,一般如果有業者申請掛設線路,通常都得花上二年時間,來評估計劃和架設布線,如果沒有申請便私自架設,就算是非法私接。
台電說,台電會先對業者柔性勸導,如果期限內沒有拆除改進,他們會請警方前往強制執行。台固則表示,剪線後趕緊復接,是因為當地有十多個民眾以該纜線使用ADSL,「如果沒有修好線路,居民的通訊也會受影響啊!」
二.纜線導致淹水可聲請國賠
【楊雅靜╱台北報導】針對下水道設置過多電纜線導致淹水,台北縣政府法制室消保官陳坤榮表示,若因淹水影響民眾生活造成損失,民眾可提舉相關證明,向主管下水道纜線設置的地方單位聲請國家賠償。
斷訊可求償
陳坤榮指出,台灣固網纜線遭剪除後,若造成台灣固網該區使用消費者權益受損,消費使用者可向台灣固網求償,或向「消基會」等維護消費者權益相關單位舉證,向業者申請賠償。
陳坤榮指出,如果下水道因纜線導致無法發揮正常排水而淹水,民眾可以聲請國賠。若主因是電信業者違規在下水道附掛纜線造成,民眾仍可先向公務單位聲請國賠,公務單位前往會勘無誤後,再向業者求償。
另外,台北縣政府水利及下水道局雨水下水道課承辦人員表示,電信業者若要申請於下水道附掛纜線,可向各鄉鎮市公所申請,經相關單位會勘後,依情形判定是否得以附掛;若業者違規私設纜線,可依法進行剪除。
三.掛空電纜礙雲梯車
【陳啟明╱台北報導】關於台灣固網業者私自將纜線掛附在電線桿上,台北縣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主任程昌興表示,這一定會影響火災發生時的救災工作,他強調尤其是雲梯車的升降一定會大受影響。
程昌興指出,雲梯車升降有一定的範圍,如果固網業者不依規定申請,就私自把線路架設到電線桿上,紊亂的纜線會形成火災時雲梯車是否能發揮功能的關鍵。
消防局無權取締
至於私接纜線涉及違法的取締和處理,消防局方面基於職權範圍,並不會出面加以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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