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to.kimo.com.tw/t931165222/ab2
以上是我在其他站的討論區看到的
大家以後也稍微留意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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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照片是沒有用的啦!因為警察原本就是大混蛋,會吃的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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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警察役的可憐小弟,早就看清楚國家養的米蟲了!唉!:mad: :mad: :mad:
真可惜:我之前有收到一張照片是一台警用的機車,還三貼,一個警爸帶警婆吧?警婆還沒載安全帽,可能是送小警孩去上學,就站在機車前的腳踏上,這樣出門上大街,不會是
"執行公務"吧??如果是這樣,上課老師管不乖的警孩,老師不就構成了
"妨礙公務"
雖然,常常看到警察利用"公務執行中"的牌子,停在一些如並三排的停車!是不知道能說什麼,可是如果是很明顯的,公器私用,我們應該要糾出這種人。所為公器私用,追根就底,拿人民納稅的血汗錢買的機車和汽油,警察吸人民的血汗,就是貪污!警政的腐敗!
難到警孩的書包上,也可以寫上:公務執行中嗎??
所以,在我們要對警察拿出最高的敬意,對盡忠職守的警察感謝外,大家別忘了,到底他們還是領我們納稅的錢,所以,看到行為不檢的警察,根本不用給他們面子。
這可以借我轉貼嗎??最初由 PHIN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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