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我只是個工讀生,在工作並沒有犯什麼錯,今天只是單純的因為老闆心情不好,就找事情把我開除,那我只能摸摸鼻子算了嗎?
而且開除人都選在別人上班上了一兩個星期的時候,又領不到薪水,已不只一例了,店裡近幾個月,很多無緣無故就給開除的男工讀生!
例:今天晚上他就跑過來問我,你在笑什麼?我就說我沒笑什麼啊,然後他就很生氣的罵我,就叫我不用來了。可是我們是服務業啊,不對著外面笑,難不成要哭嗎??
第二
我們店是一間咖啡簡餐店,所有的員工都沒有保所謂的勞保,那老闆有什麼錯嗎?
第三
我們店的廚師都是非法的勞工,兩個廚師,一個是越南人,一個是大陸新娘,都沒有所謂的丙級廚師執照,大陸新娘也沒有所謂的工作證,越南人也是當初請來照顧老人的,可是現在都給當苦力使喚,聽他說工作四五個月了,連一毛錢薪水也沒領過,有時跟我們這些外場的服務生哭訴說他沒錢想家,老闆真的很過份。
第四
正職的員工應該有規定的上班時間吧?超過時間的話是不是應該算成加班費呢?
我們店的正職員工每天上班十一個小時,而且九月整個月都沒有休息,因為缺一個正職的,所以不能休,可是又一直開除人,實在不知道老闆的想法是什麼?只是真的很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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