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Notebook可以偵測到一個無線基地台
並借由DHCP取得
IP :169.254.***.***
Mask:255.255.0.0
但沒有取得 Getway
安全資訊顯示:無
我有用IPScan 169.254.1.1~169.254.254.254
但都找不到任何的電腦與網路設備
請教,我可以用什麼方法連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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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Notebook可以偵測到一個無線基地台
並借由DHCP取得
IP :169.254.***.***
Mask:255.255.0.0
但沒有取得 Getway
安全資訊顯示:無
我有用IPScan 169.254.1.1~169.254.254.254
但都找不到任何的電腦與網路設備
請教,我可以用什麼方法連入?
IP :169.254.***.***
Mask:255.255.0.0
但沒有取得 Getway
表示你 DHCP get IP 並沒有成功.
那個AP(或後端設備)沒開DHCP server,請聯絡網管問IP要如何設定:D ....BTW,以下引自[URL="http://www.dgt.gov.tw/chinese/Regulations/5.1/Telecom-Acts.shtml"]電信法[/URL],您參考參考吧:p :p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健全電信發展,增進公共福利,保障通信安全及維護使用者權益,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電信:指利用有線、無線,以光、電磁系統或其他科技產品發送、傳輸或接收符號、信號、文字、影像、聲音或其他性質之訊息。
二、電信設備:指電信所用之機械、器具、線路及其他相關設備。
snipped....
第五章 罰則
第五十六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以有線、無線或其他電磁方式,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自己或第三人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而製造、變造或輸入電信器材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供第三人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而販賣、轉讓、出租或出借電信器材者,亦同。
意圖供自己或第三人犯罪之用而持有前項之電信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六十條
犯第五十六條至第五十八條之罪者,其電信器材,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snipped....
不要偷用別人的東西.....如WANGCM大大所述
[QUOTE=tom1212]不要偷用別人的東西.....如WANGCM大大所述[/QUOTE]
鵝沒說樓主偷用別人的東西,鵝只是要樓主去問一下網管IP怎麼設而已:p ....BTW,順便給有志於"借用"別人的無線網路者參考一下,切記有句話叫"免錢的最貴",當您正在享用"免費"無線上網時,或許有人正在AP後面偷笑喔:D :D ....
[QUOTE=hisniper]我的Notebook可以偵測到一個無線基地台
並借由DHCP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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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沒有取得 Getway
安全資訊顯示:無
我有用IPScan 169.254.1.1~169.254.254.254
但都找不到任何的電腦與網路設備
請教,我可以用什麼方法連入?[/QUOTE]
169.254.x.x表示對方的DHCP根本就沒派IP給你
你可以自定IP,猜猜看,市售的AP(Router)各廠都有預設的出廠網段.
如果對方有鎖MAC(以你的狀況這個可能很大),處理的方法就有點複雜.
不過我很贊同上面的朋友所說的,還是別觸法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