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被開罰單,可以壓駕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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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oul
2004-06-30, 11:25 PM
最初由 pixy 發表
那就沒辦法壓汽車駕照了!
只好乖乖壓機車駕照了!
但是有汽車駕照好像可以騎機車!
沒錢繳罰單,只好偷偷騎機車被抓到就給警察看汽車駕照,不知道這樣可不可以?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請問紅單是裁決書嗎?謝謝!

之前汽車駕照好像可以騎輕型的...但現在聽說不行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紅單跟裁決書好像不太一樣..
就我收到的 完全不同.. 紅單是紅色的 裁決書是白色的..
但可以確定 不能直接拿紅單去壓照 紅單只能繳錢..要壓照要拿紅單去申請 然後才會有裁決書..

如果要正確的請打監理所電話去問..最正確了 然後順便問要帶那些東西去 別白跑一趟




pixy
2004-06-30, 11:51 PM
最初由 freesoul 發表
之前汽車駕照好像可以騎輕型的...但現在聽說不行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紅單跟裁決書好像不太一樣..
就我收到的 完全不同.. 紅單是紅色的 裁決書是白色的..
但可以確定 不能直接拿紅單去壓照 紅單只能繳錢..要壓照要拿紅單去申請 然後才會有裁決書..

如果要正確的請打監理所電話去問..最正確了 然後順便問要帶那些東西去 別白跑一趟
謝謝

apencilbox
2004-07-01, 12:55 AM
壓照?
那它會什麼時後還呢.
壓了之後就不用繳費了嗎??

qqjacky
2004-07-01, 04:14 AM
最初由 freesoul 發表
之前汽車駕照好像可以騎輕型的...但現在聽說不行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紅單跟裁決書好像不太一樣..
就我收到的 完全不同.. 紅單是紅色的 裁決書是白色的..
但可以確定 不能直接拿紅單去壓照 紅單只能繳錢..要壓照要拿紅單去申請 然後才會有裁決書..

如果要正確的請打監理所電話去問..最正確了 然後順便問要帶那些東西去 別白跑一趟

不是好像不行,是真的不能拿汽車駕照來騎機車(輕、重型都不行)

上在警察在我朋友開的機車行門口擺攤抓紅燈右轉

有個小姐被攔下來後本來也心甘情願的拿出駕、行照給警察開單

誰知道本來的1800罰款會變成6000塊...(紅燈右轉不開但還是開了一張無照駕駛的紅單)

那小姐從心甘情願瞬間變成夜夜磨刀的女人...

qqjacky
2004-07-01, 04:17 AM
最初由 apencilbox 發表
壓照?
那它會什麼時後還呢.
壓了之後就不用繳費了嗎??

印象中是壓在裁決所3個月...期滿領回

老人家
2004-07-01, 08:04 AM
好像用壓駕照抵罰款的規定已取消了,
也就是開單只有乖乖繳錢。

迷糊蛋
2004-07-01, 10:37 AM
以前收的文章...不知道是不是如老人家所言己取消了...
不過還是貼出來給大家參考

【轉貼】收到罰單時押駕照的方法(可以省coco喔)
收到罰單時押駕照的方法(請看完喔)
1. 期限 -- 需在紅單未過期前至交通裁決所辦理
紅單未過期 -- 可押任何一個人ㄉ駕照
紅單已過期 -- 只能押車主本人ㄉ駕照

2. 辦理時攜帶 -- 紅單 車主身分證 行照 印章
被押者身分證 駕照 印章
代辦者身分證 印章
不必車主或押照者親自辦理 可他人代辦

3. 手續名稱 -- 轉移駕駛 ( 即車不是車主本人駕駛ㄉ
而是被押者駕駛違規ㄉ )

4. 可押哪些罰單 -- 當然是押貴貴ㄉ罰單

5. 押多久 -- 3 個月

6. 程序 -- 先帶齊資料至裁決所辦理轉移駕駛申請
等 1 個月後需在 2 星期內再到裁決所押駕照 .

7. 領回 -- 3 個月後憑領回單及身分證領回駕照

8. 可押次數 -- 並無硬性規定

9. 親身經歷 -- 1. 上月剛押了一件高速公路超速
2. 我弟弟身上借了七八張駕照輪著用

10. 需注意 -- 跨縣市的駕照需在該縣市的裁決所辦理喔



附加一點:
如果是被交通警察攔下來, 紅單上填寫了駕駛員的姓名等相關資料, 則該張紅單不
能押其他人證照, 只能以被開單駕駛員駕照抵押.
所以有時候...被照相反而是幸福

再補充一滴滴
易處吊扣駕照,壓照期間是依照罰緩金額來計算,
罰緩金額(必須以過期之罰緩計算)
1-1000元者,壓一個月
1001-2000元者,壓二個月
2001-以上金額,壓三個月
單張罰單最久就是壓三個月!

附文:
依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90.05.30)
第六十一條
罰鍰不繳者,如受處分人領有有效之汽車牌照、駕駛執照時,得
以新臺幣每滿一千元罰鍰折算易處吊扣汽車牌照、駕駛執照一個
月,不足一千元者以一千元計算,但易處吊扣期限不得逾三個月


ps.
1:依照交通部解釋文,辦理易處吊扣駕照,必須在罰單過期後
才能執行,而罰單指定駕駛人,則必須於期限前辦理指定!
2:依照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七款
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車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
請小心喔!
3:易處之處分,只針對罰緩部分進行易處,若違規條款有記點之計算
仍依照相關記點規定處理.
4:由於目前該項作業,全省各監理單位辦理方式略有不同,最好還是
親自詢問所屬管轄單位.的...



補充幾ㄍ親身經驗 供大家省點錢 ..
1. 路邊停車忘ㄌ繳 過期 收到紅單
2. 違規變換車道被拍 收到紅單
處理方式如下 :
1. 打電話到裁決所申訴
理由曾用過 -- a 根本沒在該處停車
b 沒看到收費員開ㄉ單 可能被人抽走
打一張申訴書 寄給裁決所 , 未裁決前 不算過期 .
* 以上情形屬於羅生門 裁決所也不能百分百確定 .
結果 罰單打折 600 繳 360
2. 打電話到裁決所申訴
理由說明 -- 因為前後左右 公車 計程車 混亂ㄉ
情形下 不得不被迫換車道 要不然難道要發生車禍ㄇ
打一張申訴書 寄給裁決所 , 未裁決前 不算過期 .
* 以上情形屬於羅生門 裁決所也不能百分百確定
但因照片屬實 .
結果 罰單打折 1200 繳 800

*** 以前不知道可申訴時 總是乖乖繳錢心疼火大
自從知道可申訴後 至少不用繳那麼多 ***

節錄片段(以第一項和第六項較有關連):
行政04-11-34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
第六十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受處分人於裁決後逾十五日未
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或其聲明異議經法院裁定確
定,而不依裁決或裁定繳納罰鍰或不繳送汽車牌照、駕
駛執照者,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罰鍰不繳者,如受處分人領有有效之汽車牌照、駕
駛執照時,得以新臺幣每滿一千元罰鍰折算易處吊
扣汽車牌照、駕駛執照一個月,不足一千元者以一
千元計算,但易處吊扣期限不得逾三個月;受處分
人仍不於十五日期限內繳送汽車牌照、駕駛執照者
,吊銷其汽車牌照、駕駛執照。

六、經處分追繳欠費者,於裁決確定後,將裁決書抄本
移送應收欠費之機關以憑追繳欠費。
前項第一款之受處分人,如無汽車牌照、駕駛執照可資
易處吊扣時,得就原處分或裁定確定之罰鍰加倍處罰,
逾十五日後仍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依第一項各款所為之處罰,均應於裁決書處罰主文內填
記明確,罰鍰折算易處吊扣處分之標準,並應於裁決書
附記欄內記明;依前項規定加倍處罰罰鍰之數額、繳納
期限、逾期不繳納時,移送法院強制執行等,亦應於裁
決書處罰主文記明,其依規定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時,應
填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強制執行移送書,檢附有關
文件移請管轄地方法院辦理。
處罰機關逕行註銷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應填製註銷
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處分通知書,通知受處分人。

ctchao
2004-07-01, 11:49 AM
最初由 pixy 發表
大大,你應該也是騎125c.c.的重型機車吧!
那你怎麼可以拿你媽媽的汽駕來抵押呢?謝謝@@

Sorry! 我忘了提,我是開車的;)