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antw 喂喂喂~兩位被停權過的...太GY了,小心又被停權~XDDDD 嗯?還好吧? 我只是大約把我當年"幫"那位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狀況說明一下而已 不合用的方案(技術門檻,現實狀況),就別再一直鑽 對使用者,並沒有好處
作者:misol 整串文看起來 我覺得只有三樓講的最中肯 我覺得 #12 最後兩句話最中肯, 且賣了網卡的錢, 向 mis339 買 switch. 還要叮嚀說 請順便帶兩條網路線過來, 是送的不可以收錢喔! 還要請 mis339 記得帶夾線的工具和水晶頭, 怕說要跳線.
此文章於 2010-04-29 06:02 PM 被 bx2aa 編輯。
忘了就好...
作者:FYI 忘了就好... 說! 你跟 Mickey 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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