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喜歡,就伸出手讓對方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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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帳號停用中-- purk 的大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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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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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17

    轉貼 喜歡,就伸出手讓對方知道吧

    當那個人喜歡你的時候,你不覺得自己喜歡他。當他放棄的時候,你卻發
    現自己已經喜歡了他。這種遺憾也不算不大吧?人便是這樣。被人喜歡的
    時候,我們是多麼的自恃?


    當他大獻殷勤的時候,我們無動於衷,也許還驕傲地覺得對方不是太配得
    起自己。他儘管喜歡我吧,我可不是那麼容易追求的。當對方暗示和探聽
    的時候,我們也假裝不在乎。我是有很多人喜歡的。愛上我的話,你也許
    要受折磨。當對方對我們忠心耿耿的時候,我們認為那是理所當然的。我
    的條件這樣好,他還能愛上別人嗎?當他積極的時候,我往往不置可否。
    我真的喜歡他嗎?也許,我可以遇到更好的。他有很多缺點。


    然而,當他變得消極、當他好像不再喜歡我,我卻著急了。他是不是以為
    我不會喜歡他呢?我完全沒有這個意思。我只是不想一切來得太快。我唯
    有放下一點面子,向他暗示,我也是喜歡他的。
    然而,他忽然變得很冷淡了。這個時候有什麼辦法挽救?對不起,已經沒
    辦法了。不要可惜,既然大家不能同步,失去了也不是損失。況且,你也
    許不是愛上了他,你只是不甘損失罷了。如果你不是真的想離開一個人,
    那就最好不要隨便跟他說分手。當你後悔分手,想去挽回的時候,他也許
    不會讓你回去。我們說分手,有時是因為一時意氣。自己根本不想分手,
    但對方聽你說分手說了這麼多次,這一次終於受夠了。常常說分手,是會
    破壞感情的,只是你從來不在意。


    你以為只有你會說分手嗎?永遠不要用分手來威脅人。假如他也想分手,
    便正中下懷。有時候,我們是真的不想繼續下去。不是不愛他,而是前路
    太艱難,不知道怎麼走。不如,我們分手吧!在感情最好的時候分手,我
    會永遠懷念你。或許,我們還能夠做朋友。說分手的是我。然而,後來哭
    得最厲害的也是我。


    我以為我可以離開你,原來我不能。當我去找你的時候,你卻說:『我們
    還是分手吧。』你不是捨不得我的嗎?你冷靜的說:『是你要分手的。這
    幾天我想得很清楚,這樣會對你好一點。』我才不要你為我著想。不可以
    假裝我沒有說過要分手嗎?有些話,是收不回的。有些愛,是不能兒戲的
    。喜歡,就伸出手讓對方知道。

    感情,就是因為我們給了太多的理由跟註解,所以我們就照著別人所下的
    定義走著。我不喜歡太黏的生活,但是一旦我愛上了他的時候,又不時的
    希望與他朝夕相處。那我到底做的對不對?


    有時候,很事情無需用對或錯來概全。尤其在完全沒有公式的愛情世界中
    ,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再怎樣的犧牲跟勉強都是得不到自
    己所要的。茫茫人海中,你能找到幾個跟你是契合的呢?個性、相貌、生
    活、談吐…我們都不時的在每一次的見面中,為著
    自己的幸福在打著別
    人的分數,呵∼好笑的是,對方也如此的對待自己。


    100分。100分的人到底跑到哪去了?我們都一直找自己的100分對象,那
    我又有幾分可以配得上人家?『算了吧∼我才不要找100分對象,找到了
    又怎樣呢?』很久前,我就已經放棄了尋找伊甸樂園的夢想。


    佛語『回首輕掬,隨身幸福。』


    在無慾無求的生活中,或許就能遇上了你的另一半。可能他不是100分,
    可能他不能陪你走到盡頭,但是在這段的歲月中,也就是你找到自己的最
    佳導師。不管是愛或是需要,這是自己最清楚。不要被文字給框住自己就
    此裹足。現代人真的很好玩,發明一些字來做為彼此溝通的方法,也就因
    為這些字,讓自己更不敢跟別人溝通。

    喜歡,就伸出手讓對方知道吧。



  2. #2
    -停權中- rsietn 的大頭照
    註冊日期
    2001-10-07
    討論區文章
    411
    這篇文章寫得真的很棒 值得省思~

    看完這篇 想了很多
    有些東西明明很喜歡 卻不知怎麼的很襟持
    事後又在那邊後悔的半天
    看來該好好改改這下意識的壞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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