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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自
http://angel957.port5.com/comp-6.htm
回收郵件之三大條件
當我們把信件從電腦送出時,會先存放在你的ISP所提供的「寄件伺服器」(SMTP),等到尋找到對方的「內送伺服器」(POP3)時,就把信件傳送過去,經由POP3放到收件者的目錄下, 待對方開啟電腦上網時,就可以收到這封信件了。
換句話說,在信件尚在伺服器裡頭傳遞時,我們就有機會把這封信給回收,不讓對方看到。
但有幾個條件必須成立,你才有機會回收成功:
1.你使用Outlook 98、XP寄送郵件(Outlook 2000無此功能),且留有寄件備份。
2.對方還沒有把信收到他的電腦裡頭。
3.對方跟你都使用同一家E-Mail伺服器,成功率愈高。回收的程序很簡單地,只要幾步就能夠完成,但根據實驗的結果,成功收回的機率約在30%∼40%間,雖然不高,但遺憾發生時,總算是有個機會來補救。
假如你常會發生寄錯電子郵件的烏龍事件,那麼建議改用Outlook比較保險吧!
1.將檢視項目切換至「寄件備份」中。
2.在欲回收的郵件上連按兩下滑鼠左鍵。
3.按一下功能表中的「執行」。按一下「回收這封郵件」。
4.點選「刪除這封未閱讀郵件」。勾選「回報從各收件者回收是否成功」。
注意:只有當對方也使用Outlook收信時,系統才會傳送回條給你。
5.完成之後,你會在這封信件上看到回收標示。
6.如果成功回收的話,系統會發一封電子郵件通知你。
7.對方收信時,將看不到原先的信件內容,
只會出現「此信件已回收」的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