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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04, 12:10 AM
[轉貼]給沒錢的基層機關一個可以擁抱自由的機會 - 談中央機關處理資訊系統更佳的方法
原文出處:http://www.linuxfab.cx/indexColumnDataFriendlyPrint.php?CID=149
作者 : Rollaned
( 一個台灣政府公務員的心聲 ) 我在基層公務機關的資訊單位任職,常接到其他單位或同事會來的公文:「行政院○○局為統一○○管理,已開發完成○○管理系統,請各單位於○年○月○日起啟用。本系統軟硬體需求為 ... ,接下來是一連串不合理的做事方式,結果是小小的一、兩個作業系統、辦公室自動化軟體以及資料庫,就至少花費十萬元以上 ....一個基層公務員的心聲 ...
緣起
我在基層公務機關的資訊單位任職,常接到其他單位或同事會來的公文:「行政院○○局為統一○○管理,已開發完成○○管理系統,請各單位於○年○月○日起啟用。本系統軟硬體需求為:
客戶端 (Client) : Pentium III 700 以上
Windows 98 或 Windows 2000 任選一種
Office 2000
網路伺服器 (Server) :
Pentium IV 1GHz 以上
Winws NT Server 或 Windows 2000 Server 任選一種
MS-SQL 7.0 以上或 Oracle Server 8.0 以上資料庫
....」
接到這類公文,就是業務單位要建立一套系統,要加幾台個人電腦、網路伺服器主機,而這些需求,由於是中央單位開發的應用系統,規格是統一的,除了「照單全收」之外沒有其他的辦法,我們基層資訊單位也只好照著規格,找尋可供支應這些設備的財源予以購置、安裝。
錢沒有,命一條!
這種公文,讓我想起了在十幾年前當兵的老鳥們說的軍中生活一樣:上級交代,明天要 30 包水泥,要錢沒有,去偷去搶自己想辦法,反正明天要看到這 30 包水泥!在現今資訊進步神速的社會,個人電腦硬體的購買是比較容易解決的。有「錢」的單位,只須花個兩、三萬元就可以買台新的;沒有錢的,那買個 CPU 、主機版來換,而硬碟、顯示卡、螢幕勉強可以用舊的,頂多是再買個網路卡拼拼湊湊,花不到幾千塊應該就可以裝一台符合規格的硬體;但是,軟體可就不一樣了。這些軟體,或許在單位中已經有買過了,有些不明究理的主管比較沒有軟體版權觀念,以為以前買過的軟體再裝一台不是就好了嗎?幹麼要再花錢買,就直接拿來用了罷!!其實這些軟體我們在購置時,版權聲明書即已明文記載,我們只買到該軟體安裝於一台電腦上的「使用權」,對於逾越一台以上使用是被禁止的,所以,依「著作權法」我們就必須「再買一次」相關軟體。
您知道基礎軟體的「固定成本」是多少錢?
中央統一為所屬機關開發應用軟體的初衷值得大家支持與鼓勵,也避免了像以前各單位相同的應用系統卻要自行委外開發時,那般將金錢耗擲在應用系統的購置上 ( 相對地,統一開發,卻會降低國內資訊就業市場,因為全國只會有一家資訊公司承包 ) ,但是,中央如此的統一開發應用系統確也讓我們在基礎的系統環境上,降低了可供選擇的權利。我們就以上的需求為例,試著算算看,一套應用系統所需的基礎軟體的購置成本需要多少錢,我們以一台客戶端和一台網路伺服器來評估:
客戶端 網路伺服器
中文 Windows 98 第二版 $7,290 Windows NT Server 4.0( 五人版 ) $40,490
中文 Windows 2000 $7,690 Windws 2000 Server $40,490
中文 Offce 2000 $8,890 MS-SQL Server 2000( 五人版 ) $61,290
Oracle Server 8.0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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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價格為 2002 年 3 月 15 日原作公司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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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端軟體費用: $16,180~$16,580
網路伺服器相關軟體費用: $101,780~$160,490
天啊!小小的一、兩個作業系統、辦公室自動化軟體以及資料庫,就至少要十萬元以上,對於一個經費拮据的基層單位,連一枝原子筆都要層層批示才可核銷,更惶論這麼高昂的費用,沒有事先編列預算,是很難達成的!
於是,當業務單位為便利檔案「互通性」而要求資訊單位安裝 Office 的類似狀況發生時,漠視軟體版權的現象就因應而生,試想:光一個每天每個人都要用的辦公室自動化軟體一套需要捌仟多元,若共有 50 台 ( 基層單位只有 50 台已經是很少見的了 ) 就要四、五十萬,這種「天價」送到財主單位審查,在一切都要求「開源節流」的目前時期,有哪幾個機關會「無異議」通過的呢?所以,許多單位在「無可奈何」下,只好當作不知道地「錯」下去;「反正抓不勝抓,有經費再補買回來。」這種觀念,在基層主管的心中已經是「常態」了,再加上大部份承包中央機關應用系統的資訊從業人員,自受資訊教育開始,即是在相關環境中學習,使用類似 ( 版權私有 ) 軟體進行開發,這使得使用單位不得不也購買相關軟體來架構相同的環境了。
您有別的選擇嗎?
在一切都講求「開放」的資訊領域中,通透性、跨平台及標準資料交換格式已是發展系統最基本的要求。目前,中央機關所統一開發的應用系統,在資料的輸出與交換確實已經做到「公開」的程度,它們大都使用 XML 資料交換格式,並公開資料在系統貯存欄位的類型、大小、意義及使用方法等等,都有詳細的規格說明告知下屬單位遵循。而且,在網路版的應用軟體設計上,應該都會使用開放資料庫連結 (Open DataBase Connectivity) 以及標準的結構化查詢語 言 (Structure Query Language) 將資料貯存在後端資料庫之中,這也就是中央 機關在資料庫軟體可以讓使用單位「選擇」的原因。但是,這幾種資料庫的「選擇」您「滿意」嗎?動不動就要花數萬元甚至十數萬的資料庫軟體價格,您能削價多少錢而幫政府「節流」呢?每個機關首長當被問到這個問題時,總會無奈地如此說:「我能怎麼辦?我有其他選擇嗎?」。
在資料庫軟體,我們即使選擇權不多,但總是有兩、三家廠商可以競爭比價,可是在作業系統方面,作為有電腦知識主管的您,連想都不用想就可回答:「不就是 M 公司的 98 、 NT ,或者是最新的 2000 嗎?」。這種「根深柢固」的直覺式反應,其實不是您的錯,我們無論到各學校、各公司、家庭,甚至連上級機關所開發的應用系統平台,看到或用到的,就只有這些軟體,您有別的選擇嗎?
納稅人的錢值得這樣花嗎?
我們就以行政院曾經在民國 87 年時,為刺激國內景氣、增加國內就業市場、鼓勵國民消費,所推動的「擴大內需方案」來說吧,當時行政院編列預算幫各公務機關買了兩台個人電腦及印表機,以全省 7000 個機關共 14,000 台電腦,其基本作業系統配備── M 公司的 NT Workstation 4.0 ,以 $6,000 來計價的話, 總計 $84,000,000( 即是捌仟肆佰萬元 ) 的固定成本是花在購買外國公司的作業系統上,這家公司除了拷貝這 14,000 份的作業系統給硬體得標廠商外,試問對國內增加了多少就業機會?而這些錢是可以支付一個約 150 人的基層公務機關兩年的人事費用,我們卻把錢給了外國公司,成了「掛羊頭賣狗肉」的「擴大外需」,您覺得您錢用對地方了嗎?在各縣市政府各個喊窮,年年減少約聘雇人員、臨時人員任用甚至精簡正式公務員的同時,卻把錢消耗在這些所謂「軟體固定成本」,而稱聲「電腦可以減少人員任用、降低人事成本」,您覺得您的算盤打對了嗎?您又「增加」了多少就業機會呢?
「論語」、「指南針」──以分享傳播知識的觀念
您應該看過論語吧 !? 孔子及其弟子周遊列國,為的就是宣揚仁愛、重民的儒家思想,孔子的智慧言論,我們都可以在論語中獲得,而這部曠世偉鉅的經典之作流傳了數千年,仍是日久彌新為後世所稱讚;但我敢問一句:「您花了多少錢買到這本書?」一個智者的言論若要以金錢計,那花再多的錢也是買不到的,又如大家都知道的指南針吧!如果當初發明指南針的人施以「著作權」、「專利權」來保障他的權利,那美洲大陸或許到現在我們還沒辦法「發現」更不要惶論上太空、上月球呢!所以知識的傳播 ( 儒、道、法等家思想 ) 以及分享、善用、改良發明 ( 指南針、火藥、醫學 ) 才應是促進人類文明進步的主要動力。
一個有金山、銀山的地方
您的確有另外的一條康莊大道可以走!只要您有心,自由的道路永遠敞開。在資訊科技的領域中,有許多的優秀人員正在從事「自由軟體」 (free software) 的撰寫及維護活動,值得國內的政策制定、決策人員及主管單位將眼光放在這個有別於「版權私有」卻充滿了「金山、銀山」的領域之中。
自由軟體
什麼是「自由軟體」呢?忙著動腦筋作決策的您一定鮮少聽過這個名詞。西元 1980 年,由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程式設計師 Richard M.Stallman ,創立了有 別 於一般商業軟體「版權私有」觀念的「自由軟體基金會」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 ,而且撰寫了相當多的軟體並以「大眾公有版權」 (General Public License) 來保障「使用」這些軟體的人的權利,而只要遵循大眾公有版 權的軟體我們皆稱它為「自由軟體」。
Copyright v.s. Copyleft
「版權所有,翻印必究」 (Copyright) 這是為了保障著作權人對其創作所持有的權利,並限制對於未經原作者的同意,不得擅自修改、抄襲、複製作品的行為,其精神是在鼓勵研究、發明以促進社會進步與繁榮,而對於這類的行為,國內已在「著作權法」中加以規範,目前各位比較熟悉的大部份軟體即是在著作權法保障下進行的商業行為,我們樂見社會能對於「發明家」保障與尊重,也希望使用此類軟體的機關及個人,尊重軟體原創者,讓他們可以再繼續製作更好的商業軟體。「嘸蝦米輸入法」及「倉頡輸入法」這兩套在電腦文書處理中各位應該聽過吧!前者即是由劉重次先生所發明的快速打字的方法,它以商業軟體的方式進行販售,是 Copyright 所保護的軟體之一,所以,當您若要以這種方式將中文字輸入電腦時,您就必須向劉重次先生購買「嘸蝦米輸入法」軟體回來安裝;而「倉頡輸入法」,各位可以在每一種系統的輸入法中,不須特別購買該輸入法的軟體就可以找到它,有人會說:那是因為它已經賣給作業系統的公司了 ! ,其實不然,發明倉頡輸入法的朱邦復先生有著廣闊的胸襟,為促進中國人對電腦的使用,他慷慨地將這套輸入方法的專利權釋放出來,讓所有的人使用而不收取費用,這就是自由軟體的基本精神──傳播科技知識,創造合作共享的研發風氣。
在全世界資訊科技領域中,有像朱邦復先生如此精神的人相當的多,他們認為創作軟體並不只是因為「有利可圖」,能夠讓自己寫的軟體在世界各地流行、使用,將自己的才能貢獻給全人類,得到世人的稱讚比「賺錢」更令人嚮往 ( 精神大於物質 ) ,又有些學術團體、政府單位或公益機構為讓軟體更為實用,公佈其軟體 ( 包括原始程式碼 ) 並請求各國程式設計的精英協助改善軟體品質 ( 國內各政府機構其實可以仿照這種方法得到協助 ) ,故自由軟體以另類思考的方式提出了 Copyleft( 也就是大眾公有版權 ) 來保障「使用者」 ( 請您注意,不是保障軟體作者 ) 使用此類軟體的權利:
1. 自由軟體的所謂「版權」,不是限制使用者對於軟體的任何權利,而是賦予使用者使用、拷貝、授與、研究、修飾、改進軟體,甚至可以從事商業行為的權利。
2. 任何接受此理念的軟體都應在傳播軟體的同時可以讓使用者取得原來的原始程式碼 (Source Code) 。
3. 使用者修改、改善後的軟體應如同原本軟體作者一樣,將軟體使用、修改權釋放出來。
從以上三點我們可以得知:「自由軟體」的版權聲明,目的是保障軟體使用者的權利,並不是要消滅軟體販售的商業行為,事實上它更鼓勵符合自由傳播軟體精神的商業行為,坊間仍然有許多將自由軟體予以收集、分類、壓縮製成光碟販賣的公司,只是它不像商業軟體那般收取高昂的費用,僅收取材料工本費或諮詢服務費而已。 ( 別家賣得貴,基於同儕競爭原則,其價格自會降低 )
我愛自由軟體
「說得那麼多,到底自由軟體有什麼軟體可以用呢?」,您問這個問題我實在不知道要如何回答,倒不是因為自由軟體寥寥無幾,說了幾個就沒有了,而是凡是您所能想到的:科學、數學、教育、自然、文書處理、作業系統、資料庫、、幾乎所有的領域之中,都可以見到「自由軟體」的身影,而且相當多的自由軟體是比商業軟體品質更好、穩定性更高,再加上世界各國程式設計精英的參與,使得自由軟體能夠在各領域中將電腦硬體發揮到極至,但由於現今社會商業掛帥的結果 ( 有些學術團體的論文還會以 Copyright 的方式發表著作 ) ,讓這些相當成熟且實用的軟體埋沒於「洪水猛獸之中」。
或許有些曾經接觸過自由軟體的人會說:「自由軟體操作介面不好,對於中文又不支援,沒有什麼效益可言。」其實,我們平心而論,自由軟體的確不是一個十全十美的軟體,需要改善的地方仍然很多,對於中文的支援,在自由軟體中也曾經是一大問題,不過,承如上所述,國內也有許多的人甘心付出心血在這問題的解決之上,中文已不是什麼問題了!而人機介面,實是使用者習慣上的問題,更何況自由軟體的介面幾乎遵照相關的標準來開發,這比起商業軟體,每用一套就要重新學一種介面還好吧!再者,以目前我們需要較多經費的伺服器端軟體來說,介面因素反而不是一個軟體好壞的重要原因。
我們期望中央單位的做法
在各單位經費都拮据連人事費用都快要付不出來的時刻,我們希望中央機關能夠考慮到基層單位人力、財力都明顯不足的事實── (1) 能讓下屬機關有選擇其他作業環境的自由。除了統一開發應用軟體之外,也能 (2) 在建置相關環境的的軟、硬體經費上有所支援或補助。即便是中央沒有撥款補助購買建置系統的經費,也應 (3) 讓各單位有尋求其他能夠「合法」完成任務的解決方法; (4) 讓基層單位在建置環境時能有不需「又要再買軟體」的選擇 ( 每個單位用的軟體不見得一樣,若現在的環境無法符合規格,那麼就會出現要再買軟體的窘境,而徒增金錢的浪費 ) ; (5) 在應用軟體開發之初,就能遵照相關標準 ( 這裡所謂的「標準」,是國際公開的標準,不是像 Word 、 Excel 等軟體因獨霸市場而創造出來的被迫式的「暴力」標準 ) ; (6) 讓使用單位能夠有「不花錢」或「花少錢」的機會,開發的應用軟體應可以在任何平台上執行 ( 所謂「任何平台」不是只限於 Win95 、 Win98 、 WinNT ,而是市面上的任何廠商所做的作業系統,例如:除了 M 公司出的 Windows 系列以外,還有的平台有: MacOS 、 OS/2 、 Linux ..等,還有, (7) 所開發的應用軟體應該不需要加掛什麼別的軟體就可以獨立執行 ( 像檔案管理局所開發的「檔案目錄建檔軟體」就是還要 Office 這個軟體才能執行,這樣會多出許多「建置成本」 ) ; (8) 而逐漸讓像自由軟體這類的「免費軟體」引進政府機關,降低各機關的「資訊固定成本」,將多出來的經費移到「資訊諮詢、維護成本」中 ( 軟體諮詢服務 ) ,以直接增加國內資訊業的就業機會,讓我們納稅人的錢花的真正有意義。
( 按:本篇為推廣自由軟體的精神、鼓勵使用自由軟體,但礙於各單位被迫使用 Office 軟體的事實,將本篇以 Word 的格式登打,但仍會以其他公開格式散佈 )
** 歡迎複製 / 散佈本文 **
按編 : 本文為台灣政府的某一位公務員,經過熱心人士幫忙,輾轉轉寄給我,希望能在站上刊登,期望訴說目前政府資訊採購的一些不合理之處。由於不希望身分曝光而影響他目前的工作,故在此加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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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http://www.linuxfab.cx/indexColumnDataFriendlyPrint.php?CID=149
作者 : Rollaned
( 一個台灣政府公務員的心聲 ) 我在基層公務機關的資訊單位任職,常接到其他單位或同事會來的公文:「行政院○○局為統一○○管理,已開發完成○○管理系統,請各單位於○年○月○日起啟用。本系統軟硬體需求為 ... ,接下來是一連串不合理的做事方式,結果是小小的一、兩個作業系統、辦公室自動化軟體以及資料庫,就至少花費十萬元以上 ....一個基層公務員的心聲 ...
緣起
我在基層公務機關的資訊單位任職,常接到其他單位或同事會來的公文:「行政院○○局為統一○○管理,已開發完成○○管理系統,請各單位於○年○月○日起啟用。本系統軟硬體需求為:
客戶端 (Client) : Pentium III 700 以上
Windows 98 或 Windows 2000 任選一種
Office 2000
網路伺服器 (Server) :
Pentium IV 1GHz 以上
Winws NT Server 或 Windows 2000 Server 任選一種
MS-SQL 7.0 以上或 Oracle Server 8.0 以上資料庫
....」
接到這類公文,就是業務單位要建立一套系統,要加幾台個人電腦、網路伺服器主機,而這些需求,由於是中央單位開發的應用系統,規格是統一的,除了「照單全收」之外沒有其他的辦法,我們基層資訊單位也只好照著規格,找尋可供支應這些設備的財源予以購置、安裝。
錢沒有,命一條!
這種公文,讓我想起了在十幾年前當兵的老鳥們說的軍中生活一樣:上級交代,明天要 30 包水泥,要錢沒有,去偷去搶自己想辦法,反正明天要看到這 30 包水泥!在現今資訊進步神速的社會,個人電腦硬體的購買是比較容易解決的。有「錢」的單位,只須花個兩、三萬元就可以買台新的;沒有錢的,那買個 CPU 、主機版來換,而硬碟、顯示卡、螢幕勉強可以用舊的,頂多是再買個網路卡拼拼湊湊,花不到幾千塊應該就可以裝一台符合規格的硬體;但是,軟體可就不一樣了。這些軟體,或許在單位中已經有買過了,有些不明究理的主管比較沒有軟體版權觀念,以為以前買過的軟體再裝一台不是就好了嗎?幹麼要再花錢買,就直接拿來用了罷!!其實這些軟體我們在購置時,版權聲明書即已明文記載,我們只買到該軟體安裝於一台電腦上的「使用權」,對於逾越一台以上使用是被禁止的,所以,依「著作權法」我們就必須「再買一次」相關軟體。
您知道基礎軟體的「固定成本」是多少錢?
中央統一為所屬機關開發應用軟體的初衷值得大家支持與鼓勵,也避免了像以前各單位相同的應用系統卻要自行委外開發時,那般將金錢耗擲在應用系統的購置上 ( 相對地,統一開發,卻會降低國內資訊就業市場,因為全國只會有一家資訊公司承包 ) ,但是,中央如此的統一開發應用系統確也讓我們在基礎的系統環境上,降低了可供選擇的權利。我們就以上的需求為例,試著算算看,一套應用系統所需的基礎軟體的購置成本需要多少錢,我們以一台客戶端和一台網路伺服器來評估:
客戶端 網路伺服器
中文 Windows 98 第二版 $7,290 Windows NT Server 4.0( 五人版 ) $40,490
中文 Windows 2000 $7,690 Windws 2000 Server $40,490
中文 Offce 2000 $8,890 MS-SQL Server 2000( 五人版 ) $61,290
Oracle Server 8.0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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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價格為 2002 年 3 月 15 日原作公司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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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端軟體費用: $16,180~$16,580
網路伺服器相關軟體費用: $101,780~$160,490
天啊!小小的一、兩個作業系統、辦公室自動化軟體以及資料庫,就至少要十萬元以上,對於一個經費拮据的基層單位,連一枝原子筆都要層層批示才可核銷,更惶論這麼高昂的費用,沒有事先編列預算,是很難達成的!
於是,當業務單位為便利檔案「互通性」而要求資訊單位安裝 Office 的類似狀況發生時,漠視軟體版權的現象就因應而生,試想:光一個每天每個人都要用的辦公室自動化軟體一套需要捌仟多元,若共有 50 台 ( 基層單位只有 50 台已經是很少見的了 ) 就要四、五十萬,這種「天價」送到財主單位審查,在一切都要求「開源節流」的目前時期,有哪幾個機關會「無異議」通過的呢?所以,許多單位在「無可奈何」下,只好當作不知道地「錯」下去;「反正抓不勝抓,有經費再補買回來。」這種觀念,在基層主管的心中已經是「常態」了,再加上大部份承包中央機關應用系統的資訊從業人員,自受資訊教育開始,即是在相關環境中學習,使用類似 ( 版權私有 ) 軟體進行開發,這使得使用單位不得不也購買相關軟體來架構相同的環境了。
您有別的選擇嗎?
在一切都講求「開放」的資訊領域中,通透性、跨平台及標準資料交換格式已是發展系統最基本的要求。目前,中央機關所統一開發的應用系統,在資料的輸出與交換確實已經做到「公開」的程度,它們大都使用 XML 資料交換格式,並公開資料在系統貯存欄位的類型、大小、意義及使用方法等等,都有詳細的規格說明告知下屬單位遵循。而且,在網路版的應用軟體設計上,應該都會使用開放資料庫連結 (Open DataBase Connectivity) 以及標準的結構化查詢語 言 (Structure Query Language) 將資料貯存在後端資料庫之中,這也就是中央 機關在資料庫軟體可以讓使用單位「選擇」的原因。但是,這幾種資料庫的「選擇」您「滿意」嗎?動不動就要花數萬元甚至十數萬的資料庫軟體價格,您能削價多少錢而幫政府「節流」呢?每個機關首長當被問到這個問題時,總會無奈地如此說:「我能怎麼辦?我有其他選擇嗎?」。
在資料庫軟體,我們即使選擇權不多,但總是有兩、三家廠商可以競爭比價,可是在作業系統方面,作為有電腦知識主管的您,連想都不用想就可回答:「不就是 M 公司的 98 、 NT ,或者是最新的 2000 嗎?」。這種「根深柢固」的直覺式反應,其實不是您的錯,我們無論到各學校、各公司、家庭,甚至連上級機關所開發的應用系統平台,看到或用到的,就只有這些軟體,您有別的選擇嗎?
納稅人的錢值得這樣花嗎?
我們就以行政院曾經在民國 87 年時,為刺激國內景氣、增加國內就業市場、鼓勵國民消費,所推動的「擴大內需方案」來說吧,當時行政院編列預算幫各公務機關買了兩台個人電腦及印表機,以全省 7000 個機關共 14,000 台電腦,其基本作業系統配備── M 公司的 NT Workstation 4.0 ,以 $6,000 來計價的話, 總計 $84,000,000( 即是捌仟肆佰萬元 ) 的固定成本是花在購買外國公司的作業系統上,這家公司除了拷貝這 14,000 份的作業系統給硬體得標廠商外,試問對國內增加了多少就業機會?而這些錢是可以支付一個約 150 人的基層公務機關兩年的人事費用,我們卻把錢給了外國公司,成了「掛羊頭賣狗肉」的「擴大外需」,您覺得您錢用對地方了嗎?在各縣市政府各個喊窮,年年減少約聘雇人員、臨時人員任用甚至精簡正式公務員的同時,卻把錢消耗在這些所謂「軟體固定成本」,而稱聲「電腦可以減少人員任用、降低人事成本」,您覺得您的算盤打對了嗎?您又「增加」了多少就業機會呢?
「論語」、「指南針」──以分享傳播知識的觀念
您應該看過論語吧 !? 孔子及其弟子周遊列國,為的就是宣揚仁愛、重民的儒家思想,孔子的智慧言論,我們都可以在論語中獲得,而這部曠世偉鉅的經典之作流傳了數千年,仍是日久彌新為後世所稱讚;但我敢問一句:「您花了多少錢買到這本書?」一個智者的言論若要以金錢計,那花再多的錢也是買不到的,又如大家都知道的指南針吧!如果當初發明指南針的人施以「著作權」、「專利權」來保障他的權利,那美洲大陸或許到現在我們還沒辦法「發現」更不要惶論上太空、上月球呢!所以知識的傳播 ( 儒、道、法等家思想 ) 以及分享、善用、改良發明 ( 指南針、火藥、醫學 ) 才應是促進人類文明進步的主要動力。
一個有金山、銀山的地方
您的確有另外的一條康莊大道可以走!只要您有心,自由的道路永遠敞開。在資訊科技的領域中,有許多的優秀人員正在從事「自由軟體」 (free software) 的撰寫及維護活動,值得國內的政策制定、決策人員及主管單位將眼光放在這個有別於「版權私有」卻充滿了「金山、銀山」的領域之中。
自由軟體
什麼是「自由軟體」呢?忙著動腦筋作決策的您一定鮮少聽過這個名詞。西元 1980 年,由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程式設計師 Richard M.Stallman ,創立了有 別 於一般商業軟體「版權私有」觀念的「自由軟體基金會」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 ,而且撰寫了相當多的軟體並以「大眾公有版權」 (General Public License) 來保障「使用」這些軟體的人的權利,而只要遵循大眾公有版 權的軟體我們皆稱它為「自由軟體」。
Copyright v.s. Copyleft
「版權所有,翻印必究」 (Copyright) 這是為了保障著作權人對其創作所持有的權利,並限制對於未經原作者的同意,不得擅自修改、抄襲、複製作品的行為,其精神是在鼓勵研究、發明以促進社會進步與繁榮,而對於這類的行為,國內已在「著作權法」中加以規範,目前各位比較熟悉的大部份軟體即是在著作權法保障下進行的商業行為,我們樂見社會能對於「發明家」保障與尊重,也希望使用此類軟體的機關及個人,尊重軟體原創者,讓他們可以再繼續製作更好的商業軟體。「嘸蝦米輸入法」及「倉頡輸入法」這兩套在電腦文書處理中各位應該聽過吧!前者即是由劉重次先生所發明的快速打字的方法,它以商業軟體的方式進行販售,是 Copyright 所保護的軟體之一,所以,當您若要以這種方式將中文字輸入電腦時,您就必須向劉重次先生購買「嘸蝦米輸入法」軟體回來安裝;而「倉頡輸入法」,各位可以在每一種系統的輸入法中,不須特別購買該輸入法的軟體就可以找到它,有人會說:那是因為它已經賣給作業系統的公司了 ! ,其實不然,發明倉頡輸入法的朱邦復先生有著廣闊的胸襟,為促進中國人對電腦的使用,他慷慨地將這套輸入方法的專利權釋放出來,讓所有的人使用而不收取費用,這就是自由軟體的基本精神──傳播科技知識,創造合作共享的研發風氣。
在全世界資訊科技領域中,有像朱邦復先生如此精神的人相當的多,他們認為創作軟體並不只是因為「有利可圖」,能夠讓自己寫的軟體在世界各地流行、使用,將自己的才能貢獻給全人類,得到世人的稱讚比「賺錢」更令人嚮往 ( 精神大於物質 ) ,又有些學術團體、政府單位或公益機構為讓軟體更為實用,公佈其軟體 ( 包括原始程式碼 ) 並請求各國程式設計的精英協助改善軟體品質 ( 國內各政府機構其實可以仿照這種方法得到協助 ) ,故自由軟體以另類思考的方式提出了 Copyleft( 也就是大眾公有版權 ) 來保障「使用者」 ( 請您注意,不是保障軟體作者 ) 使用此類軟體的權利:
1. 自由軟體的所謂「版權」,不是限制使用者對於軟體的任何權利,而是賦予使用者使用、拷貝、授與、研究、修飾、改進軟體,甚至可以從事商業行為的權利。
2. 任何接受此理念的軟體都應在傳播軟體的同時可以讓使用者取得原來的原始程式碼 (Source Code) 。
3. 使用者修改、改善後的軟體應如同原本軟體作者一樣,將軟體使用、修改權釋放出來。
從以上三點我們可以得知:「自由軟體」的版權聲明,目的是保障軟體使用者的權利,並不是要消滅軟體販售的商業行為,事實上它更鼓勵符合自由傳播軟體精神的商業行為,坊間仍然有許多將自由軟體予以收集、分類、壓縮製成光碟販賣的公司,只是它不像商業軟體那般收取高昂的費用,僅收取材料工本費或諮詢服務費而已。 ( 別家賣得貴,基於同儕競爭原則,其價格自會降低 )
我愛自由軟體
「說得那麼多,到底自由軟體有什麼軟體可以用呢?」,您問這個問題我實在不知道要如何回答,倒不是因為自由軟體寥寥無幾,說了幾個就沒有了,而是凡是您所能想到的:科學、數學、教育、自然、文書處理、作業系統、資料庫、、幾乎所有的領域之中,都可以見到「自由軟體」的身影,而且相當多的自由軟體是比商業軟體品質更好、穩定性更高,再加上世界各國程式設計精英的參與,使得自由軟體能夠在各領域中將電腦硬體發揮到極至,但由於現今社會商業掛帥的結果 ( 有些學術團體的論文還會以 Copyright 的方式發表著作 ) ,讓這些相當成熟且實用的軟體埋沒於「洪水猛獸之中」。
或許有些曾經接觸過自由軟體的人會說:「自由軟體操作介面不好,對於中文又不支援,沒有什麼效益可言。」其實,我們平心而論,自由軟體的確不是一個十全十美的軟體,需要改善的地方仍然很多,對於中文的支援,在自由軟體中也曾經是一大問題,不過,承如上所述,國內也有許多的人甘心付出心血在這問題的解決之上,中文已不是什麼問題了!而人機介面,實是使用者習慣上的問題,更何況自由軟體的介面幾乎遵照相關的標準來開發,這比起商業軟體,每用一套就要重新學一種介面還好吧!再者,以目前我們需要較多經費的伺服器端軟體來說,介面因素反而不是一個軟體好壞的重要原因。
我們期望中央單位的做法
在各單位經費都拮据連人事費用都快要付不出來的時刻,我們希望中央機關能夠考慮到基層單位人力、財力都明顯不足的事實── (1) 能讓下屬機關有選擇其他作業環境的自由。除了統一開發應用軟體之外,也能 (2) 在建置相關環境的的軟、硬體經費上有所支援或補助。即便是中央沒有撥款補助購買建置系統的經費,也應 (3) 讓各單位有尋求其他能夠「合法」完成任務的解決方法; (4) 讓基層單位在建置環境時能有不需「又要再買軟體」的選擇 ( 每個單位用的軟體不見得一樣,若現在的環境無法符合規格,那麼就會出現要再買軟體的窘境,而徒增金錢的浪費 ) ; (5) 在應用軟體開發之初,就能遵照相關標準 ( 這裡所謂的「標準」,是國際公開的標準,不是像 Word 、 Excel 等軟體因獨霸市場而創造出來的被迫式的「暴力」標準 ) ; (6) 讓使用單位能夠有「不花錢」或「花少錢」的機會,開發的應用軟體應可以在任何平台上執行 ( 所謂「任何平台」不是只限於 Win95 、 Win98 、 WinNT ,而是市面上的任何廠商所做的作業系統,例如:除了 M 公司出的 Windows 系列以外,還有的平台有: MacOS 、 OS/2 、 Linux ..等,還有, (7) 所開發的應用軟體應該不需要加掛什麼別的軟體就可以獨立執行 ( 像檔案管理局所開發的「檔案目錄建檔軟體」就是還要 Office 這個軟體才能執行,這樣會多出許多「建置成本」 ) ; (8) 而逐漸讓像自由軟體這類的「免費軟體」引進政府機關,降低各機關的「資訊固定成本」,將多出來的經費移到「資訊諮詢、維護成本」中 ( 軟體諮詢服務 ) ,以直接增加國內資訊業的就業機會,讓我們納稅人的錢花的真正有意義。
( 按:本篇為推廣自由軟體的精神、鼓勵使用自由軟體,但礙於各單位被迫使用 Office 軟體的事實,將本篇以 Word 的格式登打,但仍會以其他公開格式散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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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編 : 本文為台灣政府的某一位公務員,經過熱心人士幫忙,輾轉轉寄給我,希望能在站上刊登,期望訴說目前政府資訊採購的一些不合理之處。由於不希望身分曝光而影響他目前的工作,故在此加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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