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soul
2004-06-30, 11:25 PM
最初由 pixy 發表
那就沒辦法壓汽車駕照了!
只好乖乖壓機車駕照了!
但是有汽車駕照好像可以騎機車!
沒錢繳罰單,只好偷偷騎機車被抓到就給警察看汽車駕照,不知道這樣可不可以?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請問紅單是裁決書嗎?謝謝!
之前汽車駕照好像可以騎輕型的...但現在聽說不行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紅單跟裁決書好像不太一樣..
就我收到的 完全不同.. 紅單是紅色的 裁決書是白色的..
但可以確定 不能直接拿紅單去壓照 紅單只能繳錢..要壓照要拿紅單去申請 然後才會有裁決書..
如果要正確的請打監理所電話去問..最正確了 然後順便問要帶那些東西去 別白跑一趟
最初由 freesoul 發表
之前汽車駕照好像可以騎輕型的...但現在聽說不行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紅單跟裁決書好像不太一樣..
就我收到的 完全不同.. 紅單是紅色的 裁決書是白色的..
但可以確定 不能直接拿紅單去壓照 紅單只能繳錢..要壓照要拿紅單去申請 然後才會有裁決書..
如果要正確的請打監理所電話去問..最正確了 然後順便問要帶那些東西去 別白跑一趟
謝謝
apencilbox
2004-07-01, 12:55 AM
壓照?
那它會什麼時後還呢.
壓了之後就不用繳費了嗎??
qqjacky
2004-07-01, 04:14 AM
最初由 freesoul 發表
之前汽車駕照好像可以騎輕型的...但現在聽說不行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紅單跟裁決書好像不太一樣..
就我收到的 完全不同.. 紅單是紅色的 裁決書是白色的..
但可以確定 不能直接拿紅單去壓照 紅單只能繳錢..要壓照要拿紅單去申請 然後才會有裁決書..
如果要正確的請打監理所電話去問..最正確了 然後順便問要帶那些東西去 別白跑一趟
不是好像不行,是真的不能拿汽車駕照來騎機車(輕、重型都不行)
上在警察在我朋友開的機車行門口擺攤抓紅燈右轉
有個小姐被攔下來後本來也心甘情願的拿出駕、行照給警察開單
誰知道本來的1800罰款會變成6000塊...(紅燈右轉不開但還是開了一張無照駕駛的紅單)
那小姐從心甘情願瞬間變成夜夜磨刀的女人...
qqjacky
2004-07-01, 04:17 AM
最初由 apencilbox 發表
壓照?
那它會什麼時後還呢.
壓了之後就不用繳費了嗎??
印象中是壓在裁決所3個月...期滿領回
好像用壓駕照抵罰款的規定已取消了,
也就是開單只有乖乖繳錢。
以前收的文章...不知道是不是如老人家所言己取消了...
不過還是貼出來給大家參考
【轉貼】收到罰單時押駕照的方法(可以省coco喔)
收到罰單時押駕照的方法(請看完喔)
1. 期限 -- 需在紅單未過期前至交通裁決所辦理
紅單未過期 -- 可押任何一個人ㄉ駕照
紅單已過期 -- 只能押車主本人ㄉ駕照
2. 辦理時攜帶 -- 紅單 車主身分證 行照 印章
被押者身分證 駕照 印章
代辦者身分證 印章
不必車主或押照者親自辦理 可他人代辦
3. 手續名稱 -- 轉移駕駛 ( 即車不是車主本人駕駛ㄉ
而是被押者駕駛違規ㄉ )
4. 可押哪些罰單 -- 當然是押貴貴ㄉ罰單
5. 押多久 -- 3 個月
6. 程序 -- 先帶齊資料至裁決所辦理轉移駕駛申請
等 1 個月後需在 2 星期內再到裁決所押駕照 .
7. 領回 -- 3 個月後憑領回單及身分證領回駕照
8. 可押次數 -- 並無硬性規定
9. 親身經歷 -- 1. 上月剛押了一件高速公路超速
2. 我弟弟身上借了七八張駕照輪著用
10. 需注意 -- 跨縣市的駕照需在該縣市的裁決所辦理喔
附加一點:
如果是被交通警察攔下來, 紅單上填寫了駕駛員的姓名等相關資料, 則該張紅單不
能押其他人證照, 只能以被開單駕駛員駕照抵押.
所以有時候...被照相反而是幸福
再補充一滴滴
易處吊扣駕照,壓照期間是依照罰緩金額來計算,
罰緩金額(必須以過期之罰緩計算)
1-1000元者,壓一個月
1001-2000元者,壓二個月
2001-以上金額,壓三個月
單張罰單最久就是壓三個月!
附文:
依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90.05.30)
第六十一條
罰鍰不繳者,如受處分人領有有效之汽車牌照、駕駛執照時,得
以新臺幣每滿一千元罰鍰折算易處吊扣汽車牌照、駕駛執照一個
月,不足一千元者以一千元計算,但易處吊扣期限不得逾三個月
ps.
1:依照交通部解釋文,辦理易處吊扣駕照,必須在罰單過期後
才能執行,而罰單指定駕駛人,則必須於期限前辦理指定!
2:依照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七款
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車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
請小心喔!
3:易處之處分,只針對罰緩部分進行易處,若違規條款有記點之計算
仍依照相關記點規定處理.
4:由於目前該項作業,全省各監理單位辦理方式略有不同,最好還是
親自詢問所屬管轄單位.的...
補充幾ㄍ親身經驗 供大家省點錢 ..
1. 路邊停車忘ㄌ繳 過期 收到紅單
2. 違規變換車道被拍 收到紅單
處理方式如下 :
1. 打電話到裁決所申訴
理由曾用過 -- a 根本沒在該處停車
b 沒看到收費員開ㄉ單 可能被人抽走
打一張申訴書 寄給裁決所 , 未裁決前 不算過期 .
* 以上情形屬於羅生門 裁決所也不能百分百確定 .
結果 罰單打折 600 繳 360
2. 打電話到裁決所申訴
理由說明 -- 因為前後左右 公車 計程車 混亂ㄉ
情形下 不得不被迫換車道 要不然難道要發生車禍ㄇ
打一張申訴書 寄給裁決所 , 未裁決前 不算過期 .
* 以上情形屬於羅生門 裁決所也不能百分百確定
但因照片屬實 .
結果 罰單打折 1200 繳 800
*** 以前不知道可申訴時 總是乖乖繳錢心疼火大
自從知道可申訴後 至少不用繳那麼多 ***
節錄片段(以第一項和第六項較有關連):
行政04-11-34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
第六十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受處分人於裁決後逾十五日未
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或其聲明異議經法院裁定確
定,而不依裁決或裁定繳納罰鍰或不繳送汽車牌照、駕
駛執照者,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罰鍰不繳者,如受處分人領有有效之汽車牌照、駕
駛執照時,得以新臺幣每滿一千元罰鍰折算易處吊
扣汽車牌照、駕駛執照一個月,不足一千元者以一
千元計算,但易處吊扣期限不得逾三個月;受處分
人仍不於十五日期限內繳送汽車牌照、駕駛執照者
,吊銷其汽車牌照、駕駛執照。
六、經處分追繳欠費者,於裁決確定後,將裁決書抄本
移送應收欠費之機關以憑追繳欠費。
前項第一款之受處分人,如無汽車牌照、駕駛執照可資
易處吊扣時,得就原處分或裁定確定之罰鍰加倍處罰,
逾十五日後仍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依第一項各款所為之處罰,均應於裁決書處罰主文內填
記明確,罰鍰折算易處吊扣處分之標準,並應於裁決書
附記欄內記明;依前項規定加倍處罰罰鍰之數額、繳納
期限、逾期不繳納時,移送法院強制執行等,亦應於裁
決書處罰主文記明,其依規定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時,應
填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強制執行移送書,檢附有關
文件移請管轄地方法院辦理。
處罰機關逕行註銷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應填製註銷
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處分通知書,通知受處分人。
ctchao
2004-07-01, 11:49 AM
最初由 pixy 發表
大大,你應該也是騎125c.c.的重型機車吧!
那你怎麼可以拿你媽媽的汽駕來抵押呢?謝謝@@
Sorry! 我忘了提,我是開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