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電信總局的一封信【閒聊】



贊助商連結


頁 : [1] 2

nanpan
2004-01-05, 11:23 AM
以下是我兩天前寫信給電信總局詢問有關ADSL的相關問題:
====================================================================
您好,
我之前中華電信人員來我家做ADSL升速作業(更換ADSL數據機)時,有調查過我
們家缐路的訊噪比,他說我家的線路即使用6M的ADSL也沒有問題,因為我之前
就上網去各家ISP網站查詢,結果卻都沒有有關6M的ADSL相關產品的介紹,而且
至現在都已經過了一年,但還是沒有6M的ADSL產品出現,(聽說是有,但不能給
一般用戶使用)

請問:6M的ADSL
1.為何一般用戶不能申請?
2.要到何年何月一般用戶才能使用?
3.如果是中小企業是否可以申請?(價錢約多少/月)
4.為何日本的ADSL的速率會和台灣的速度有如此高的差距(速度和價錢的比例)?
可以的話,可否為以上的問題找專業人員做一個精闢的回答(制式的回答就免了)
(PS:回答的答案我會post在PCZONE的ADSL討論區上供大家參考)
====================================================================

以上的問題經過兩天電信總局的人剛剛打電話給我作了一些回覆:

1.電信總局並不能對中華電信的ADSL產品作做什麼改變,除非有違法的事件
2.ADSL的價錢問題有一個類似審議委員會的機制來做決定是否降價
3.中華電信無法提供高速ADSL服務,電信總局無法干涉,這是中華電信的問題
......
....
..
因此這也就是說,電總其實只是一個制定電信規範的一個機構,並且可以對不
法的電信公司作出處罰(有違法的事證),對於電信公司其電信產品價格的決定
也是沒有辦法干涉的,因此現存ADSL無法有辦法像日本的高速ADSL的產品,是
有可能是中華電信並沒有採購足夠的設備可以讓一般用戶使用,如果貿然推出
高速ADSL產品,會造成高速ADSL的設備需求量暴增,而在設備不足下又無法滿
足客戶的要求下,為避免用戶的抗議,所以就索性不推出了~~~~~

其實還有說了一些啦,但也都是一些大家都知道的問題,但電總仍然無法明確
的回答,因此電總他們說會把我上述的問題提交給中華電信的總公司,由他們
來向我做個答覆~~~~~~~~~~~

所以如果中華電信有回覆我的話,我會再post上來讓大家討論討論
,希望不會又是一則網路笑話...........

(PS:今天其實我是生病在家休息才能接到電話,要不然還以為post的問題石沈大海了)

贊助商連結


pokyn
2004-01-05, 11:27 AM
能不能做決定我不想了解..

但是..

中華老闆是殿總

殿總老闆是交通部...

老闆不能管部署.. 我還是第一次聽到ㄟ.. = =

好利害的殿總..

帥哥..

能不能po完整板的.. 或是把完整板 pm 給在下.. 3q

nanpan
2004-01-05, 11:47 AM
其實就我的感覺,其實打電話給我的人其實也只是和我說一些平常的情況
並沒有對問題作深入的解釋~~~~~~

重點只是說會把我的問題轉給中華電信而已~~~~~~~
而且對方也只是用電話根我聊一下而已,沒有用e-mail回覆,所以不用PM啦~~~~~

lichai
2004-01-05, 11:49 AM
最初由 pokyn 發表
能不能做決定我不想了解..

但是..

中華老闆是殿總

殿總老闆是交通部...

老闆不能管部署.. 我還是第一次聽到ㄟ.. = =

好利害的殿總..

帥哥..

能不能po完整板的.. 或是把完整板 pm 給在下.. 3q

而且中華的董事長還是官派的…

YSSECLIPSE
2004-01-05, 10:18 PM
公家單位最厲害的就是踢皮球
難道各位都忘了嗎????

Fabian C
2004-01-08, 09:25 PM
最初由 nanpan 發表
2.ADSL的價錢問題有一個類似審議委員會的機制來做決定是否降價


若華電ADSL電路降價,民營固網會叫,
但ADSL電路若不降價,則華電持續獲得更多利益。

審議委員會說得好聽,講是為了保護固網的市場機制,
但保護了民營固網、保護了華電的獲利,卻傷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而電信要自由化,政府就不應該干涉市場價格,
如市場競價時有違公平交易法,就交給公平交易法來處理即可。

所以,應該要廢除電信總局這個審議委員會。

政府不干涉價格,民營固網自會找出路,
民營固網向華電租用戶迴路時,若價格過高、華電不出租,
民營固網可依公交法及電信法控告中華電信!

交給法官判決就好了,要這個審議委員控制價格做什麼?

pokyn
2004-01-08, 11:28 PM
最初由 Fabian C 發表
若華電ADSL電路降價,民營固網會叫,
但ADSL電路若不降價,則華電持續獲得更多利益。

審議委員會說得好聽,講是為了保護固網的市場機制,
但保護了民營固網、保護了華電的獲利,卻傷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而電信要自由化,政府就不應該干涉市場價格,
如市場競價時有違公平交易法,就交給公平交易法來處理即可。

所以,應該要廢除電信總局這個審議委員會。

政府不干涉價格,民營固網自會找出路,
民營固網向華電租用戶迴路時,若價格過高、華電不出租,
民營固網可依公交法及電信法控告中華電信!

交給法官判決就好了,要這個審議委員控制價格做什麼?


問題是..

法官.. :(

LordVader
2004-01-09, 01:15 AM
直接找利委要求修改電信法。鐵定比法官難搞:corkysm:

nanpan
2004-01-28, 12:59 PM
經過電信局總的流程最後交給了中華電信來做答覆:
而以下是中華電信給我的書面答覆:
====================================================================
(XXX是我的名字)

XXX君:您好!
感謝您對中華電信ADSL寬頻上網業務的關心,經廣泛蒐集資料覆如說明
,請諒查:
問題四:

1.本公司目前ADSL可提供之最高速率為下行6 Mbit/s,上行640 kbit/s,該速
率係遵循ITU-T G.992.1國際標準所訂,並已於去年(92)年底引進最高速率為下
行8 Mbit/s,上行800 kbit/s之ADSL(ITU-T G.992.3),預計今年第二季可建
設完成。

另外,ITU-T在92年5月頒布G.992.5標準,其最高速率為下行16 Mbit/s,上行
800 kbit/s。以上所提最高速率均為該標準所訂必備能力(mandatory),至於更
高速率如24 Mbit/s則為非必備(optional),且成熟商用產品很少。

NTT及Yahoo! BB等電信公司即將提供40 Mbit/s或45 Mbit/s ADSL服務,由於該
技術ITU-T國際組織尚無標準,因此該產品尚屬各廠商的專屬(proprietary)技
術。

由於本公司目前仍屬國營事業,在採購制度上仍需遵守政府相關法令規定,根
據本國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功能
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其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應從其規定。另根據同法第
四十八條,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招標,必須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才能開標
之規定,因此不能像日本一樣可以任意指定廠牌及採用專屬技術。

2.由於ADSL技術對於傳輸距離與傳輸速率先天上有其一定之限制,速率越高,
傳輸距離越短,例如傳輸速率為512 kbit/s時,其傳輸距離約四公里,當傳輸
速率為6 Mbit/s時,其傳輸距離僅約二公里左右,因此,若ADSL之最高傳送速
率最高可達40或45 Mbit/s時,其傳輸距離將很短,可能在1~1.5公里左右,因
此全球大多數電信公司採用差別費率提供不同速率之服務,且在較高速率所能
提供之客戶服務涵蓋範圍亦有限制,超過該範圍以外的客戶即不提供該服務。

3.反觀日本NTT及Yahoo BB,雖然其服務名稱以「12 Mbit/s、24 M/26 Mbit/s
或40/45 Mbit/s之ADSL服務」,不論客戶距其機房之遠近,收費完全相同,但
將使距離電信機房較近之客戶可享有較高速服務,而距離電信機房較遠之客戶
只能獲得低速服務的不公平現象,從服務名稱表面上看好像很先進,惟客戶真
正能上網的頻寬還需看ISP所提供的頻寬是否足夠,PC的處理能力是否充分等因
素,尤其網際網路最大的特色就是best effort,越多人同時上網每人所能分配
的頻寬越少,因此日本NTT所提供之服務模式均會在其服務契約中註明「傳送速
率不保證等字眼」,同時NTT所提供的40 Mbit/s服務區域也是有限制的,並非
涵蓋全日本所有地區(詳參http://www.ntt.co.jp/index_e.html

據了解,日本ADSL的8M實測結果,下行速度在1M以下者佔一半數以上,同時只
有1%用戶可達6M的水準

4.本公司近年來ADSL寬頻上網服務受客戶熱烈歡迎,在國際上具有相當份量。
根據英國知名寬頻服務顧問公司Point Topic於92年10月所發布之分析報告指
出,台灣DSL寬頻服務的普及率高居全球第二名,另外在收費方面,全球DSL寬
頻服務收費最高地區仍為歐洲,而本公司自2000年至今連續三年間均為全球
ADSL服務門檻收費最低之電信公司。
詳參
http://www.point-topic.com/content/dslanalysis/dwd+7+analysis+piece.htm
問題一:
1.根據答覆問題四之2,當傳輸速率為6 Mbit/s時,其傳輸距離很短,故能涵蓋的客戶也較少。

2.一般客戶多僅用於上網、送收Mail、或Video服務,尚無大頻寬的應用,一般ISP多沒有提供6 M的業務,目前HiNet有提供VPN的服務,供企業客戶租用。

問題二:
HiNet計畫在今年推出6 M固接制服務,敬請期待。

問題三:
HiNet提供6 M VPN服務除每路ADSL電路月租費1,399元外,其他費用包括如下:

1. 費率結構

(1) 採包月制計費。
(2) 按每埠之PVC/PVP使用保證頻寬及通信距離計費,每埠之PVC/PVP通信量以0.5Mbps為單位。
(3) 以服務等級CBR之保證頻寬為費率基準。

2. 裝機費用(一次費用)
(1) 數據電路接線費─依其傳輸速率,以用戶接入本網路最近節點之數據電
路,按本公司出租數據電路業務費率之市內數據電路(或長途數據電路)接線
費計費。

(2) 數據機接線費─按本公司出租數據機件設備業務之數據機接線費費率計算。

(3) 系統設定費─用戶租用或異動本業務時,按每埠每次計收系統設定費。

3. 每月費用
(1) 數據電路月租費─按本公司出租數據電路業務費率之市內數據電路(或長途數據電路)月租費計費。
(2) 數據機月租費─按本公司出租數據機件設備業務之數據機月租費計算。
(3) 通信埠月租費─依其傳輸速率以通信埠月租費計費。
(4) 通信月租費─按PVC/PVP之通信距離、保證頻寬通信量及服務等級計費。

根據上述的說明,相信您對ADSL有更深一層的認識,如您對以上的說明認為尚
有不足之處,盼仍不吝惠賜卓見。祝福您

歲歲平安
中華電信公司總經理呂學錦敬上
====================================================================
由以上的答覆我也只能大概說:
在中華電信未民營化之前,ADSL的速率是不會超過下行16 Mbit/s,上行800 kbit/s(原因為國營採購事業上的規定)

至於為何沒有6M的ADSL的原因如果就中華電信的說法來看的話,就變成說使用
的人數大少,以企業經營的模式的話,投資下去的軟硬體的資金可能會因使用
人數過少而成而造成資金回收不了,因此沒有給一般用戶申請
(真的是這樣嗎?有點懷疑說)

而企業用的6M的ADSL是採用VPN的方式來達成的(就像大學裡用學術網路的專
線,而住在大學附近的學生是用6M的ADSL使用VPN連接到大學裡的學術網路)
(不過實際上又好像有點不太一樣,PVC/PVP這個該不會是算流量來計價的吧!?)

而談到日本的ADSL,還是老話一句:就是他們的非標準規格;而且在收費上不
會管用戶離機房多少距離,申請什麼速率的ADSL就是什麼價錢,即使達不到該
有的速率的話,也不用負責,而這點我們的中華電信就比較有人性一點,過長
的距離不給裝高速的ADSL,以免用戶白花錢就這樣~~~~~~~
(對啦對啦~~~~~中華電信ADSL的唯一優點大概只有這裡而已,其他的都是笑話)

可是說到這的話,中華電信不推6M的ADSL也就算了;為何民營的ISP也不能提供
6M的ADSL給一般用戶呢?~~~~~~~~~不解!!??(難道民營ISP買不到設備嗎?怪~~~~~~)

Luger
2004-01-28, 01:22 PM
我的天阿 他們好意思寫 我還不好意思看 從頭扯到尾的
連戈培爾也沒這種能耐:corkysm: :corkysm: :corkysm: :corky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