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06 工商時報
電信第二管道預算 腰斬
何伯陽/台北報導
政府規劃三年投資六百億預算,完成寬頻到府六百萬用戶的電信第二管道計劃,由於財政狀況吃緊,已經對砍到三百億,電信總局現正規劃細部計劃,並成立執行委員會,爭取列入立法院本會期討論,明年實施。
行政院是透過行政院「五年五千億元公共建設計畫」以及e台灣計劃,計劃由內政部在九十三到九十五年,分三年編列六百億預算,在全國各縣市興建置電信第二管道,並在完成管道建置後,將產權移接給地方政府所有,提供固網業者承租。除了解決新舊固網業者間的用戶迴路租用爭議,也確保六年六百萬寬頻到府用戶目標,得以順利達成。
不過,在財政預算吃緊下,電信第二管道的投資額已縮小到三百億,說法之一是台灣包括ADSL和Cable modem寬頻上網用戶,累計用戶數已超過三百萬,新增三百萬用戶目標,也只需一半預算即可。
對政府出資興建電信第二管道解決民營固網業者的用戶迴路問題,民營業者雖然心存感激,不過仍強調,為了達到電信市場充份競爭目的,政府應該比照英國政府採不對等管制,限定國營電信逐年降低市佔率,以便扶植民營固網業者,要求中華電信開放出租用戶迴路便是立即可行之道。
日前政府才風光喊出三年內將擴大投資六百億,興建電信第二管道,一併解決固網用戶迴路和六年六百萬寬頻上網用戶目標,至今半年時間不到,預算就銳減到三百億。業界傳言,政府的想法是最簡單的數學計算模式,投資六百億預算要達到六百萬寬頻上網目標,那新增三百萬用戶就只要三百億預算,簡單的思維卻也突顯出政策規劃上的荒腔走板,進退失據。
當初交通部奉指示規劃建置電信第二管道,當時政府高層的想法是三年投資三千億用於重大公共建設投資,不料正式浮現檯面卻變成五年五千億元公共建設計畫,如今在財政壓力下,又把納入重大公共工程建設的電信第二管道預算由六百億縮減到三百億,把重大工程投資和新增用戶做對等比較,實在是進退失據。
以電信管溝的佈建為例,預算支出最大的部份,就在於佈建電信管溝所需的土木工程預算,一旦完成電信管溝建置完成後,新增用戶數絕不僅止於三年內增加三百萬寬頻上網目標。這意味著,在政府編列的六百億預算中,絕大部份都將用在支付挖路施工的工程費用,對半削減三百億預算後,能否在未來三年內能否順利完成涵蓋各縣市的電信管道佈建,無不可議之處。
再以,業界流傳的一個說法來看,以當今民營固網業者未上市未上櫃的股價,政府大可直接編列六百億買下三家民營固網公司加以整合,再要求中華電信出租用戶迴路,一樣可以在三年內完成六百萬寬頻上網用戶的政策目標,更何況在未來三年內,民營固業者也極可能發生整併,政府似乎不必如此耗費心力,分三年時間編列預算來佈建電信管溝,屆時誰能真正受惠,也不得而知。雖然,只是業界流傳的一個笑話,卻也突顯業界和政府不同的思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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