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準備初等考,想當公務員的人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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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15, 11:28 AM
公務員領月退 改85制 寄給朋友   友善列印

【中時電子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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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博文台北報導鑑於公務人員月退制度,對政府財政形成沈重負擔,銓敘部近期將推出退撫制度重大變革。銓敘部長朱武獻昨天表示,新制將規定,公務員必須符合「年齡」加「服務年資」達「八十五」的指標數時,才可以申請月退俸。

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凡服務年資達廿五年,滿五十歲者,即可辦理自願退休並申領月退俸。換言之,只要「服務年資」加「年齡」總和達「七十五」的指標數即可申領月退俸。

朱武獻指出,這項革新方案預計下個月報考試院院會審查,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未來將採逐年漸進方式推動,希望能以每年至少增加「一」個指標為目標,估計最晚十年內達成領取月退俸,必須年資加年齡增加至「八十五」為目標。

朱武獻表示,公職人員平均壽命較一般國民高出甚多,根據銓敘部最新統計資料甚至已超過八十歲。如果以八十歲壽命計算,一名公務人員若五十歲時,服務年資便滿廿五年請領月退俸,領取月退俸時間長達卅年,還比服務年資多出五年並不合理,也相對造成退撫制度的沈重負擔。

朱武獻強調,政府栽培一名公務人員不容易,五十歲在公家機關中,不論經驗或年資均還是堪用之才,此時請領月退俸,等於是國家人力的浪費。

更何況,許多公務人員請領月退俸後,不少人另外兼職或乾脆另找一份全職工作,連同月退俸的收入,等於坐收雙份薪餉,完全違背退休金的設計用意,也不符公平正義原則。

朱武獻說,退撫新制初期將只針對「月退俸」,申請一次退休金的公務人員則不受影響。但根據銓敘部統計,請領月退俸人數幾乎達公務人員退休人數八成五以上,新制對公務人員的退撫規畫影響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