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婦入門心法──「六不」與「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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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2-01, 01:45 PM
想做情婦,得先惦惦自己的斤兩,看妳夠不夠格當情婦。如果妳想做情婦,就必須熟讀情婦入門心法----「六不」與「十要」。

(一)想做情婦,得先惦惦自己的斤兩
有人說:情婦,這個古老的行業,工作輕鬆,時間又短,待遇又好,神秘又刺激。現在經濟不景氣,百業消條,不但創業維艱,好男人難找,而且物價上漲,荷包日漸消瘦,能夠讓妳安枕無憂的好老公,更是一位難求。只有找一個有錢有閒,雖然可能他是一個又老又肥又禿頭的老頭,但是看在金錢、洋房、汽車的面子上,做情婦,許多女人仍然趨之若騖,不是不想做,只是看有沒有機會、條件而已。畢竟這種討好又不吃力的工作,只要能夠自我跳脫社會道德的壓力,妳不做別人還是在做,更何況所謂職業不分貴賤,住豪宅、開名車,出門光鮮亮麗,誰又知道妳是那一行,誰又管妳是那一行。

情婦,也有許多神秘、浪漫的代名詞,例如:「第三者」、「狐狸精」、「祕密情人」、「親密同居人」、「地下情人」等,甚至某情治機關為了避免損及形象,影響同仁工作的精力、情緒與績效,甚至還訂有「外婆(外面的老婆)落日條款」,不知道能否就此真與「外婆」斷絕關係?能否提高工作績效?能否維護形象?其實,有錢有權又有閒的男人,縱使不去主動找「外婆」,也有「外婆」會主動找上門來,對於主動送上門來的「外婆」,不知你會拒人於千里之外?還是半推半就順勢享受溫柔?

(二)情婦入門心法──「六不」與「十要」

女人,要有「三從四德」;男人,要遵守「新三從四德」,最近還要熟背「愛妻六大守則」;情婦,也有「六不」與「十要」。如果妳想做情婦,得先掂掂自己的斤兩,看妳夠不夠格當情婦。如果妳想做情婦,就必須熟讀情婦入門心法:

1.情婦的「六不」

(1)不求名份
做情婦,可以要錢、要房子、要汽車,就是不能要名份。男人既然找妳做情婦,本來就不準備給妳名份,也不能再給妳名份,因為真正的名份只有一個,正有人佔了用,沒有缺額。如果男人承諾會給妳名份,八成是騙人的,剩下的二成,如果真給了妳名份,妳也別高興得太早,因為這個名份他不珍惜,總有一天他又會給了別人。男人隨手能丟的東西,妳還會要它嗎?如果他重視這個名份他還會在外面找情婦嗎?因此,做情婦,千萬不要要求什麼名份。

(2)不能吃醋
男人偷情,只有老婆可以吃醋,情婦沒有權利吃醋。即使老婆又老又醜又肥,他又不愛她,她哪裡配得上他,老婆吃醋也是天經地義的,因為法律保障她;縱使妳比他老婆年輕,比他老婆漂亮,身材又比他老婆好,他又那麼深愛妳,妳們才是郎才女貌、天生的一對,妳也不能吃醋,因為法律不保障妳。如果妳是天生醋醰子,妳也只能吃醋在心裡,外表絕不能有吃醋的樣子,因為情婦沒有吃醋的權利。

(3)不惹麻煩
男人在外找情婦,大部分他們是在找代妻。其實男人是戀家的,最愛老婆的,男人找情婦,大部分只想享受性的歡愉,他們最怕鬧家庭革命,最怕扯上桃色糾紛,不必負責、不惹麻煩的情婦,才是他們的最愛。做情婦,就要做一個隱匿的苦情者,不惹麻煩,不鬧家庭紛爭,才能沉緬於婚外的戀情。

(4)不貪心
人比人,氣死人,有些情婦總愛拿自己與其他女人比較。為什麼他陪妳的時間比她少?給妳的汽車洋房比她少?給妳的關心比她少?其實,妳的一切都是跟她分來的,縱使只有一滴一分,妳都要知福惜福,因為那些本來就不屬於妳的。做情婦,絕對不能貪心,心存貪念,慾望無法滿足。
男人最怕養情婦,如果妳整天要這要那,那跟他的老婆有什麼不同?男人最怕吵,最怕煩,吵煩了,遲早會倦鳥歸巢或另結新歡,妳就要失業了。女人容易「失足」,大多是因為「不滿足」,做情婦不要太貪心,想什麼白頭偕老,盼什麼老來伴,趁年輕能撈就撈,儘早儲存退休養老金,及早退休,比較實際。

(5)不用感情
有人說:男人外遇玩伴,如人外遇知己。男人找情婦的原則是不想付出感情,不想給予承諾,也不想負責,他們只想沉緬於性愛中。做情婦,絕不能用感情,動真情,否則妳會「愛得死去活來」,到頭來也是一場春夢,男人另結新歡。大部分的男人找情婦本來就是只要性不要情,當真情婦用了感情,動了真情,黏牙又黏手,不分手也難!

(6)不要孩子
所謂:外遇用情,但怕得子;外慾用錢,但怕得病。情人與情婦,兩「性」相愛是假的,因為有了孩子男人就想分手。有許多女人想用孩子拴住男人,其實,男人找情婦,本來就害怕負責,情婦有了孩子,她還是情婦嗎?縱使情婦聲明不必負責,萬一分手後將來再來個萬里尋親、DNA大戰,也是男人揮之不去的陰影夢魘。墮胎傷身,生了又不被人愛,弄擰了搞不好還會失業,因此做情婦千萬不能要孩子。

2.情婦的「十要」

(1)要年輕貌美好身材
女人的最大本錢,就是年輕、貌美、好身材。年輕的心,天使的臉,魔鬼的身材,是女性在情場上俘擄男人最有力的武器。妳見過又老又醜身材又「膨風」的情婦嗎?男人致命的吸引力,就是年輕、貌美、身材好的女人。因此,年輕、貌美、身材好,是情婦入門必備的基本條件。如果妳不年輕、沒有美貌,又沒有好身材,想做情婦,我看還是算了,即使天賜良機讓妳勉強做成了情婦,也可能會一夕情變,因為還有太多年輕、貌美、身材好的女人在外面排班,隨時準備取代妳的位子。
如果妳是天之驕子,年輕、貌美、身材又好,要當情婦,顯然輕而易舉。但是人都會變老,歲月會在妳臉上、身上留下痕跡,「地心引力」每天都在作用,為了維護情婦的頭銜,妳必須每天在妳身上擦SKⅡ嫩白乳霜,經常上媚登峰、最佳女主角朔身,三不五時還要上醫院拉皮、抽脂、打胎盤素。

(2)要會撒嬌
情婦是一種靠向男人撒嬌的行業,只要會撒嬌,什麼情聖,什麼多情種子,都會投向女人的懷抱。所謂男人一皮天下無難事,女人一嗲萬事就OK。有人說,女人天生就會撒嬌,何難之有?但是想要做個專業情婦,不但要懂得男人何時需要撒嬌,還要知道如何撒嬌才能讓男人樂在心頭,酥在身子裡,正如金庸小說<鹿鼎記>中的「化骨綿掌」,會讓男人全身軟綿綿,就像沒了骨頭一樣。

(3)要能容忍要有耐心
情婦沒有任何名份,不受法律的保障,縱使兩人已經情同夫妻,他也不敢公開承認妳的存在,妳也不能把他正式介紹給妳的家人朋友;甚至為了愛他,為了顧及他的形象,妳還要學會躲躲藏藏,還得隨時準備撒許多的謊。做情婦要有自知之明,一切要相忍為國(情人國),要有耐心,要能守,要能等,情婦才能熬成婆(老婆)。

(4)要有錢
男人賺錢本來就是給女人花的,這是出自某企業家的名言。但是拿人的手軟,吃人的嘴軟,花男人的錢,好像寄生蟲,既沒地位,又沒尊嚴。現代情婦,不做小老婆,不靠男人養,自己有錢,愛做不做,悉聽己便,半點不由人,才能既崇高又有尊嚴。

(5)要知足認命
想做一個專業的情婦,妳必須要知足,要能認命。聚散無常未必是件壞事,成天聚在一起,既不刺激又不新鮮。人家已經一、三、五陪妳了,妳就要知足,不要再奢求二、四、六也能陪妳,因為妳的一切本來就是偷來的。人家在年節慶團圓,妳要認命,因為妳只是情婦而已。這一切本來就不是妳的,能夠擁有,即使只有三分鐘、五分鐘,妳應該知足,妳應該認命,因為情婦本來就是這樣的。

(6)要懂得倫理
天地萬物皆有倫理,情婦要懂得先來後到,誰大誰小的倫理。如果妳是老三,就不要妄想做老二;如果妳是小的,就不要有做大的野心,否則東窗事發,河東獅吼,恐怕妳會連小的、老三都做不成。能夠長幼有序,尊卑分明,情婦才能安居樂業。

(7)要能獨立自主
經濟不景氣,情婦這一行也會消條。男人養老婆孩子已經是夠辛苦了,如果還要養一個情婦,遲早會破產,大家餓肚子。想做情婦,最好能夠獨立自主,在經濟上、情緒上、生活上做個自立的人,不用委屈求全,男人就會主動送上門來。

(8)要預留生路與活路
情婦這一行,並不受勞基法的保障,既沒有勞保,也沒有退休金,不管妳辛苦做了十年、二十年,隨時都可能失業,失業又沒有救濟金,萬一被老婆捉姦、情人變心求去,連遣散費都不能請求。因此,做情婦要預留生路與活路,縱使撈不到老本,也要能找個「備胎情人」,以備不時之需。

(9)要能裝聾作啞
縱使現在社會越來越開放,道德的束縛也越來越鬆散,做情婦,妳仍然會背負社會道德的壓力。妳的親 人會指責妳、斥罵妳,甚至會與妳斷絕關係;妳的朋友會在背後嘲笑妳、批評妳,甚至會公然唾棄妳;縱使妳是住在「情婦公寓」或「外婆(外面的老婆)花園大廈」,是多麼地隱密,但是走在街上,仍然有人會對妳指指點點。縱使妳能夠自我跳脫道德的束縛,揮去罪惡感;不管他老婆是如何的不是,逼他不得不向外發展,然而一旦外遇曝光,姦情外露,破壞別人婚姻家庭的責難,仍然會指著妳。做情婦,即使不聾不啞,也要能裝聾作啞。

(10)要有危機意識
情婦是個高風險的行業。現行法律只承認他的妻子是合法的伴侶,妳並不受法律的保障,尤其現行法律還有通姦罪,萬一被抓,不但自己常用的東西,必須物歸原主,還要賠錢(依法元配得請求精神上慰撫金),還要面對刑事官司。如果元配只撤回對他的告訴,他們已經盡釋前嫌,正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時,妳還在蹲苦窯,暗夜飲泣。

做情婦,隨時要有危機意識,電話中不能打情罵俏,工作上不能眉來眼去,走在街上要一前一後,萬一被熟人遇上了,還得要裝得一點關係也沒有,時時要有敵情觀念,作愛後要毀精滅屍,才能免於姦情敗露的危險。隔牆有耳,處處防諜,做情婦要居安思危,才能久久長長。

(三)明媒正娶,雖不刺激,抬頭挺胸,勝過情婦

外遇者常有二「恨」,一是恨與情人相逢不在未婚時,二是恨與配偶相逢總在未婚時。 婚外情本是不倫之戀,但是因為不可能的戀情,反而更能讓人銷魂蝕骨,所以總是有人迷失在這種致命的吸引力中而無法自拔。明知承諾不可能兌現,卻又把承諾當希望,這就是外遇第三者的悲哀。

想做情婦,必須先苦鍊情婦「六不」與「十要」的入門心法,還要有機會。當情婦這麼累人,風險又那麼高,除非萬不得已,我看還是算了,找個老公明媒正娶嫁過去,雖然免不了柴米油鹽漿醋茶,浪漫、刺激少了點,至少法律保護妳勝過妳做情婦,出門即使不能挺胸,至少也要能夠抬頭。

註:本文摘自劉孟錦律師著「婚外情(外遇)教戰手冊」一書,華律文化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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