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晩不小心右轉被照了(原本那裡沒有照相機的),回到家上網查查要罰多少。
結果一看,原本是紅燈右轉比照闖紅燈,1800 ~ 5400 之間。
2005/12 中時有報導,立法院三讀通過紅燈右轉改為 600 ~ 1800。
又上警政署查了一下,條文更新日期是 2005/12 的,有註明右轉改 600 ~ 1800,但未實施。
這樣到底是要罰多少?
雖然收到罰單就知道了,個人總是想要先知道,有個底嘛!
昨晩不小心右轉被照了(原本那裡沒有照相機的),回到家上網查查要罰多少。
結果一看,原本是紅燈右轉比照闖紅燈,1800 ~ 5400 之間。
2005/12 中時有報導,立法院三讀通過紅燈右轉改為 600 ~ 1800。
又上警政署查了一下,條文更新日期是 2005/12 的,有註明右轉改 600 ~ 1800,但未實施。
這樣到底是要罰多少?
雖然收到罰單就知道了,個人總是想要先知道,有個底嘛!
三讀通過就代表已經修正了。
而開始實施的日期則是另外訂定的~
所以修改通過並不代表實施。
至於闖紅燈,這聽說有點爭議。
我聽說只要超越停止線到路口,不論是左右轉還是迴轉,都算是闖紅燈
正確的名稱好像是"未依號誌行駛"的樣子。
還有一點
如果交通號誌是綠色的箭頭,可以直行並不代表可以左右轉耶~
左右轉的話警察也可以開未依號誌行駛。
不知道真的假的。
以前紅燈右轉被攔下過
是因為要右轉被要轉進的車道卡住了(下班時間塞車),就在路口轉彎處從綠燈等到紅燈
要走不是,不走也不是,最後狠心一走就被攔下,開個一張闖紅燈,當場我買上抗議拒簽
馬上反應給當中的老大(當時警察勤務還是四人一組時),結果四人都圍過來了
經過一陣解釋後,當中的老大說,你怎麼不早說呢,說了就不會開了
唉!我們小老百姓還有機會解釋嗎,最後警察把罰單從闖紅燈改為未依號誌行駛
當時未依號誌行駛是罰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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