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請問如何神不知鬼不覺殺死一棵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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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c5106
2005-10-06, 03:01 PM
基本上要溝通的前提是~~對方是可以溝通的人.
否則溝通不良,你就要小心保佑這棵樹長命百歲.萬一神不知鬼不覺的死了.
不管是怎麼死的.那~~~~~~~~~就是你啦~~~你就是兇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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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oul
2005-10-06, 03:41 PM
我的看法是...如果你夠忍心 那就殺了一棵吧..
如果他沒再種就算了,如果再種了...
你就假裝有意無意的去說一句"我們家門口 的那棵樹不是死了嗎??怎麼您又種了一棵了喔??"
如果對方不是太白目應該懂了吧??

Jacky7
2005-10-06, 11:04 PM
找樹木剋星 (http://www.tfri.gov.tw/book/sp32/)來幫忙吧... :D

阿彌陀拂...罪過罪過

neuser
2005-11-04, 09:29 AM
連打廣告的小白都來了... :mad:

建議你先跟鄰居溝通一下..
請對方把樹移走.. ;)

若不理你.
種在你家範圍內的話,先寄存證信涵,然後法院見.
若是種在公有地.請公所來移吧

請參考這一篇 (http://www.autoth.com/forums/showthread.php?t=31292)
小弟打算長期抗戰...

prettyritahide
2005-11-04, 12:48 PM
樹是無辜的,這是我的看法。

請問樹為你早成什麼困擾呢
如果可以 饒了他吧 不要殺他
為子孫多留幾棵樹 :)

ecola
2005-11-04, 11:03 PM
如果嫌麻煩了…不如這樣想吧…
退一步海闊天空

Anonymous
2005-11-04, 11:12 PM
樹木的生存權和樹下其它植物的生存權(會因照不到陽光死亡)
哪一個比較重要?(總有一個要倒霉)

ellery
2005-11-05, 10:21 AM
中華民國《民法》

第 797 條

土地所有人,遇鄰地竹木之枝根,有逾越疆界者,得向竹木所有人,請求
於相當期間內,刈除之。
竹木所有人,不於前項期間內刈除者,土地所有人,得刈除越界之枝根。
越界竹木之枝根,如於土地之利用無妨害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第 798 條

果實自落於鄰地者,視為屬於鄰地。但鄰地為公用地者,不在此限。

softbrian
2005-11-05, 11:51 AM
如果他家的樹長到你家來,在你家的這部份,就是你的樹啦,

既然是你的樹,你要砍、要養都是你的決定,

但是兩家共同養一棵樹也是不錯的呀~
不然你也可以針對超出的部份,給他上點妝...塗點漆..
他也不能怎樣,畢竟是他先越界的。

wepin
2005-11-05, 04:54 PM
過氯酸鎂 (如果你弄得到的話)俗稱落葉劑! 加水稀釋澆下去,
也不必太大量,沒葉子留個樹枝和樹幹,蠻有秋冬之美,大家不困擾,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