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如台北報導】
為挽救陷入經營困境的三家民營固網業者,交通部昨天堅持修法,強制位居巿場主導地位的中華電信,在出租電路線、交換機等設備元件給民營電信業者時,須提供比一般民眾適用的零售價及促銷價更低的批發價格。
中華電信副總張豐雄昨天上午力阻全案過關失敗後,痛批行部門圖利民營固網業者、破壞巿場機制;他質疑,憑什麼消費者就不能享受最低的價格,而是讓民營電信業者用很低的成本,再高價賣給民眾。
張豐雄砲轟,當初政府為了讓電信巿場自由化,擴大國內基礎建設,才開放固網執照,但民營固網業者不但不建設,還要求以很低的價格租用基礎設施,不僅無法發揮自由競爭的效果,還會讓所有業者停止硬體投資。
交通部解釋,修正「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增訂批發價格,並限制最低價只提供給電信業者,主要是為了活絡巿場,讓新進的固網業者能及早長大,使巿場機制能夠發揮。
交通部表示,固網執照開放四年多來,中華電信的巿占率仍高達百分之九十八,民營固網業者幾無生存空間,連帶使得前天截止的第二波固網綜合執照申請,也乏人問津,才要求中華電信提供批發價,以帶動整體電信產業發展。
但因批發價適用所有第一類及第二類電信業者,且採統一訂價方式,使目前中華電信視使用量多寡,給予不同折扣的方式將改為齊頭平等,seed net 等大型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租用電路費用,面臨提高。
張豐雄質疑,絕大多數的產業,對大客戶都一定有優惠,強制採取統一訂價,並不公平;他舉例指出,如果台朔汽車經營困難,經濟部可以強制裕隆要低價賣給台朔零組件 ?為什麼這種狀況獨獨發生在電信業。
民營固網表示,目前業者向中華電信租用的電路以ADSL為主,由於中華電信以給一般民眾的零售價出租給民營固網,且不斷低價促銷,迫使民營固網必須賠本跟進。且未來即使業者能以較低廉的批發價租用電路,也只是減少虧損,中華電信指不公平競爭,並非實情。
【2004/10/3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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