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小弟有件事想請教大家:
家父因酒後駕車(今年5月27日,新法令頒布之前).之後收到的判決書內容為判刑三個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非銀圓)折算一日.但後來收到的執行書去卻寫九百元折算一日,為何差這麼多??為何判決書寫的跟執行書寫的不一樣??有勞各位解答,不勝感激!!
各位好,小弟有件事想請教大家:
家父因酒後駕車(今年5月27日,新法令頒布之前).之後收到的判決書內容為判刑三個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非銀圓)折算一日.但後來收到的執行書去卻寫九百元折算一日,為何差這麼多??為何判決書寫的跟執行書寫的不一樣??有勞各位解答,不勝感激!!
一般來講,
台灣的法律原則上是"從新從輕",
意思就是說,
如果舊法的罰責較輕,
則依舊法,
可是判決書上的金額確定是新台幣三百"元",
而非三百"圓"嗎?
如果是後者,所指的就是銀圓,
也就是九百元新台幣啦!
是的,白紙黑字"元"最初由 默默無語
一般來講,
台灣的法律原則上是"從新從輕",
意思就是說,
如果舊法的罰責較輕,
則依舊法,
可是判決書上的金額確定是新台幣三百"元",
而非三百"圓"嗎?
如果是後者,所指的就是銀圓,
也就是九百元新台幣啦!
有"新台幣"三個字嗎?
如果要硬ㄠ,
法院也可以把他解釋為銀元ㄚ...
因為一般正式文件都要把幣別註明,
以免日後產生糾紛的ㄚ,
而且依照憲法(還是其他法律,恕我學藝不精)
法定的國幣好像就是銀元,
在本國內行使的文件如果沒有特別註明幣別,
是可以推為使用國幣的,
建議你拿判決書和執行書到法院確認一下,
(至少對目前身為米蟲的我而言)
這可是一筆不少的錢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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