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20M光纖將推出 中華電信擬管制重度用戶頻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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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063439
2009-08-20, 11:19 AM
參考一下今日新聞, 對照一下本主體。

對下載盜版資料者 星研究立法切斷網路: http://mag.udn.com/mag/digital/storypage.jsp?f_ART_ID=208857
新加坡政府正考慮倣傚南韓等國家,立法對下載盜版軟體者提出三次警告,若仍不聽勸告,由網路服務供應商(ISP)
"切斷網路連線服務" 。

記得ISP的網路規範合約都有附註,ISP可以依用戶的不當使用停權
不過實際上呢...:fd::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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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io
2009-08-20, 12:48 PM
記得ISP的網路規範合約都有附註,ISP可以依用戶的不當使用停權
不過實際上呢...:fd::fd:


記得 Hinet 有發送SPAM 廣告信的用戶黑名單在網頁上
會真的停權的。

http://spam.web.hinet.net/

rogershu
2009-08-20, 01:02 PM
記得 Hinet 有發送SPAM 廣告信的用戶黑名單在網頁上
會真的停權的。

http://spam.web.hinet.net/

SPAM跟不當下載內容是風馬牛不相及的東西吧………

sp063439
2009-08-20, 01:58 PM
突然回想到以前giga的用戶,用p2p傳輸有版權的檔案
被美國抓到,美國發函給giga
然後用戶收到giga的警告函...

yadohime
2009-08-20, 02:12 PM
又不是專制國家,乾脆學大陸直接和諧化好了,新電腦裡面還要內建和諧軟體(後來沒了)
知不知道消費者保護法裡規定定型化契約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第十二條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
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
二、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三、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


知不知道民法裡規定契約顯失公平者無效

民法第247-1條規定,
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為左列各款之約定,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
一、免除或減輕預定契約條款之當事人之責任者。
二、加重他方當事人之責任者。
三、使他方當事人拋棄權利或限制其行使權利者。
四、其他於他方當事人有重大不利益者

再來
你業者要如何"監控""判斷"用戶的使用方式
你的監控判斷是不是能達到100%正確無誤?
你的監控判斷根本就違反憲法賦予人民的隱私權
國家司法權為了偵查犯罪,雖賦予犯罪偵查機關監聽,監視等方式,但是須受到通訊保障監察法及其他法律之限制

只不過是個民營isp業者,也想"監控"別人使用?

微軟之前未經使用者同意即暗地植入正版判斷軟體被告到翻的前車之鑑馬上就忘了?

中央社那篇報導
"英國、法國和紐西蘭,已經提出類似法案,如果沒有異議,就會通過實施。"
只不過是"提出"法案而已,國會通過了沒有?
新加坡政府只是考慮"是否可以成為立法選項"
具體方法提出了沒有?

民營業者妄想國家會自動保護他們的企業利益
NCC才剛打你一巴掌而已現在又在妄想其他東西
想限制東限制西,不想提升硬體水準,又想提高費用
那乾脆去落後國家發展好了
你不想要,很多企業巴著要

bignife
2009-08-20, 03:48 PM
參考一下今日新聞, 對照一下本主體。

對下載盜版資料者 星研究立法切斷網路: http://mag.udn.com/mag/digital/storypage.jsp?f_ART_ID=208857
新加坡政府正考慮仿效南韓等國家,立法對下載盜版軟體者提出三次警告,若仍不聽勸告,由網路服務供應商(ISP)
"切斷網路連線服務" 。

還有 "法國" 也是有斷線措施。

不過我大部分抓的都是A片,所以應該沒啥差吧:p

acion
2009-08-20, 06:17 PM
參考一下今日新聞, 對照一下本主體。

對下載盜版資料者 星研究立法切斷網路: http://mag.udn.com/mag/digital/storypage.jsp?f_ART_ID=208857
新加坡政府正考慮仿效南韓等國家,立法對下載盜版軟體者提出三次警告,若仍不聽勸告,由網路服務供應商(ISP)
"切斷網路連線服務" 。

還有 "法國" 也是有斷線措施。

重度使用與盜版沒有絕對的對稱關係吧
其實我一直很好奇,屆時ISP並不是法院,憑什麼探查用戶隱私與判定版權違法

cigiman
2009-08-21, 04:54 PM
雖然這邊一面倒的撻伐,但是我覺得在市場細分之下,還是會有消費者會買單,雖然也一定會被另一群人罵到不行

會到這邊出沒的人,大概都屬於會充分使用頻寬"不浪費"的人,在這不景氣之下,也算是值得讚揚。

但是有沒有另一群人,他(她)們對於時間比較敏感,或沒時間等,口頭禪是"快一點",當他們終於有空上網時,不論收發email或是到facebook灌溉或是到youtube看偶像劇時,總會不自覺喃喃自語的說"快阿",如果有20M可用,那是最HAPPY的事,至於超過幾百GB後會被降速10M,那不是這些人需要擔心的事。

你說中華在商業考量下會選擇我們這些要求"不浪費"的人,還是那些希望"快一點"的人?

現在10M以上的產品就有,能提供的大樓也不多,所以中華20M根本就是沒有對手,既然競爭不多,當然就能挑他想要的客群。

大家不如去push凱擘中嘉提高光纖大樓的涵蓋範圍,也去push台固快出20M吧! ~ ~會不會太一廂情願了點兒?

chih_haohung
2009-08-21, 05:22 PM
其實遲遲不開放高上傳的產品,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就是社區網路業者。

消費型產品租用契約都有條款不能再轉租,可是絕大部分的社區網路業者都是租用消費型產品來分租,但是 CHT 又不想對社區網路業者拆破臉,所以就 ....

有內幕嗎? 中華電信 家大業大, 還會怕這種小貓 社區寬頻網路業者?

chih_haohung
2009-08-21, 05:24 PM
也不見得,我曾看過一個社區,社區網路的用戶比光世代的用戶還多的,但是社區網路業者大概是每 50個用戶共用一路的光世代 10M/2M。

這個社區寬頻網路業者 還真沒良心 10M/2M FTTx+VDSL 光纖網路 分給 50戶用.... 真的有夠誇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