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拍看到有modem改機廣告,請問這樣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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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lala
2009-03-30, 09:29 PM
好啦 大家別吵了 我已經跟電信警察報案了

有事我來扛, 有消息馬上上來回報

一個國家 是需要這種自己承擔風險為大家謀利益的人 才會進步

(講得自己好像是革命先烈一樣)

您可以向他提問, 問他可不可以不向有線業者申請上網服務,
然後直接買這台數據機接到家中有線電視的纜線上, 就可以免費上網?
如果他回答"可以"並教您如何"盜用", 那就涉及電信法第五十六條,
這樣您可以向電信警察檢舉他, 讓電信警察去辦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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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lala
2009-03-30, 09:42 PM
我還是強調 提告人和被告人 所享的權益和責任是一樣的
法律是要保障所有人的人權, 並非只有提告人的人權

套你這一句"不然像消費者這樣弱勢誰敢去告不良的大公司? 萬一輸了 不傾家蕩產"
那我反問你, 那正派經營的公司, 被不肖員工提告, 是不是活該倒楣, 頻頻上法院
傷神, 傷錢, 又耗時間, 如果法院判決公司無罪, 誰給這一家公司補償?

您說了這麼多, 基本上和這個案例並沒有關係,
因為這位賣家若去做了這些事(幫人改機或賣改好的數據機讓買家免費升速),
自然有受害的業者會對他提告, 也只有受害的業者有權提告.
但這位賣家現在已經不小心快踩到另一條會讓他坐牢的線了.....
而且這條(電信法第五十六條)並不是告訴乃論, 檢警可以主動偵辦,
即使他是"未遂犯"...

wulala
2009-03-30, 10:05 PM
也許有其他法律可以保障 被告人的權益(法院判決確定無罪後)
我只能舉例 誣告罪, 也許引用法條不精準
不知道還能用什麼罪 來保障我的權益?
總不能告人的都不用負責任吧!!

在民主國家法律中, 提告人和被告人的權利和責任都是相等的...

您認為大公司花那麼多錢請律師會搞出誣告這種烏龍?
我的話是提醒您, 別把事情想這麼簡單, 並不是稱讚您啊!
基本上, 這個案例若他所舉例的某公司提告後, 只要檢警受理,
由於事證明確, 並不會有誣告的可能, 誣告的要件, 我提供的連結也說明得很清楚.

laputa38
2009-03-30, 11:08 PM
您認為大公司花那麼多錢請律師會搞出誣告這種烏龍?
我的話是提醒您, 別把事情想這麼簡單, 並不是稱讚您啊!
基本上, 這個案例若他所舉例的某公司提告後, 只要檢警受理,
由於事證明確, 並不會有誣告的可能, 誣告的要件, 我提供的連結也說明得很清楚.

如果最近頻寬不足的原因,也包含某些人士在盜用頻寬
試問業者還出不出手?而且業者也可以向MOTOROLA要求設計不良招人盜用的賠償官司
而那個賣家還真明目張膽
不要以為這可以開玩笑,最主要看業者要不要動作而已
動起來的話,那個賣家肯定會跑路的= =相不相信?
以前也幹過電子廠的品保,部門的老大,有部份工作時間聽說是在打官司
電子零件只要某元件出現重大不良,導致做好的產品全要報廢,這些錢誰要賠....
再清楚不過了
就好比之前某家NB的電池出問題時,好加在他不是一體成型不可拆
不然哦...賠償起來可以讓一間做電池的廠商賠到跑路....

wangcm
2009-03-30, 11:10 PM
鵝大!
基本上, 幫CM用戶改機或賣改過的數據機給使用者, 並沒有"盜接"或"盜用"這個行為(盜用頻寬算嗎?).

假設user名目上租的是3M,卻自行調整成10M,鵝也沒辦法確定多出來這7M算不算"盜用"就是了:|||:....


所以電信法這條並不能做為起訴這個賣家的依據.
當然, 若這個人在拍賣說明裡強調或說明"買了這台數據機直接接上有線電視的線路, 不用申請就可以上網",
那就涉及"意圖供自己或第三人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而製造、變造或輸入電信器材".
事實上, 他幾乎快踩到這條線了

承前例,如果這多出來的7M算"盜用"的話那不須要別人去設計那個賣家,根本是他自己挖了一個坑然後跳進去的,怨不得別人:|||:....BTW,以鵝和所謂執法單位配合的經驗,鵝的重點是"刑期無刑"而不是"入人於罪",這就是鵝會把醜話說在前面的道理(所以鵝才說鵝平時對那些"公務員"也是抱持不予置評,敬而遠之的態度:|||::|||:)....

chih_haohung
2009-03-30, 11:26 PM
您認為大公司花那麼多錢請律師會搞出誣告這種烏龍?
我的話是提醒您, 別把事情想這麼簡單, 並不是稱讚您啊!
基本上, 這個案例若他所舉例的某公司提告後, 只要檢警受理,
由於事證明確, 並不會有誣告的可能, 誣告的要件, 我提供的連結也說明得很清楚.


也許巫告罪不成立, 但求償一定成立
在美國(我不知道台灣會不會這樣),告人者也要承擔一定風險, 否則大家有閑都來告
那豈不是累死司法人員和被告者, 譬如商場上, 我告你侵權, 最後法院判我敗訴
,你可以跟我求償, 損壞名譽或其他罪名(不知道會不會成立), 但求償一定成立
因為我要請律師(美國請律師很貴的)還有一大堆費用........

我這邊都是強調法院判刑確定後的動作

wulala
2009-03-31, 12:04 AM
也許巫告罪不成立, 但求償一定成立
在美國(我不知道台灣會不會這樣),告人者也要承擔一定風險, 否則大家有閑都來告
那豈不是累死司法人員和被告者, 譬如商場上, 我告你侵權, 最後法院判我敗訴
,你可以跟我求償, 損壞名譽或其他罪名(不知道會不會成立), 但求償一定成立
因為我要請律師(美國請律師很貴的)還有一大堆費用........

我這邊都是強調法院判刑確定後的動作

這個主題, 不是要討論法律程序, 您卻一直扯些題外的東西,
糟糕的是有些連您自己都不確定的, 還可以振振有詞.....:|||:
損壞名譽, 您可以看看會不會成立??
刑法: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http://jirs.judicial.gov.tw/FLAW/FLAWDAT0201.asp?lsid=FL001424&beginPos=42)
刑事訴訟法: 附帶民事訴訟 (http://jirs.judicial.gov.tw/FLAW/FLAWDAT0201.asp?lsid=FL001445&beginPos=36)

chih_haohung
2009-03-31, 12:29 AM
這個主題, 不是要討論法律程序, 您卻一直扯些題外的東西,
糟糕的是有些連您自己都不確定的, 還可以振振有詞.....:|||:
損壞名譽, 您可以看看會不會成立??
刑法: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http://jirs.judicial.gov.tw/FLAW/FLAWDAT0201.asp?lsid=FL001424&beginPos=42)
刑事訴訟法: 附帶民事訴訟 (http://jirs.judicial.gov.tw/FLAW/FLAWDAT0201.asp?lsid=FL001445&beginPos=36)

我你又不是法官怎知道會不會判刑成立?
辯護律師或檢察官也不知道會不會判刑成立?


我的主要意思 是說 被告和提告人 的權益和責任都是相對的
法律不會偏袒任何一方的

才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不因身分不同而待遇有所不同

spooky_mulder
2009-03-31, 12:58 AM
我你又不是法官怎知道會不會判刑成立?
辯護律師或檢察官也不知道會不會判刑成立?


我的主要意思 是說 被告和提告人 的權益和責任都是相對的
法律不會偏袒任何一方的

才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不因身分不同而待遇有所不同

你我的確都不是法官,但是總看得懂法律條文吧。

wulala 大 跟 wangcm 大 提出的法律條文應該都不難懂吧。

以這個討論的案例來說,先談談你所謂的妨礙名譽或誣告之類的,提告權在 CM 者,wulala大貼的法律條文有這麼一段: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就算賣家被判無罪要反告業者妨礙名譽也不會成功,因為業者是在保護自身合法之利益,已經符合”不罰”的要件了。

再回頭談談賣家的部分,wangcm 大 貼的 電信法 五十六條,你認為賣家的行為有沒有符合的部分?有的話,這部分不是屬於非告訴乃論罪,所以只要有人檢舉且要件符合,那麼受理單位就要偵辦,Yahoo 拍賣的拍賣資料就是證據,就是賣家背叛無罪他要去反告誰呢?

我想你應該先論述賣家的行為有無違反 電信法 第 五十六 條。

chih_haohung
2009-03-31, 01:37 AM
你我的確都不是法官,但是總看得懂法律條文吧。

wulala 大 跟 wangcm 大 提出的法律條文應該都不難懂吧。

以這個討論的案例來說,先談談你所謂的妨礙名譽或誣告之類的,提告權在 CM 者,wulala大貼的法律條文有這麼一段: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就算賣家被判無罪要反告業者妨礙名譽也不會成功,因為業者是在保護自身合法之利益,已經符合”不罰”的要件了。

再回頭談談賣家的部分,wangcm 大 貼的 電信法 五十六條,你認為賣家的行為有沒有符合的部分?有的話,這部分不是屬於非告訴乃論罪,所以只要有人檢舉且要件符合,那麼受理單位就要偵辦,Yahoo 拍賣的拍賣資料就是證據,就是賣家背叛無罪他要去反告誰呢?

我想你應該先論述賣家的行為有無違反 電信法 第 五十六 條。
我認為有符合.....
但你,我,檢察官或辯護律師都可以引述 對於其有利的法條
但判刑是由法官在判的, 成不成立我不知道(因為我不是法官)

法官最後如果判這個業者無罪, 表示在法律上它是無罪的, 它可以求償(精神, 時間, 金錢的耗損), 但求償總要有個罪名吧...至於罪名 因個案而論

民主法治的法律是保障所有人的人權的, 而非單一一方...這是我所要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