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這一個部分你可以去找一些 傳輸距離對 xDSL 性能影響之研究與分析的論文看看。
50M/4M 不可能是 200 - 400公尺,而是 200公尺以內。
韓國的產業有政府的全力支援,要類比應該跟日本類比才接近。
速度方案價格是透過競爭出來的,日本 NTT 在其他對手全力競爭之前,跟台灣的狀況差不多,NTT 也是在競爭對手開始建設加入競爭之後,才開始加速建設的。
所以一個完全競爭的環境,才是造成產品多樣化與價格合理化的環境,這樣的環境不會是只有一個參與者玩得起來,而是很多參與者一起玩才玩得起來,日本與香港今日的環境就證明了這一點,而台灣就是還沒有進入這樣的環境,因為其餘參加者目前還是跟在 中華電信 的腳步後面走,我說的參加者是跟中華電信一樣全區經營的業者,那種區域性的業者不在此列。
常理之下一家業者不會在沒有競爭對手的威脅就犧牲自己的獲利,要也要類似像韓國那樣獲得政府的全力支援。今天不應該問中華電信為何不犧牲獲利,而應該問其他固網業者為何不認真參與遊戲。
另外,剛剛搜尋到一篇新聞:
中華電信擬推動30M光纖上網服務
在找到真正有效可以對付二房東的做法之前,CHT 經濟型的對稱式產品應該有得等了。另外一點中華電信尚無法提供解決方案的,即是將對稱式傳輸速度。涂元光表示,該公司尚未推出對稱式雙向傳輸速率的原因,在於害怕「二房東」出現。亦即使用者會將上傳的頻寬用來當作伺服器,讓其他使用者用來下載資料。
此文章於 2010-01-07 12:08 AM 被 spooky_mulder 編輯。
雖說那篇新聞是不新
但中華電信確實有存在這樣的疑慮
因為我在跟行銷科提出要申請100M的時候
他第一個反應是為什麼需要那麼快
待我說明後
他就說需要來我們這邊看一下
確認是否為二房東(社區寬頻業者)
而且真的如約定的時間前來看了一下
可惜結果還是說可能必須用到PON,請我在稍等看看
有消息時再通知
那篇文章在下看過了,最後2段在下實在很難認同......
如果使用者條款規定不能當伺服器上傳資料也就罷了;但不是這樣的話,cht是無權管用戶要幹什麼的,看起來根本就是怕打擊專線用戶嘛......
另外,用戶可以有多少的上傳頻寬,個人認為用戶自己最清楚,cht應該不必說什麼"使用者不須要"之類的話.....
個人的建議是:開放產品組合讓申請者自行決定不是很好嗎?把醜話說在前頭,能否安裝看距離而定,速率不保證,然後把可申請的速率列為選項讓申請者自行選擇,像是
下行 上行
3M 1M
5M 2M
7M 3M
10M 4M
15M 5M
20M 6M ......
這樣子皆大歡喜.......
當然這個構想從技術/實際面上來說都很難達成的啦.........
亂入一下~
在想~會不會是因為中華電信的DSLAM部分是 VDSL2 (ITU.T G.993.2)
跟 部分是 VDSL(ITU.T G.993.1)的問題??
早期建置的 DSLAM 是 D-LINK 只支援 VDSL(ITU.T G.993.1)..
所以導致速度上不去??
所以現有採購的設備要逐步更換後才有可能更快@@?
台灣的地理環境跟政治因素應該佔比較多才對...
至於二房東...不能寫在申請合約書上面約制情形發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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