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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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馬吉米 majimmy 的大頭照
    註冊日期
    200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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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貼】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

    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

    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
    根據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您可以保障自身權益,又能夠做個好國民。

    狀況1:駕車時遇到警察揮手視意停車,要求拿出身分證件時。
    做法:微笑視意,然後拿出駕照、行照給員警看。如果未帶駕行照時,再把身分證拿出來,配合路檢。

    狀況2:員警要求下車,並且要求主動配合開啟後行李箱時。
    做法:告訴員警自己身份沒有問題,沒有理由配合,可駕車離去。

    狀況3:如果員警仍強制要求檢視後行李箱時。
    做法:請員警提出檢示理由,如員警仍認為有必要,即配合其檢示,並且要求員警【當場】填寫臨檢紀錄單。

    狀況4:員警如推稱未帶臨檢記錄單時。
    做法:保障自身權益,仍要求員警開具臨檢記錄單。如果員警執意不肯,記下背章號碼,然後直接撥一一○報案。

    狀況5:步行時,遇到警察臨檢,又未帶身分證時。
    做法:向員警告知自己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家中電話,以利員警查證。

    狀況6:員警要求帶回派出所調查身份時。
    做法:當面拒絕,並再提供可辨識身份的方法,大多數的員警如未發現攜帶違法物品或不是在深夜遊蕩,多半不會刁難。

    狀況7:投宿賓館或到酒店等場所消費,遇到警察臨檢時。
    做法:在賓館或場所服務生協助下,配合警察查驗身份;員警敲門時,可要求出示警察證件,說明此次臨檢的用意。

    狀況8:合法賓館、酒店、舞廳等特種營業場所業者,如果每日都被警方排定臨檢時。
    做法:向員警查明臨檢理由,並發函要求分局提出合理說明。

    狀況9:長期投宿賓館的民眾遇到警察臨檢時。
    做法:要求員警出示搜索票,否則可以不予回應。

    狀況10:遇到攔車盤查酒測,未飲酒卻被強迫酒測時。
    做法:向員警表明自己並未喝酒,多數員警都會先試聞酒味。如果員警仍要求酒測,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定,還是吹口氣算了。

    狀況11:員警採取封鎖道路逐車攔查方式要求酒測時。
    做法:要求員警寫下臨檢記錄單,再配合指示決定是否吹氣,做為日後法律訴訟的依據。警方執行臨檢勤務應遵循釋字五三五號意旨,人民對臨檢若有不服,可於臨檢終結前提出異議,可於臨檢終結後提出行政訴訟救濟。對於警察的臨檢,民眾必須配合不得拒絕,但可以要求警員出示證件,拒絕臨檢警方可以『妨礙公務』罪名加以逮捕。

    Original Source :

    http://www.judicial.gov.tw/9-535.htm
    大法官535號解釋

    http://nweb.npa.gov.tw/trouble/main16.htm
    內政部警政署



  2. #2
    真 目前未上線
      真 的大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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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09-11
    所在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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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認識一點法律…就可以多保護自己

  3. #3
    -停權中- sansui110 的大頭照
    註冊日期
    20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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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8
    補充一下喔
    根據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您需要知道自身基本權益。

    狀況1:駕車時遇到警察揮手視意停車,要求拿出身分證件時。
    做法:微笑視意,然後拿出駕照、行照給員警看。如果未帶駕行照時,再把身分證拿出來,配合路檢。
    只要非通緝犯-提出身份證明後可馬上離開-不用鳥警察

    狀況2:員警要求下車,並且要求主動配合開啟後行李箱時。
    做法:告訴員警自己身份沒有問題,沒有理由配合,可駕車離去。
    不用鳥警察-除非他有搜索令-包括進你家

    狀況3:如果員警仍強制要求檢視後行李箱時。
    做法:請員警提出檢示理由,如員警仍認為有必要,即配合其檢示,並且要求員警【當場】填寫臨檢紀錄單。
    不用鳥警察-馬上要求打電話給警察局督察室申訴警察違法

    狀況4:員警如推稱未帶臨檢記錄單時。
    做法:保障自身權益,仍要求員警開具臨檢記錄單。如果員警執意不肯,記下背章號碼,然後直接撥一一○報案。
    不用鳥警察-立即通知檢察官或調查局有警察非法搜索-警察有妨害自由與強制罪

    狀況5:步行時,遇到警察臨檢,又未帶身分證時。
    做法:向員警告知自己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家中電話,以利員警查證。
    算你倒楣-可拿其他公家機關發的證件

    狀況6:員警要求帶回派出所調查身份時。
    做法:當面拒絕,並再提供可辨識身份的方法,大多數的員警如未發現攜帶違法物品或不是在深夜遊蕩,多半不會刁難。
    不用鳥警察-除非未滿....自己看著辦

    狀況7:投宿賓館或到酒店等場所消費,遇到警察臨檢時。
    做法:在賓館或場所服務生協助下,配合警察查驗身份;員警敲門時,可要求出示警察證件,說明此次臨檢的用意。
    不用鳥警察-除非他們有2個人以上-還要飯店人員也在場才開門

    狀況8:合法賓館、酒店、舞廳等特種營業場所業者,如果每日都被警方排定臨檢時。
    做法:向員警查明臨檢理由,並發函要求分局提出合理說明。
    警察只要有人報案說吵架-就可去查誰叫你要開酒店、舞廳等特種營業場所

    狀況9:長期投宿賓館的民眾遇到警察臨檢時。
    做法:要求員警出示搜索票,否則可以不予回應。
    自己最好先報流動戶口吧

    狀況10:遇到攔車盤查酒測,未飲酒卻被強迫酒測時。
    做法:向員警表明自己並未喝酒,多數員警都會先試聞酒味。如果員警仍要求酒測,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定,還是吹口氣算了。
    沒開車的可以不用吹

    狀況11:員警採取封鎖道路逐車攔查方式要求酒測時。
    做法:要求員警寫下臨檢記錄單,再配合指示決定是否吹氣,做為日後法律訴訟的依據。警方執行臨檢勤務應遵循釋字五三五號意旨,人民對臨檢若有不服,可於臨檢終結前提出異議,可於臨檢終結後提出行政訴訟救濟。對於警察的臨檢,民眾必須配合不得拒絕,但可以要求警員出示證件,拒絕臨檢警方可以『妨礙公務』罪名加以逮捕。
    警察需有2名以上並且需設置-路障-警示物等-如果沒有屬行政違法-若未設置屬非法臨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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