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錢]拿駕照抵罰單?????????????





頁 : [1] 2

九重天外臥龍深
2001-12-06, 05:51 PM
剛在奇摩看到這一則新聞:

能省就是賺 扣照抵罰單暴增3倍
  記者曾祥杰 報導經濟不景氣,民眾荷包緊,「拿駕照抵罰單」的案例激增。根據交通部各公路監理單位下半年的統計,寧願吊扣駕照也不繳罰款的民眾,比上半年激增3倍,其中又以罰責最高的酒醉駕車案件為大宗,佔總件數的4成左右。 廣 告
  公路局監理處表示,6月1日修法後,交通罰責加重,民眾被開單卻不想繳錢,平均每10件違規案件就有3件申辦扣照。按交通安全處罰條例規定,只要拖過繳費期限,並攜帶車主行照、要被吊扣的駕照、印章、或代辦人身分證、印章以及罰單,赴監理所簽署切結書,保證吊扣駕照期間不開(或騎乘)車,違規罰款得以易處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期滿結案後駕照奉還,罰單也不必繳付。
  也因為如此,「人頭戶」就更多了,腦筋動得快的民眾,連被照相舉發的違規案件,甚至拿妻子或家人的駕照抵扣,反正認不出違規者是誰,監理所也只能放行。
  監理所人員表示,最近來辦理扣照案件的人特別多,至少比以往多出3倍,可能是不景氣,民眾想省荷包,乾脆3個月不開車不騎車;尤其是酒後駕車的民眾,由於罰款高達數萬元,除了現場吊扣駕照1年,乾脆接著辦理吊扣駕照3個月,罰款也不用繳了;監理所人員打趣說:「不景氣的時候,民眾寧願扣照也不繳罰款」!
  不過,公路局呼籲民眾,雖然駕照可以抵繳罰單,但吊扣期間請民眾絕對不要無照駕車,否則一旦遭路邊臨檢舉發,將吊銷駕照一年後重考,並處罰新台幣6000元到1萬2000元罰鍰,千萬不要因小失大。
http://tw.news.yahoo.com/2001/12/06/leisure/pnn/2874541.html
-----------------------------------------------------------------------------
pczone內有沒有人用過這一招ㄚ,說一下心得吧,改天不小心被抓到酒後駕車的時候好拿出來用....................




kanako0605
2001-12-06, 06:00 PM
喔!....這招不錯喔!....ㄏㄏ...可是我應該不會用吧!

Tomb
2001-12-06, 06:22 PM
之前我同學她媽還問我說看不看得出來這個開車的人是男是女(超速被照)!
一問之下才知道他爸超速,要拿她媽的駕照去抵扣!! :eek:

blackjack39
2001-12-06, 09:27 PM
沒辦法
經濟不景氣,能省則省

bin6953
2001-12-06, 09:52 PM
偶那個未過門的老婆
駕照長年都擱在監理所
之前都被照130~150KM/HR
現在越來越誇張
二高居然限速90偶開102也照
真是國家缺錢..
只好再拿駕照去押囉
算算...其實差不多每季都有一至兩張罰單
實在是粉傷本NE...
能押則押囉

sliver
2001-12-06, 11:17 PM
扣繳駕照是對單一罰款還是累積罰款有效用??可能..有點需要...^^||

冰羽緋落
2001-12-07, 12:26 AM
我有朋友用過很多次啦,都用她親戚的駕照去抵,我想如果罰的很多的話再用吧,幾百塊的罰單還是老實點交比較實際吧!

339364
2001-12-07, 02:53 AM
最初由 sliver 發表
扣繳駕照是對單一罰款還是累積罰款有效用??可能..有點需要...^^||

扣駕照有分一到三個月因該是只能底一張罰單

老人家
2001-12-07, 04:09 PM
我老婆常被關,
現在捉的很緊,
上個月二張限速70開82km,
現在只有拜託我那寶貝女兒快去考駕照,
好借老爸。

ez1973
2001-12-07, 05:28 PM
朋友寄給我的,大家參考參考:

押駕照的方法,要省錢看這邊喔


1. 期限 -- 需在紅單未過期前至交通裁決所辦理
紅單未過期 -- 可押任何一個人ㄉ駕照
紅單已過期 -- 只能押車主本人ㄉ駕照

2. 辦理時攜帶 -- 紅單 車主身分證 行照 印章
被押者身分證 駕照 印章
代辦者身分證 印章
不必車主或押照者親自辦理 可他人代辦

3. 手續名稱 -- 轉移駕駛 ( 即 車不是車主本人駕駛ㄉ
而是被押者駕駛違規ㄉ

4. 可押哪些罰單 -- 當然是押貴貴ㄉ罰單

5. 押多久 -- 3 個月

6. 程序 -- 先帶齊資料至裁決所辦理轉移駕駛申請
等 1 個月後 需在 2 星期內再到裁決所
押駕照 .

7. 領回 -- 3 個月後 憑領回單及身分證 領回駕照

8. 可押次數 -- 並無硬性規定

9. 親身經歷 -- 1. 上月剛押了一件 高速公路超速
2. 我弟弟身上 借了 七 八 張駕照輪著用

10. 需注意 -- 跨縣市的駕照需在該縣市的裁決所辦理喔



附加一點:
如果是被交通警察攔下來,
紅單上填寫了駕駛員的姓名等相關資料,
則該張紅單不能押其他人證照,
只能以被開單駕駛員駕照抵押.
所以有時候...被照相反而是幸福

再補充一滴滴
易處吊扣駕照,壓照期間是依照罰緩金額來計算,
罰緩金額(必須以過期之罰緩計算)
1-1000元者,壓一個月
1001-2000元者,壓二個月
2001-以上金額,壓三個月
單張罰單最久就是壓三個月!

附文:

依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90.05.30)
第六十一條

罰鍰不繳者,如受處分人領有有效之汽車牌照、駕駛執照時,得

以新臺幣每滿一千元罰鍰折算易處吊扣汽車牌照、駕駛執照一個

月,不足一千元者以一千元計算,但易處吊扣期限不得逾三個月


ps.

1:依照交通部解釋文,辦理易處吊扣駕照,必須在罰單過期後
才能執行,而罰單指定駕駛人,則必須於期限前辦理指定!

2:依照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七款
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車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
請小心喔!

3:易處之處分,只針對罰緩部分進行易處,若違規條款有記點之計算
仍依照相關記點規定處理.

4:由於目前該項作業,全省各監理單位辦理方式略有不同,最好還是
親自詢問所屬管轄單位.的...



補充幾ㄍ親身經驗 供大家省點錢 ..
1. 路邊停車忘ㄌ繳 過期 收到紅單
2. 違規變換車道被拍 收到紅單
處理方式如下 :
1. 打電話到裁決所申訴
理由曾用過 -- a 根本沒在該處停車
b 沒看到收費員開ㄉ單 可能被人抽走
打一張申訴書 寄給裁決所 , 未裁決前 不算過期 .
* 以上情形屬於羅生門 裁決所也不能百分百確定 .
結果 罰單打折 600 繳 360
2. 打電話到裁決所申訴
理由說明 -- 因為前後左右 公車 計程車 混亂ㄉ
情形下 不得不被迫換車道 要不然難道要發生車禍ㄇ
打一張申訴書 寄給裁決所 , 未裁決前 不算過期 .
* 以上情形屬於羅生門 裁決所也不能百分百確定
但因照片屬實 .
結果 罰單打折 1200 繳 800

*** 以前不知道可申訴時 總是乖乖繳錢心疼火大
自從知道可申訴後 至少不用繳那麼多 ***

節錄片段(以第一項和第六項較有關連):
行政04-11-34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
第六十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受處分人於裁決後逾十五日未
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或其聲明異議經法院裁定確
定,而不依裁決或裁定繳納罰鍰或不繳送汽車牌照、駕
駛執照者,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罰鍰不繳者,如受處分人領有有效之汽車牌照、駕
駛執照時,得以新臺幣每滿一千元罰鍰折算易處吊
扣汽車牌照、駕駛執照一個月,不足一千元者以一
千元計算,但易處吊扣期限不得逾三個月;受處分
人仍不於十五日期限內繳送汽車牌照、駕駛執照者
,吊銷其汽車牌照、駕駛執照。

六、經處分追繳欠費者,於裁決確定後,將裁決書抄本
移送應收欠費之機關以憑追繳欠費。
前項第一款之受處分人,如無汽車牌照、駕駛執照可資
易處吊扣時,得就原處分或裁定確定之罰鍰加倍處罰,
逾十五日後仍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依第一項各款所為之處罰,均應於裁決書處罰主文內填
記明確,罰鍰折算易處吊扣處分之標準,並應於裁決書
附記欄內記明;依前項規定加倍處罰罰鍰之數額、繳納
期限、逾期不繳納時,移送法院強制執行等,亦應於裁
決書處罰主文記明,其依規定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時,應
填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強制執行移送書,檢附有關
文件移請管轄地方法院辦理。
處罰機關逕行註銷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應填製註銷
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處分通知書,通知受處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