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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conankun 發表[/i]
[B]看是誰刪的,早點出來說明不就好了?
都看到不是版務人員幫pczone圓場.....@@ [/B][/QUOTE]
conankun您好:
謝謝您的關心,我想這次事件始作俑者的是我,同時我的立場本來就站不穩,更何況還勞駕阿土站長親自出來做了說明,對我來說已經粉滿意了,刪與不刪已經不是事件的癥結點了,誰叫自己犯錯再先呢^^,我想這次事件給了大家一個示範,這個社會已經充滿了一些自以為是的正義,但其後果不僅傷害了自己也連累了他人,只因自己的不察與莽撞,您說是嗎?再一次謝謝你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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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conankun 發表[/i]
[B]看是誰刪的,早點出來說明不就好了?
都看到不是版務人員幫pczone圓場.....@@ [/B][/QUOTE]
嗯!! 也對啊!!
要定一個人的罪之前
好歹也要告之對方 錯在那啊!!
雖然我們都知道 殺人放火是不對的行為
可是我們有看過那個法官
二話不說就判人家死刑的....
雖然事情已經收場
但是到現在那個刪的人都不出來說個話...
我反而覺的....是不是有內幕啊??
不要怪我碎碎念
人都是互相的
跟我有相同想法的人 一定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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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論壇與該ISP之間是什麼關係??
若兩者屬於同一公司,則該論壇之抗議是該採納,
若該論壇是私人所架的小站,程式也非其所寫,那就不知他們有什立場抗議了??
沒理由他們可提供更新程式分享,而pczone卻不行!
而文中提到"已灌水方式取得該程式"的部份,
奇怪的是,為什麼會說是"以灌水方式"??
曾看過一些論壇,一定要有回應,才能看到第一篇文章,否則原文是看不到的,
不曉得AUSK-6兄指的是否就是這類論壇呢?
如果是的話,那更確定其為私人所架設,若是廠商的論壇沒必要如此搞神秘吧?
但關鍵仍在於該程式是否為該論壇所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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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阿 土 發表[/i]
[B]該篇文章並不是我刪的 , 應該是版主刪的 , 為避免你/我引發後續不必要的爭端 , 我支持刪除者的決定[/B][/QUOTE]
小弟的看法..從阿土站大這話可知...看來該論壇的抗議並非是站在「站與站的立場」上而抗議..而是一篇發至版面上的抗議文是嗎?
可以了解阿土站大聲挺版主的好意,但是悠關會員的權利的話..並非叫做「後續不必要的爭端」,所以如前面一些網友所言,該執行版主至少要出來說一下理由較好。默不作聲只會讓人以為該版主在擺高姿態、或是該版主擔心不論說什麼都會被攻訐...不論哪一種都不好吧?前有網友說的好,法官定人罪都會宣告理由,版主則可以不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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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小弟是覺得版主或站長在刪除或搬移文章時
最好是能e-mail通知一下該文作者啦!
感覺上比較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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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ko0224 發表[/i]
[B]該論壇與該ISP之間是什麼關係??
若兩者屬於同一公司,則該論壇之抗議是該採納,
若該論壇是私人所架的小站,程式也非其所寫,那就不知他們有什立場抗議了??
沒理由他們可提供更新程式分享,而pczone卻不行!
而文中提到"已灌水方式取得該程式"的部份,
奇怪的是,為什麼會說是"以灌水方式"??
曾看過一些論壇,一定要有回應,才能看到第一篇文章,否則原文是看不到的,
不曉得AUSK-6兄指的是否就是這類論壇呢?
如果是的話,那更確定其為私人所架設,若是廠商的論壇沒必要如此搞神秘吧?
但關鍵仍在於該程式是否為該論壇所開發. [/B][/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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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想不到自己會惹來那麼多的爭端,我就將此事原委細說一遍了
該程式是有關康全CT-511C ATU-R的韌體更新,我無意中逛到該論壇發現有人發表該程式,就如同ko0224兄所說,已設限學分必須超過15分才能取得該程式,如果是各位會怎麼做?就只好註冊灌水啦,但是事情更奇怪的來啦,當我接到該論壇的指責信件後,我回該論壇要找該篇文章時,居然發現該篇文章也被刪了,那該論壇之壇主是站在何種立場下來指責我?證據何在?當我回到PCZONE時也就發現自己POST的文章被刪了,兩件事就讓我產生聯想,才有如此的懷疑出來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